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方案】南川区2015年征地农转非安置房建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时间:2023-04-26 11:40:08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2015年征地农转非安置房建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根据《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2015年征地农转非安置房建设问题专项治理有关工作方案的函》(渝国土房管函〔2015〕389号)精神,结合我区征地农转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南川区2015年征地农转非安置房建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住建方案】南川区2015年征地农转非安置房建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015年征地农转非安置房建

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2015年征地农转非安置房建设问题专项治理有关工作方案的函》(渝国土房管函〔2015389号)精神,结合我区征地农转非安置房建设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治理目标任务

2015年底前完成6个项目超期过渡安置人员的住房安置,建筑面积38.73万平方米,涉及942户、3383套,分别是:

(一)长远农贸市场综合楼。建筑面积2.46万平方米,涉及21户、146套。

(二)三南铁路安置小区。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涉及85户、366套。

(三)硫磺扩建安置小区34号楼。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涉及251户、580套。

(四)水江镇广场路安置小区。建筑面积0.7万平方米,涉及27户、51套。

(五)龙济片区安置小区。建筑面积19.9万平方米,涉及407户、1555套。

(六)九鼎馨苑。建筑面积7.17万平方米,涉及151户、685套。

二、专项治理的责任

征地农转非安置房建设问题专项治理在区联席会议、区维稳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征地农转非安置房建设问题专项治理,由区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具体负责,区公安局、区信访办、区城乡建委、区规划局等部门配合,确保完成安置房建设和住房安置目标任务。

安置房建设的业主单位作为安置房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成立项目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建设的日常工作。其他相关单位和部门,紧紧围绕工程建设工作计划,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各尽所能,确保按期完成安置房建设。

按照“属地管理”要求,由有关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摸清可能存在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做好征地农转非安置房建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三、专项治理工作重点

(一)加快安置房建设的进度。涉及超期过渡的安置房建设项目,应作为当前安置房建设的重点;对即将完工待验收的安置房项目,要抓紧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尽快交付使用;对未完工的安置房项目,各建设业主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工期,促进度,力争早日建成还房,减少超期过渡,确保社会稳定。

(二)探索团购商品房方式安置。针对水江镇、大观镇、南平镇辖区范围内拆迁体量小,资金需求量小的项目,在被拆迁人自愿的前提下,在有利于被拆迁人生产和生活的基础上,可探索采取团购价格与统建安置房价格相近的商品房的方式安置被拆迁群众(已确定或启动的安置房建设项目除外)。

(三)多方筹措安置房建设资金。安置房建设业主单位要采取银行贷款、土地融资、尾房处置等多种形式来解决安置房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对已经明确资金缺口来源的项目,业主单位和施工建设单位要加大对接力度,千方百计解决资金缺口问题。

(四)强化安置房建设的统筹协调。对项目相邻的安置,尽量整体规划,统一布局,综合利用。对目前闲置的安置房实行合理调配,充分利用。同时,建立安置房建设的统筹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置房建设存在的问题,保障安置房建设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查督办。区政府督查室、区国土房管局要加强安置房建设和住房安置的督查、督办和指导。采取现场检查、跟踪督办、专项督查等方法开展安置房建设和住房安置的督查督办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确保和谐稳定。按照“属地管理”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进一步细化维稳预案,落实工作措施,加强舆情监控,及时梳理摸排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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