【食药方案】丹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4-26 15:35:07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丹东市委办公室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丹委办发[2016]22号)精神,认真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政务公开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方案】丹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食药方案】丹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丹东市委办公室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丹委办发[2016]22号)精神,认真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室《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和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丹政办[2016]13号)和《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食药监办[2016]11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认真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公开权责清单信息。根据市政府和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统一部署要求,公开市局承接、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事项、服务事项的信息,更新市局网站公布的“行政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代省局受理审核转报审批目录、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法制处负责,相关处室配合)

(二)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信息。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省局市局年度工作要点,以落实市政府《政府工作报告分解方案》为重点,通过市局网站、新闻媒体等及时公开落实情况相关信息。(各处室负责)

(三)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主动公布药品生产、批发、零售许可信息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信息。根据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抽检检验结果,在市局网站及时公开食品药品抽检抽验信息、发布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公告,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专项执法检查部署要求,及时发布专项执法检查信息。科学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警示、消费提示及风险解析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限和内容公开市局做出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曝光力度;及时公开因严重违反食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有关信息,实施信用惩戒。及时公布产品召回信息。(各业务处室负责)

(四)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在市局网站公开执法事项的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人员、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救济途径等要件信息。作出行政处罚的,要依法依规在网上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信息。(各业务处室负责)

(五)公开政务服务全过程。按照市政府部署积极推进以网上审批系统为核心实现审批事项网上咨询、受理、办理、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实时查询。网上审批平台要集中发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等要件。(审批办负责)

(六)公开预决算信息。在市局网站公开预决算信息,包括市局职责、预决算单位构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经济分类款及科目。同时,认真分析“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和机关运行经费使用、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预算绩效情况等重要事项说明,确保公开的数据准确、说明清晰、原因合理。(办公室负责)

二、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工作

(七)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对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社会关注度较高等重要法规措施,牵头起草处室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市局网站开展解读。解读材料可运用图表图解、影音资料、专题访谈、动漫动画等更加直观的形式展示。根据具体解读内容,适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加政策解读工作。(各处室负责,宣传应急处配合)

(八)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局长信箱群众来信、《民心网》群众诉求的收集、整理、传办、督办和回复工作。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带有倾向性、普遍性问题,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信件或留言要亲自过问、督促检查、审核把关,推动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办公室负责)建立实行舆情即时报告、专项报告、月度分析、季度点评、年度总结等常态化工作制度,及时开展舆情态势分析、舆情预警和舆论引导。(宣传应急处负责)涉及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的工作,负责处置的处室要查明情况,联系新闻媒体积极回应,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必要时组织专家解读。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宣传应急处负责,各处室配合)

(九)更好发挥媒体作用。一是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提供媒体采访线索,支持记者深入实地采访,积极宣传工作进展、主要措施、取得成效、基层首创、先进典型和曝光反面典型等,引导媒体客观报道食品药品监管信息。二是加强与媒体的合作。重点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增强新闻发布的权威性;加强与商业媒体的合作,提高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的亲和力;加强与网络媒体和新媒体的合作,及时转载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官方信息,增强新闻发布的传播力。(宣传应急处负责)

三、认真做好政务公开能力提升工作

(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市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等工作制度。(办公室负责)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安排,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清理结果及时在市局网站进行公开。(法制处负责,各处室配合)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同时要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各处室负责、办公室配合)

(十一)加强平台建设。强化市局网站内容保障,根据工作任务需求,及时调整栏目、更新信息、方便查阅。拓展网站互动功能,推进网上行政审批等便民服务事项的在线办理。推进网站功能建设工作,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进一步增强市局网站的时效性与便民性。加强网站数据中心建设,整合信息资源,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强化与新闻网站的联动合作。(宣传应急处负责)

(十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干部队伍建设,在各处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意识和理念,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处室负责)

四、工作要求

1、理顺工作机制。局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市局政务公开工作。各处室是政务公开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公开本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符合公开条件的信息,并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更新,每季度进行更新情况自查。办公室每半年对市局网站信息更新情况进行检查。

2、落实相关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取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的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部门的,要及时进行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涉及信息公开工作的处室或单位需将自己本部门要报送的信息交由分管局长(直属单位交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送给宣传应急处。如无报送信息也要反馈给宣传应急处。

3、严格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于信息生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适当方式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能当场答复或者提供的,应当场答复或者提供信息;不能当场答复或者提供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或者提供的,经分管领导(直属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工作日。

4、各县(市)区、经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制定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同时将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于830日前报市局备案。在本单位网站设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并在网站公开食品药品监管、食品监督抽 检、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和专项执法检查信息,及时发布消费警示信息和违法案件查处信息,并将公开内容的电子版信息发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邮箱。(各县(市)区、经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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