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意见】全凤台县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完整)

时间:2023-04-26 14:00:09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2016年全凤台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2016年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全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意见】全凤台县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完整),供大家参考。

【安监意见】全凤台县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完整)



2016年全凤台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2016年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整合社会资源,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监管执法、宣教培训”四个工作重点,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由明显好转向根本好转坚实迈进。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红线意识,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无盲区、责任不断档。

1.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各乡镇(含经济开发区,下同)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把安全发展观融入到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各项工作中,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安全稳定的“双赢”。一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逐级抓好责任落实,深化“五级五覆盖”(“五级”即:省、市、县、乡、村;“五覆盖”即:“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三个必须”全覆盖,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乡镇安办定期向同级组织、纪检部门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全覆盖);二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及时协调解决事关安全发展的重大问题;三要按照“属地管理、以块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负责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发挥基层安委会作用,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基础建设,加强安全监管保障,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增强政府安全生产公信力和执行力。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县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安委会关于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要求,明确各自安全管理职责,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个必须”要求,强化综合监管责任、强化专业监管责任、强化行业管理责任,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充分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认真践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健全完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一要明确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其他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二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研究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部署相关安全生产工作;三要坚持领导深入基层调研检查安全工作,做到下移工作重心、前移监管关口;四要建立完善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责任事故约谈制度、举报奖励制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及激励约束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五要做到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五落实”(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落实、“一岗双责”落实、专职人员落实、经费落实、技术装备落实)。各部门既要主动担责、积极作为,又要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县安委办要强化安监部门综合监管职能,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凝聚依法治安合力,确保安全监管到位。

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主体,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企业法人代表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职业健康保障体系。要巩固“五落实五到位”成果,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单位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主动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围绕企业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推动企业自我管理、约束、规范,建立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夯实安全发展之基。要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将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资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故、荣誉表彰等信息纳入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二)深化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行业领域薄弱环节,制订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消除事故隐患。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必要时可采取责令停产整顿等措施。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区分情况采取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严厉追责等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突出“两客一危”等重点营运车辆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非法载人、营运、改装车辆等行为;制订危险路段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抓好急弯陡坡、临崖临水、桥梁隧道等重点路段的管控,完善警示标志、标线标识、防撞墙等安全防护设施;加强对冰雪、雾霾等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及时采取道路封闭等应对措施。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方面:依法严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国有加油站和民营加油站安全监管,合理布局经营网点,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经营秩序,杜绝加油站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按照“台账管理细则化、现场管理标准化、经营操作程序化、销售行为规范化”的要求,认真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安全规范化工作,规范零售经营市场秩序,整治不符合安全生产和行政许可条件的零售网点;督促烟花爆竹批发公司落实烟花爆竹产品封箱签和贴花标签,建立健全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制度;定期开展烟花爆竹专项联合执法,依法查处和打击非法采购、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方面:县住建委要深化危险性较大建筑施工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施工企业无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行为,加强对升降设备、起重设备、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严防脚手架垮塌、高处坠落、构筑物倒塌等事故发生。同时,要加强农村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抓好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加强对改建燃气管网的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锅炉、气(液)体充装站、电梯、起重机械和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集中开展15年以上老旧电梯主要零部件报废综合治理,2016年年底前完成80%;对使用20年以上的老旧压力管道全部进行风险评估,逐一落实整改措施,2016年年底前隐患整改率达到80%以上。

消防安全方面:县消防大队要实现养老福利机构、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文物建筑单位检查全覆盖,重点排查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等主要致灾因素,2016年年底前隐患整改率达到80%以上,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工贸行业领域安全方面:要加强机械、建材等工贸企业的安全监管,强化涉氨制冷企业、涉及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和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专项治理。加强民用爆炸物品、水利、电力、水上交通、农业机械等其他重点行业安全整治。

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方面: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准确掌握辖区职业病种类、接触人数及危害状况,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和现场管理,为从业人员提供必备个体防护装备,落实定期体检、医疗保障等待遇,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同时,指导企业抓好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增强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积极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继续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切实组织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以木质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及制鞋、水泥生产、化工、冶金等行业为重点,加强高尘、高毒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三)健全应急体系,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强化应急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着力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加大应急救援基础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督促企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加强职工应急知识培训,提高先期处置能力,实行快速施救、安全施救,有效防止事故损失扩大,防止发生次生事故。继续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区域应急物资储备,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着力抓好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应急演练,检验修订预案,锻炼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能力。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杜绝突发事件信息迟报、误报、谎报、瞒报、漏报等现象的发生。强化应急处置责任,进一步简化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现场指挥运行规则,强化救援现场保障。

(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以宣传新《安全生产法》为主要内容,以开展“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为主题,全面开展系列安全宣教活动,打造安全文化主阵地。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事迹,扩大影响力,弘扬正能量。继续抓好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努力培植一批文化标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实施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加强安全资格考核,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意识和技能素质。

(五)严格事故调查处理,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要按时结案,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危害严重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比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对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制订对策措施,修订完善相应的标准规范。各单位要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及时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堵塞漏洞,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统筹

充分发挥县政府、县安委会组织协调作用。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属地政府与司法机关联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严格考核评估

各乡镇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县安委会要优化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措施,定期公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和重点工程的实施进展情况,定期向政府常务会议进行通报,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将安全生产考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或否决事项;坚决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三)严肃责任追究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加强经济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和追究事故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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