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为加快推进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方案】安徽省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安徽省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
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加快推进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合芜蚌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16〕10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把创新作为最大政策,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到各个领域、各个行业,把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作为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依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攻方向,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力军,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等园区为主阵地,以各类创新平台为重要载体,以高校、科研院所为重要基础和生力军,以促进高端科技人才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为新使命,加快构建技术和产业、金融和资本、平台和企业、制度和政策四大创新体系,统筹推进重大新兴产业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以下简称“三重一创”),下好创新“先手棋”,着力提高创新供给的质量和效率,率先探索创新驱动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新机制,合芜蚌三市经济增速保持全省前列,总量位次前移,结构更加优化,创新动力更强,辐射带动力更大,示范引领创新型省份建设,加快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美好安徽,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科技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二、战略定位
总体定位是:全面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创建有重要影响力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具体定位是: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努力建设成为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政策先行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产业创新升级引领区、大众创新创业生态区。
——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政策先行区。把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作为双重任务,围绕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统筹部署,在科技创新重大平台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结合、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等方面积极探索,在“放管服”等改革方面迈开大步,努力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依托合芜蚌地区科教资源优势,强化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衔接,促进国家与地方创新资源高效配置,建成一批技术研发平台、技术转移和新型研发机构,在知识产权运用、股权激励、科技奖励、税收优惠等方面,建立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环境、政策环境,有效驱动科技成果转化。
——产业创新升级引领区。聚焦建立技术和产业创新体系,打造技术和产业集聚平台,统筹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和政策链,面向全国、面向世界,汇聚创新创业人才,完善评估机制、孵化机制、加速机制,推动产学研用融合发展,建立健全企业主导的产业技术研发机制,培育一批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集群,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把创新真正落实到创造新的增长点上。
——大众创新创业生态区。坚持把“双创”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结合起来,依托“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充分发挥人力资源“钻石矿”优势,构建最广泛的科技创新平台,以众智促创新,以众包促变革,以众扶促创业,以众筹促融资,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开办新企业、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兴产业,打造“双创”示范引领高地,使千千万万人靠创业自立、凭创新出彩。
三、空间布局和功能布局
(一)空间布局。按照“三城三区多园”的空间架构,加快形成区域创新一体化发展格局,即以合肥、芜湖、蚌埠三市为建设主体,以合芜蚌国家高新区为核心区,辐射带动合芜蚌三市各类开发园区转型升级。
合肥:以合肥国家高新区为核心区,以合肥经开区、新站区、巢湖产业聚集区等为辐射区。其中,合肥经开区重点建设智能终端、智能制造、绿色节能建筑、新能源汽车等,新站区重点建设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智能制造、新能源产业园和综合保税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北航科学城等,巢湖产业聚集区重点建设生物医药、安全食品、高端装备制造、镁基新材料、电子信息及动漫游戏等产业园区。
芜湖:以芜湖国家高新区为核心区,以芜湖经开区、江北产业集中区、三山大桥片区、鸠江经开区等为辐射区。其中,芜湖经开区重点建设综合保税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等,江北产业集中区重点建设新材料、生命健康、皖江慧谷等园区和长江科学城,三山大桥片区重点建设现代农业机械产业基地、新材料产业基地,鸠江经开区重点建设机器人、电子产业园和高新产业集聚区等。
蚌埠:以蚌埠国家高新区为核心区,以蚌埠经开区、蚌埠工业园、怀远经开区、龙子湖硅基新材料产业园等为辐射区。其中,蚌埠经开区重点建设创意文化、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园区,蚌埠工业园重点建设生物制造、环保装备等产业园区,怀远经开区重点建设智能装备、电子元器件等产业园区,龙子湖硅基新材料产业园重点建设新型显示、薄膜太阳能电池等产业园区。
(二)功能布局。围绕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战略定位,发挥合芜蚌国家高新区产业特色优势,立足“高”,突出“新”,依托各类创新平台,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园区,培育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发展高附加值创新型产业,对接皖北,联接皖江,带动皖南,打造国际化、开放型创新高地,实现示范区产业错位、协同发展。
合肥:重点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公共安全、新材料、生物产业、智能制造等领域的新兴产业集群,辐射带动新型显示、智能语音、集成电路、机器人、高端装备、高端医疗器械、轨道交通装备、创意文化、现代种业、安全食品等领域的新兴产业集群。重点在打造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加速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科技金融结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等方面开展试点示范。
芜湖:重点打造机器人、特种显示、新能源汽车、太赫兹产业集群,辐射带动现代农业机械、通用航空、新材料、节能环保装备、生命健康、轨道交通装备等领域的新兴产业集群。重点在加速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科技金融结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开展试点示范。
蚌埠:重点打造硅基新材料、新型显示、薄膜太阳能电池等产业集群,辐射带动生物制造、新型电子元器件、高端装备、创意文化等领域的新兴产业集群。重点在加速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科技金融结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等方面开展试点示范。
四、发展目标
到2020年,力争实现以下发展目标: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打造一批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成一批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力争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翻一番,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达到55%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8%以上,三次产业结构和产业内部结构进一步优化。科技进步贡献率力争达到65%以上。
——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建成若干重大创新功能型平台和重大基础设施,形成一批跻身世界领先行列的创新成果和产品。打造一批国内外一流学科,一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转化和服务平台,国家级创新平台超过120个。造就集聚一批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和企业家队伍,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300个。研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以上。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5件。
——创新创业环境更加优化。基本形成协同高效开放的区域创新体系,科技与经济融合更加顺畅,创新成果加速转化,创新主体更具活力,创新链条有机衔接,激励创新的举措更加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创新治理更加科学,崇尚创新创业、勇于创新创业、激励创新创业的价值导向和文化氛围更加浓厚。
五、重点任务
(一)加快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
1.打造世界一流大科学工程和设施集群。积极创建量子信息国家实验室,打造具有重要国际话语权的量子信息产业化战略平台和引领基地。力争洁净能源实验室合肥分中心、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大气环境模拟舱等进入国家战略布局,在量子信息、洁净能源、聚变工程、环境检测等领域形成原创理论和原创发现新突破。整合中央驻皖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提高同步辐射、全超导托卡马克和稳态强磁场等大科学工程性能,打造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促进合肥先进光源等装置工程化,推进重大基础研究和战略高技术研究成果加速转化。(牵头单位:合肥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中国科技大学等)
2.加快一流大学院所和学科专业建设。支持中国科技大学建成世界一流大学。支持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等高校优势学科建设,使其接近或达到世界一流学科水平,提升应用型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进教育开放合作,加快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建设。支持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院所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围绕国家目标和重大任务,建设一批综合性、高水平的国际化科技创新基地。加快中国科技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二期建设。(牵头单位: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省教育厅、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等)
3.鼓励开展前沿高技术多学科交叉研究。坚持面向技术和产业创新体系,培育生成一批重大研发项目。支持在量子信息、量子存储、高温超导、核聚变能源、强磁场、纳米技术、大气环境遥感探测、生命与健康等前沿领域,开展多学科交叉探索研究。支持在基因工程、精准医疗、特殊环境服役材料、电磁波空间应用、数字阵列技术、太赫兹器件、高端混合集成电路及电子元器件检测、低温制冷、超导接收机、燃气轮机、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实行项目清单和销号管理,逐项攻克技术瓶颈、产业化瓶颈,形成更多科技进步和产业化成果。(牵头单位: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中国科技大学等)
(二)加快产业创新中心建设。
1.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创新能力。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三重一创”。推动“中国制造2025”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突破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和共性技术,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点推进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智能语音、新能源汽车、硅基新材料、机器人、现代农机、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创意文化、通用航空等产业基地创新能力建设,超前布局量子信息、未来网、人工智能、精准医疗等潜力产业集群,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打造引领带动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的动力源。(牵头单位: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新型显示产业基地:依托彩虹平板显示玻璃工艺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京东方工程研究中心、乐凯高性能薄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加快掌握低温多晶硅、氧化物半导体背板规模生产技术,重点突破OLED背板、蒸镀和封装等关键工艺,打造涵盖面板、核心材料、关键零部件、基础装备、终端生产等环节的全产业链,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集成电路产业基地:建设集成电路设计公共服务平台,重点突破双核高性能信号处理芯片技术,发展存储芯片、面板驱动芯片、家电芯片、汽车电子芯片、功率半导体等产品,完善涵盖集成电路设计、封装测试、晶圆制造、产业配套等全产业链,打造国内最大面板驱动、汽车电子、功率集成电路、特色存储器等特定芯片设计及产业化生产基地。
——智能语音产业基地:依托国家智能语音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重点突破讯飞超脑、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等核心技术,壮大智能终端、智能装备和汽车电子等产品,拓展垂直行业应用、互联网应用、语音大数据服务、智能客服、智慧城市和信息安全等功能,建成较完备的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产业链。
——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依托国家节能环保汽车工程实验室、国家电动客车整车系统集成工程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以纯电动、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商用车、专用车为主攻方向,重点突破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动力总成、整车匹配、动力电池、关键零部件与材料、配套服务设施等关键技术,积极开展燃料电池关键技术研究,打造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硅基新材料产业基地:依托玻璃工业节能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浮法玻璃新技术重点实验室、国家玻璃深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重点突破浮法工艺生产8.5代TFT—LCD玻璃基板、高铝盖板玻璃、CIGS薄膜太阳能电池等一批核心技术,打造集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工程服务、产品和应用于一体,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硅基新材料产业体系。
——机器人产业基地:依托国家工业机器人质量与可靠性公共检测中心、哈特机器人产业技术研究院、安普机器人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重点突破精密减速机、伺服驱动器、伺服电机等核心技术,建立以系统集成企业为牵引,本体制造、零部件及产业服务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自主化机器人产业基地。
——现代农机产业基地:依托现代农业装备国家和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省现代农业机械成套装备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重点突破农业机械数字化设计、农业机械智能化、农业机械先进制造等一批共性技术,打造具有竞争力的现代农业机械产业集群。
——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基地:依托北大未名生物经济研究院、合肥离子医学中心、合肥生命科学园等创新平台,重点突破抗肿瘤抗体及蛋白质药物、精准靶向药物研制和生物频谱、超导质子刀、高通量测序、无创检测等关键技术,完善产业链条,拓展大健康产业,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聚发展基地。
——创意文化产业基地:依托国家广播影视科技创新实验基地、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基地、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等创新平台,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的文化与科技融合企业,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创意文化产业知名品牌,打造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创意文化产业集群。
——通用航空产业基地:依托国家特种显示技术工程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用航空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重点突破先进通航飞行器研制、适航管理等关键技术,打造涵盖通用飞机整机、航空动力装备、航空维修、航电系统、航空关键部件等环节的全产业链,形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航空产业集群。
2.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步伐。实施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工程,推进“互联网+”行动,加快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实现研发、设计、生产、流通互联互通。加大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力度,滚动实施一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提升产品技术、工艺装备和能效环保水平。推进绿色化改造,打造一批绿色示范工厂和绿色示范园区。(牵头单位: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
3.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服务业加快发展工程,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大力发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创业孵化、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科技服务新兴业态,促进科技服务机构集群化发展。加快培育壮大数字出版发行、游戏动漫等产业,发展金融服务、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文化旅游、体育健身等服务业,大力推进“电商安徽”建设,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布局建设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牵头单位: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等)
(三)建立科技成果加速转化新体系。
1.建设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提升核探测和核电子、特种显示、智能语音等现有国家研发平台应用研发能力,支持骨干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吸引中小企业参与,新建新型显示、集成电路设计及测试、机器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通用飞机、燃气轮机、智能装备、磁约束核聚变、特殊环境服役材料、离子医学、抗体药、抗病毒药物、智能家电、环境监测、大数据与信息服务、现代种业、安全食品等一批技术创新中心和技术创新平台。(牵头单位: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
2.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机制。建立产学研合作的信息发布、成果交流和交易平台。重点建设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和一批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机构,进一步提升中国科技大学、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等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服务能力。培育技术经纪人队伍,完善技术经纪人服务体系。实施企业、高校院所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和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补助政策。健全鼓励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共用等机制,引导高校院所、大型企业向社会开放科技资源。(牵头单位: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中国科技大学等)
3.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力度。全面推进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管理改革,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比例不低于70%,对实质参与研发的高校院所具有领导职务科研人员,可按实际贡献享受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牵头单位: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地税局等)
4.完善科研项目管理机制。高校院所财政经费与非财政性经费支持的科研项目实行分类管理。财政经费支持的科研项目,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与企业合作的非财政性经费支持科研项目资金,由单位按照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约定自主管理使用。(牵头单位: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5.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围绕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建设一批模式国际化、运行市场化、管理现代化,创新创业与孵化育成相结合,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重点推进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芜湖汽车产业技术研究院、芜湖哈特机器人产业技术研究院、蚌埠硅基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中国科技大学等)
(四)增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
1.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抓住实施新一轮“技术创新工程”机遇,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和创新企业百强工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产业领军企业建立高水平创新中心,引导企业实施人才引进和激励计划,牵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推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牵头单位: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2.着力实施鼓励企业创新的政策。落实对企业建立研发机构、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等给予补贴、奖励等政策。全面落实国家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健全符合国际规则的政府采购产品和服务新机制,促进创新产品研发和应用。落实重大装备首台(套)突破及示范应用补助政策,支持研制或使用能够替代进口、首次投入市场的重大装备。(牵头单位: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
3.激发国有企业创新活力。健全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经营业绩考核制度,量化并增加科技创新在经营业绩考核中的比重。鼓励国有企业探索建立市场化人才薪酬制度,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支持国有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鼓励国有资本收购、兼并、重组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开展创新国有出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试点。(牵头单位: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省国资委,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投资集团、省信用担保集团等)
4.完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鼓励构建以龙头企业为主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高校院所参与的产业创新战略联盟,从本地化配套、共性技术攻关、行业议价、产业链金融等方面加强合作。建立各类创新要素汇聚大平台,吸引人才、技术、项目和科技创新活动。以企业为主体实施的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投入不低于60%。统筹发展职业教育,加快职业教育园区建设与高新区和各类园区融合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组建产业创新战略联盟中的桥梁作用,提升行业协会服务产学研用合作能力。(牵头单位: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省科技厅、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等)
(五)加强合芜蚌人才特区建设。
1.加大高层次人才扶持力度。扩大顶尖人才培养引进数量,对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合芜蚌创新创业,省、市(县)分层次给予参股支持。加强企业高管人才、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培育造就一批勇于创新的创新型企业家,建设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职业经理人队伍,加速团队、技术和品牌聚集。统筹整合各类人才、科技资金,对创办企业或在企业任职的“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才,省、市、县(市、区或开发园区)给予资助。建立合芜蚌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试验区,支持合肥、芜湖、蚌埠三市建设区域性人力资源配置中心。(牵头单位: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等)
2.加大股权激励力度。加快实施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优化程序,落实股权奖励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高的国有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省参股支持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按照合同约定目标完成情况,将扶持资金全部或部分奖励给团队成员。(牵头单位: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地税局等)
3.改革高校院所科研评价激励机制。对高校院所研究活动实行分类考核,构建以原创贡献和产业贡献为核心的评价机制。对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实行同行评价,以原始创新性和创新性人才培养为评价重点,着重评价科学价值。应用研究由用户、市场和专家等相关第三方参与评价,以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突破、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经济社会效益等为评价重点,着重评价目标完成情况、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技术成果的突破性和带动性。产业化开发以技术、产品的成熟度和市场反应为评价重点,着重评价对产业发展的实质贡献,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转化特点的职称评定、岗位管理、考核制度。改革绩效工资审批管理制度,合理确定科研人员工资水平。(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省财政厅等)
4.扩大高校院所人才管理自主权。将人员编制备案制管理改革试点扩大到合芜蚌本科高校和有条件的科研院所。下放职称评审权,逐步实现省属本科高校副高以上职称自主评聘。允许高校院所设立一定比例的特设岗位(流动岗位)。推进企业家、企业科研人员等社会高层次人才到高校院所兼职任职。完善科研人员在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流动时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配合单位: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等)
(六)推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
1.加大创新创业投资力度。加快合芜蚌金融服务试验区建设,营造科技、金融、产业一体化的生态环境,构建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金融支撑体系。扩大省投资集团、省信用担保集团与合芜蚌三市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规模,加强与国家级基金对接与合作,支持国家高新区等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优化对天使基金的扶持。省组建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及合芜蚌3支子基金、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对“三城三区多园”重点创新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股权投入力度,形成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基金集群。对投资基金的考核,以整体经营业绩作为评价依据。(牵头单位: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省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安徽证监局、省投资集团、省信用担保集团等)
2.搭建投融资服务平台。支持合芜蚌三市和国家高新区整合资源,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集资产评估、招标拍卖、投资融资、法律政策等服务于一体的生产要素、企业股权、知识产权、文化产权等交易业务。推进省投资集团与合芜蚌三市合作建设集创业投资、融资担保、改制辅导及政策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科技专业服务机构。支持开展知识产权信托、证券化试点。(牵头单位: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省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省科技厅、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省投资集团、省信用担保集团等)
3.加强金融服务科技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合芜蚌成立科技信贷专营事业部或科技支行。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深化科技保险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设立科技保险支公司,创新科技保险产品。支持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持续推进税融通、政银担合作机制创新。(牵头单位: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省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安徽银监局、安徽保监局、省信用担保集团等)
4.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加强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建设,建立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合作对接机制。实施科技型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行动计划,引导科技型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牵头单位: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省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等)
(七)推动形成开放融合创新新机制。
1.扩大国际科技合作。支持企业和高校院所参与国际科技合作、大科学工程建设。支持合芜蚌国家高新区探索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共建合作园区。加强中德科技合作,依托合芜蚌国家高新区、经开区及有关省级开发区共建中德合作产业园。支持合肥高新区建设“侨梦苑”,支持芜湖等口岸申报建设进境专项商品指定口岸。(牵头单位: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
2.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支持境内外高校院所、企业等在合芜蚌设立分校和研发机构,或与合芜蚌高校院所、企业共建实验室和人才培养基地等,联合开展产业核心技术攻关。鼓励合芜蚌企业直接到境外投资并购“隐形冠军”企业、研发机构等,对企业在国(境)外设立、合办或收购研发机构,省、市(县)分别按其当年实际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补助。(牵头单位: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等)
3.加强军民科技融合。加快合肥、芜湖国家级军民融合示范基地建设。组织高校院所、企业等参与军工关键技术攻关。支持军工单位优先试用先进技术和产品。支持合肥市与工信部电子五所共建安徽省军民融合技术研究院。支持蚌埠市创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支持中航工业集团与中国科技大学在合肥高新区建设中航量子技术研究院。加强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创新合作。(牵头单位: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
(八)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环境。
1.深入组织开展“江淮双创汇”。通过政府搭台、创客唱戏,集中开展创业辅导、项目资本对接、“双创”团队巡回演讲、青年创业典型宣讲、创业路演等形式多样的特色活动,汇集创新创业者、风险投资者、创业导师、创业服务机构等多方资源,推动供给与需求、生产与研发、技术与资本等紧密结合和有效对接。开展创新创业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高校等活动。(牵头单位: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2.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鼓励在高校院所、龙头企业、开发园区周边等创新资源密集区,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众创空间。利用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大学科技园等,建设一批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打造梦想社区、梦想工厂、梦想城镇等。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合作,建设“互联网+”专业孵化平台、创业服务云平台。力争到2020年,建设市级以上众创空间150家以上,形成从众创空间到产业基地的梯级孵化体系。(牵头单位: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
3.营造鼓励人人创新的氛围。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推动青年创业、高端人才创业、返乡农民工创业等。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创新创业大赛、“赢在江淮”创业大赛、工业设计大赛等活动。支持企业员工开展岗位创新,参与工艺改进和产品设计。推进创客文化走进学校,设立创新创业课程,鼓励学生动手实践、创新创业。(牵头单位: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4.大力弘扬创新文化。加大创新创业典型宣传力度,倡导企业家精神,树立创新光荣、创新致富的社会导向,依法保护企业家和科技人员创新收益及财产权。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把科学精神、创新思维、创造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贯穿教育全过程。建立容错机制,鼓励各方面大胆进行创新改革试验。(牵头单位: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5.拓展创新创业空间。超前规划国家高新区和各类开发园区基础配套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依法完善创新创业用地供应机制,拓宽创新创业用地供应来源,优化创新创业用地资源配置,推动产城融合,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进合肥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支持芜湖、蚌埠创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牵头单位: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等)
(九)建立政府管理创新新机制。
1.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统筹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加快建设统一运行的科技计划管理平台,完善落实科技报告、创新调查等制度。建立统一协调的科技项目经费监管机制,探索依托专业机构管理项目,政府部门主要负责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布局、评估和监督。(牵头单位: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等)
2.完善政府权力运行机制。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动态调整“两个清单”,提前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准备工作,努力营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支持和鼓励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牵头单位: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政府金融办等)
3.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安徽省专利条例》和《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提升专利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强化对成果转化、应用型发明专利的奖励。实施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建设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研究制订电子商务等新商业模式、新形态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牵头单位: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4.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加强信用信息记录和共享,强化信用信息和产品应用,培育壮大信用服务市场,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示范,大力实施诚信文化建设工程,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牵头单位:合肥、芜湖、蚌埠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与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建设创新型省份工作领导小组合为一体,其中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合肥、芜湖、蚌埠三市和3个国家高新区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机构,画好路线图、施工图,压实工作链、责任链,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果。
(二)加大支持力度。优化整合省级科技、产业、人才等财政资金,采取合同管理、绩效挂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创业投资、担保等多种扶持方式,支持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合肥、芜湖、蚌埠三市加大对示范区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带动企业、社会增加科技投入,完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投入体系。
(三)落实创新政策。推进国家赋予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各项重大创新政策试点,省直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出台相应支持措施,切实将先行先试政策落到实处。合肥、芜湖、蚌埠三市和3个国家高新区要突出特色,出台促进示范区发展的相关创新改革和政策举措。要加大创新改革和政策评估与督查力度,加强实施效果分析,对于实施效果好的创新改革和政策举措及时向全省其他区域推广。
(四)创新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形成产业成果、科技成果、人才成果、改革成果为导向的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评价机制,明确责任,强化督查,狠抓落实,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示范区建设,力争合肥高新区进入国家高新区综合排名前5位、芜湖和蚌埠高新区位次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