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方案】本溪满族自治县开展打击清理非法侵占林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时间:2023-04-26 12:45:07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开展打击清理非法侵占林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辽宁省林业厅和本溪市政府关于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有关文件要求,为坚决打击和遏制乱采乱挖、毁林开垦等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本溪满族自治县开展打击清理非法侵占林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林业方案】本溪满族自治县开展打击清理非法侵占林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开展打击清理非法侵占林地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林业厅和本溪市政府关于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有关文件要求,为坚决打击和遏制乱采乱挖、毁林开垦等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守住林地和森林红线,实现林地合理利用和有序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本次专项行动要在全面清理排查的基础上,突出排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等重点区域,重点清理排查房地产开发、土地整理、开山造地、采石采矿、工程建设等违法使用林地情况和毁林开垦破坏林地情况。摸清非法侵占林地的底数,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及时收回被非法侵占的林地,及时修复损毁林地,及时制定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恢复森林植被。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征占用林地管理工作,加大林地保护力度,为我县森林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本溪县做贡献。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41121日—1210日)

召开会议并制定实施方案,启动专项行动,各有关单位、乡镇政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41211日—1215日)

由县林业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及有关单位积极配合,摸清违法责任主体、违法区域、违法侵占林地的森林类别及林种、面积和林木蓄积。对每一处违法侵占林地的位置都要在森林资源基本图上标注,并附带有GPS点的实测图。对排查出的违法侵占林地案件,要根据违法程度、侵占林地的性质、违法主体进行分类梳理,为进一步依法处理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查办处理阶段(20141216日—2015115日)

林业局对清理排查出来的违法占用林地案件进行立案查处,提出查办意见。触犯刑事案件的及时移交到司法机关处理;对违法侵占、毁林开垦等行为,除依法处理外,要及时收回被非法侵占的林地。

(四)整改提高阶段(2015116日—2015430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合力推进违法使用林地案件的查办、总结及整改成果上报工作。全县专项行动总结报告要经领导小组审定后,于2015118日前上报市林业局。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恢复被损毁的林地。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遏制违法侵占林地的行为。通过强化管理和监督,扭转非法侵占林地和毁林案件屡禁不止的态势。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本溪满族自治县开展打击清理非法侵占林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对本次行动进行统一指挥和部署。县林业局具体负责实施,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把清理打击非法侵占林地专项行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县林业局要集中组织人力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各乡镇政府要对各自管护区域加大管护力度,对非法侵占林地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举报;国土局、安监局、环保局、市场监督局、矿产资源管理中心、打非办等有关部门要对在本次行动中发现的因违法占用林业用地引起的违法建设、盗采矿石、破坏环境等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并对损毁林地进行整治修复;检察院、法院等司法部门要对破坏林地资源的刑事案件进行诉讼和审判工作;宣传部门要对本次行动进行跟踪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争取本次行动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全县各受检单位组织及公民个人要积极配合清查工作,不得以任何威胁、贿赂、隐瞒、欺骗等方式阻挠、干扰执法人员的清查工作,对于阻挠、干扰执法人员工作的将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严格执法。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按照法定职责、程序开展打击清理工作,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行为恶劣、负面影响大、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大案要案要及时曝光,严厉制裁,达到震慑和遏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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