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三项整治”情况汇报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审计汇报】市审计局“三项整治”情况汇报,供大家参考。
审计局“三项整治”情况汇报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现将我局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为了把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我局召开了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部署大会,传达部署了第三环节的主要工作,并要有各科室要结合工作实际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对2015年工作不足问题的整改
对我局2015年工作中存在“主要领导存在抓班子带队伍不力情况;科室工作人员存在作风差、效率低下情况”的问题和不足,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虚心接受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组织召开了局长办公会和干部职工大会,对所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对于2015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客观上我局存在审计专业人员紧缺、财务审计人员年龄老化、专项调查审计量多、时间长,如:2015年开展全国土地出让收支及耕地保护情况专项审计,我局一次就派出12名审计人员外出开展审计,历时3个月。近年来,我市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多,投资额度成倍增长,如:在2013年完成政府投资建设的审计项目715个,建设投资项目报审金额48926.60万元,核减金额为7120.15万元。而在2015年,已经完成投资审计项目933个(较上年多完成218个项目),审计核减资金14105.3万元,核减率17.64%。为确保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规范有序,节约政府投资成本,我局逐年加大了投资项目审计力度,并从事后审计监督转为全程跟踪审计。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建设工程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由审计部门负责,投资审计的工作量巨大。2015年我局参加工程建设管理会议1035人次,提交115份有关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建议,同时,大胆揭示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审计权威得到普遍认可。由此同时,为进一步严肃干部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审计的实际,规范和加强我局工作人员的管理:一是加大管理力度,工作做到不敷衍、拖延、隐瞒和弄虚作假。二是抓住关键环节,杜绝机关人员违规现象的发生。三是科学建章立制,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四是通过审计实践,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操作流程和内控制度。
二是对2015年工作建议的落实
1、关于对“依法依规对审计结果进行公开;加强对部门的审计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和“探索审计报告公开、公示制度,公众参与监督。”建议的落实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工作,提高审计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和《省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依照《省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开暂行办法》(赣审办发〔2015〕12号),在审计机关实施审计后,以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等审计结果类文书所反映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情况,通过法定的程序和形式,将重点民生工程建设、民生资金专项审计情况的审计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或审计机关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或者有关部门公开审计结果及相关情况。
2、关于对“建议扩宽渠道,加大审计进度和质量。”建议的落实情况:随着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等政策的落实,我市固定资产投资迅猛增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普遍实施,我局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人员不足。根据人大提出关于“扩宽渠道,加大审计进度”的建议,我局已向政府呈送了《关于要求解决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问题请示》,政府在本月16日作出批复,批复内容如下:“一、同意从2015年开始,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项目审计一律由你局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实施,资金额度较大、审计难度大、审计资质要求较高的项目你局可选择委托乙级以上中介服务机构审计,其他项目审计由你局自行组织实施;二、同意中介机构审计费用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经费的批复》(瑞府办字[2013]344号)规定的工作经费中列支,建设、施工单位报审项目竣工结算金额超过审计审定金额(即核减金额)10%以上(不含10%)的,超出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三、同意有你局负责,建立中介机构项目库,以随机抽取的方式委托中介机构,并对中介机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目前批复已经执行,进一步加快了工程项目的审计,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为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我局派出审计调查组,于2015年1月对我市2015年度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调查了7个乡(镇)政府及市财政局、市经开区、城投集团,并延伸审计调查涉及的相关村(居)委会及部分征迁户。通过审计调查,在征收补偿基础工作、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征收补偿费发放等方面发现存在主要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审计建议。将此次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以《审计要情》报送给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三、各级各类信访人员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我局一贯重视信访工作,每起信访件都有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规定截办时间,对信访人员反映问题做到及时排查及时处理。2012-2015年共接到信访件2起,一起为2012年原审计事务所人员安置问题,经多方协商,向政府请示得到妥善解决,平息多年未解决的信访问题。另一起为2015年12月由信访局转交省鹰潭市复兴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云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等14个小(2)型水库工程项目部《关于要求纠正市审计局不合理审计的请示报告》,我局接待信访件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确定分管领导,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对事件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对信访诉求进行回复,分析问题原因,提出了审计建议,我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严格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地执行市委、市政府工程管理的各项规定,公平公正地处理每一审计事项,消除了部分施工单位对审计工作的误解。
四、经济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为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加强对权利运行的监督制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的有关规定,受市委组织部委托,我局积极组织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加强对我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近3年我局派出审计组共对94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一是充分调研,确定审计事项,明确审计重点。二是组织审计人员审前集中会,以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水平。三是抓住重点,追踪主线,审计取证工作细心严谨。四是认真披露问题,提出合理建议,以高标准的审计报告突显审计质量,为组织人事部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提供决策依据。
五、“四风”问题,突出专项整治方面
根据我局关于“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结合贯彻执行《党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四风”具体问题专项整改的安排,组织制定了专项整治计划,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严禁在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严禁违规用车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并做好了有关工作的措施细化和组织实施,落实具体责任人和实施步骤,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以重点突破推动作风整体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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