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公安机关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局属各单位:现将《龙泉市公安机关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为认真落实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对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系统开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方案】龙泉市公安机关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龙泉市公安机关开展民主评议
工作实施方案
局属各单位:
现将《龙泉市公安机关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对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系统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纠办发〔2011〕4号)和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我市公安机关民主评议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全国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公安机关“三项重点工作”、“三项建设”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深化作风建设年”、“千局万站优环境促发展推进年”和“大走访”开门评警、“发扬传统、坚定信念、坚持执法为民、树立良好警风”等实践活动,践行“两个最大”理念,坚持“零容忍、零懈怠”导向,深入走访群众,主动听取意见,自觉接受评议,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徐为民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季春宝任常务副组长,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吴伟影,局党委委员、副政委徐樟明,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刘继伟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局评议办”)设在局纪委,由陈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通过民主评议工作,牢固确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推进全市公安机关警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着力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提高服务群众的质量和依法行政的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着力弘扬人民警察“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奉献”的核心价值观,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四、评议内容
(一)评议范围
全市公安系统(含消防大队、森林分局)。
(二)评议内容
一是维护稳定方面:紧紧围绕全省、市组织换届选举等重大活动,认真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深入开展“春季攻势”、“亮剑”、“治赌”等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涉黄涉赌、涉黑涉恶、涉枪涉爆、制假售假、制售有毒有害食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群众反响强烈和影响恶劣的案件,切实化解一批矛盾纠纷,整治一批治安乱点和隐患,严防发生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和治安灾害事故,确保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是规范执法方面:从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严密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等环节入手,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执法办案场所功能区改造工作,制定配套的执法办案制度,规范执法标准体系,提升执法主体素质,进一步完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机制,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不廉洁等突出问题,做到既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又理性、平和、文明执法。
三是创新管理方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围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探索创新公安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和群众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在持续抓好以往各项便民利民政策措施落实的同时,推出一批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新举措,加快公安外网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努力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安机关管理更人性、办事更便捷、服务更体贴。
四是改进作风方面:深化公安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和公务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发生,积极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进一步创新警务公开方式,充实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查纠“三乱”行为快速反应机制,积极预防公路“三乱”问题反弹和增加涉农涉企负担问题的发生。
五是联系群众方面:坚持民意主导警务,以“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为载体,创新发展“警营开放日”、“警民恳谈”、“警务广场”和“警企协作”等爱民惠民实践,设立公安网上发言人、微博、外网论坛等舆论发言阵地,健全群众直接表达利益诉求和解决机制,畅通警民沟通联系桥梁;大力加强民警“三懂四会”群众工作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民警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全面推动走访联系群众长效机制及其他各项群众工作制度的落实。
六是队伍建设方面:深化“三查一治”工作,重点排查治理涉案财物管理问题、民警及辅警人员涉赌问题,民警及亲属入股经营休闲娱乐场所问题和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认真执行公安队伍状况定期分析制度,深入查找廉政风险,建立健全防控制度,落实教育管控措施,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和责任追究力度,保持队伍的纯洁性、先进性。
五、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由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按照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突出重点、全面评议,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评议工作从5月中旬开始至10月中旬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中旬至6月下旬)
1、动员宣传。由局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传达贯彻全省公安系统评议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将工作要求传达至全体民警。通过新闻媒体和地方门户网站,广泛宣传评议工作,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制定方案。由局评议办根据省厅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评议工作的目标、内容和方法,成立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
3、选聘代表。按照“热心纠风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工作经验;遵纪守法,公道正派;身体健康,能够保证一定时间参加评议活动”的要求,选聘民主评议代表。由局评议办邀请警风警纪监督员担任评议代表。
(二)查找问题阶段(6月下旬至7月底)
1、深入开展自查。各警种、各单位依据评议工作目标、内容和要求,在上半年组织“大走访”开门评警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扎实查找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薄弱环节及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2、广泛听取意见。在综合运用开门评警中“警民恳谈”、“警务广场”、上门走访、案件回访、现场评警和局领导集中接待信访、社区民警向辖区群众报告工作等有效方式的同时,与积极参加地方“行风热线”、“在线访谈”和“网上微博”等媒体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与服务管理对象及社会各界的多向互动,广泛征询民意、民生、民需等方面诉求。
3、认真组织评议。组织民主评议代表,深入评议单位及服务对象,采取问卷调查、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现场征询意见、公开接受投诉等多种方式,广泛调查和了解行风状况,找准存在的问题,组织民主评议代表进行背靠背或面对面的评议。
4、梳理突出问题。各单位要根据自查和反馈、评议情况,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把握基层(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和重点,进行分类汇总、分析研判,做到边梳理、边查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法。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局评议办。
(三)落实整改阶段(8月初至9月底)
各单位针对收集到的问题,制定初步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逐条落实责任要求、责任时限和整改措施,并承诺整改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把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规定时限内不能解决的,要说明情况。局评议办根据各单位上报的问题、整改方案,进行梳理汇总、审定,提出修改意见建议,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并于8月20日前,形成整改汇总材料上交局评议办。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上旬)
由局评议办汇总、梳理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基本情况、调查和征询到的主要意见建议、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相关材料,形成民主评议工作报告,上交丽水市局评议办,并反馈给评议代表。
(五)综合测评阶段(10月中旬)
局评议办组织对全局民主评议工作进行总结梳理,迎接省纠风办、丽水及龙泉各级考核评测。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民主评议工作,作为我局今年重点工作内容,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民主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单位要抓好宣传发动,动员全体公安民警积极投入民主评议工作,虚心听取各方意见,主动接受评议监督。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评议氛围。
(二)以评促改,注重实效。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将民主评议工作与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做到重点突出,统筹兼顾,边评边改、以评促改,评改结合、重在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评议中发现和反映的热点和重点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对普遍性问题,要从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对因不了解公安工作或因误解而产生的意见,要及时解释说明、消除误会,使民主评议工作在广大群众的关注、支持、参与和监督下有序进行。
(三)遵守纪律,强化督导。此次民主评议工作,同时将公安、质监、环保、国土等10个参评系统纳入同类职能,采用相同标准进行评议、排名,评议结果直接关系我市公安机关形象。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民主评议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行为。要主动接受各级纠风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正确引导和推动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民主评议过程不走过场。局评议办也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四)立足长效,健全机制。各单位要以此次评议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深化公安队伍管理,并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积极探索推进公安行风建设的治本之策,建立健全接受民主评议的长效机制。要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同时,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进一步拓宽警民沟通渠道,深化开门评警实践,完善新型警务模式,建立健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