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方案】南岸区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时间:2023-04-25 18:55: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为加强我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机制,提升标准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质监方案】南岸区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质监方案】南岸区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机制,提升标准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及《重庆市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55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标准化现状

标准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利矛坚盾,是产业发展的核心要素和行业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抓手。标准的先进性、协调性和系统性决定了一个企业、一个行业或一个区域的整体水平和竞争力。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区累计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3项、国家和行业标准34项、地方标准25项、企业产品标准2212项,标准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提升了我区企业综合竞争力,为南岸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加速,新兴产业不断涌现,存在标准体系尚不健全、系统性和协同性不强,服务产业跨界融合的适应性较差,智能终端产品标准缺乏,标准水平低等问题,企业标准化意识薄弱、人才建设滞后,标准化作用仍未充分有效发挥,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迫切需要发挥标准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迫切需要发挥标准的基础性制度作用;加快建设质量强区、提升我区经济水平,迫切需要发挥标准的战略引领作用。适应新的发展形势,亟需通过深化改革,切实增强标准化工作的动力、活力和效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精神,把标准化改革作为提升质量和效益的重要举措,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改革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机制,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把该放的放开放到位,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把该管的管住管好,强化强制性标准管理,保证公益类推荐性标准的基本供给。

2.坚持国际接轨、适合区情。借鉴发达地区标准化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区发展实际,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机制。

3.坚持统一管理、分工负责。既发挥好区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的综合管理协调职责,又充分发挥区政府各部门在有关领域内标准制定、实施及监督的作用。

4.坚持依法行政、统筹推进。加快标准化法治建设,做好标准化重大改革与标准化法规规章修改完善的有机衔接;合理统筹改革优先领域、关键环节和实施步骤,通过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增量带动现行标准的存量改革。

(三)改革目标

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新格局,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实现强制性标准守底线、推荐性标准保基本、企业标准强质量,培育和发展具有影响力的团体标准为补充的标准有效供给。

改革分三步走:到2016年底,积极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完善配套制度。到2018年底,改变政府单一供给的现行标准体系,稳妥推进向新型标准体系过渡。到2020年底,新增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5项以上,新增地方标准10项,新增团体标准10项以上,新公开企业标准400项以上,基本建成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新型标准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改革地方标准

1.整合精简强制性地方标准。按照《重庆市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现行强制性地方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对不再适用的,予以废止;对不宜强制的,转化为推荐性标准;对确有必要强制的,推动整合上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区质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商务局、区环保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旅游局等部门配合。201712月底前完成。)

2.鼓励区域特色标准化。结合我区物联网、智能终端、智能家电、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特色,以及旅游特色、民族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鼓励区域特色向标准化转换,制定推荐性标准,优化标准体系结构、打造南岸特色标准。(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委、区农委、区商务局、区旅游局、区质监局等部门负责。2016年—2020年持续实施。)

3.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加强标准制定和实施后评估,建立标准实施监管制度。依据强制性标准,强化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区质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农委、区商务局、区旅游局等部门配合。2016年—2020年持续实施。)

4.加强市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培育。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成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提升标委会覆盖率。培育优势产业龙头企业筹建或参与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工作组(WG)。(区质监局牵头,区级有关部门配合。2016年—2020年持续实施。)

(二)培育发展团体标准

1.开展团体标准试点。以南岸区产业发展为导向,依托重庆市物联网协会、协同创新联盟、工商联合会等组织,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培育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团体标准制定机构,制定一批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区质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委、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旅游局等部门配合。201612月底前完成。)

2.加强团体标准管理。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有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积极开展科技、标准、产业同步行动。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推动技术进步。建立团体标准的评价和监督机制。(区质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委、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旅游局等部门配合。201712月底前完成。)

(三)放开搞活企业标准

1.开展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试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开展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试点,企业根据需要自主制定并实施企业标准,鼓励企业提升制定标准能力,增强标准竞争力,并主动在网上公开标准文本,接受全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区质监局牵头,区级相关部门配合。201712月底前完成。)

2.鼓励标准化专业机构对企业公开的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强化社会监督。以重庆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各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为支撑,开展标准评价,提升标准质量与水平。加大企业产品标准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宣传力度,提高平台知晓率,提升社会各界对平台的关注度以及对公开标准的监督,以倒逼企业提升标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区质监局负责。201712月底前完成。)

(四)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

1.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鼓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大中型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增强我区产业和产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区质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局等部门配合。2016年—2020年持续实施。)

2.创建南岸标准品牌。以物联网、智能家居、车联网、移动终端、医药物流、文博装备等区内产业重点,建立大行业的通行标准。重视标准与科技互动,专利与标准相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向标准化转化,开展科技、标准和产业同步行动,鼓励我区企业积极参与各级标准化活动,推动先进技术、专利转化为标准,打造南岸标准品牌,争创国家标准创新贡献奖。(区质监局牵头,区经济信息委、区科委等部门配合。2016年—2020年持续实施。)

3.推动南岸制造“走出去”。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相关方协同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工作机制,培育、发展和推动我区优势、特色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加强国际标准文献服务工作,加大国际标准跟踪、评估和转化力度,提高南岸制造的市场竞争力,服务我区企业和产业走出去。(区质监局牵头,区经济信息委、区科委、区商务局等部门配合。2016年—2020年持续实施。)

(五)完善标准化体系建设

优化新型标准体系,夯实标准化技术基础,增强标准化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标准化+”效应,推动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1.实施“标准化+创新驱动”。充分发挥标准支撑引领作用,为构建创新型产业体系助力。突出技术创新,实现技术创新向技术标准转换,以提升产品品质,推动科技、标准、产业同步发展促进行动;探索“标准化+”与应用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的契合点,提升企业综合创新能力;借助创新资源,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建立完善先进的企业标准体系。以中关村(重庆)物联网创新创业基地等为载体,加强中小企业标准化能力建设,引导企业建立标准化制度体系,培育标准化意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区科委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局、区质监局等部门配合。2016年—2020年持续实施。)

2.实施“标准化+先进制造”。以高端装备、智能家居等制造业为重点,加快建立健全新兴制造业技术标准体系,推进产业创新、提升产品质量。注重先进制造业标准实施与工业消费品质量提升的结合,注重标准实施与政策、法规的衔接配套,加强标准的宣贯、实施、监督和服务,形成政府重视标准化建设、企业追求高标准、社会崇尚高质量的良好氛围,以标准提升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区经济信息委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区商务局、区质监局等部门配合。2016年—2020年持续实施。)

3.实施“标准化+城市管理”。我区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日益加快,城市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实施“标准化+城市管理”,以标准化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探索开展分类分级标准化管理试点。在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区域内,在市政道路、交通秩序、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绿化和工地管理、环境保护等各专业领域,建立与城市环境建设、管理(维护)、施工(作业)、监督、执法、检查、考评等各大环节相适应的标准体系,形成全区统一协调,建设、管理、检查、监督、执法、考核、评价一体化的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工作流程循环链体系,以提升政府行政管理效能,打造城市管理品牌。(区质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城乡建委、区交委、区商务局、区环保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公安分局、区规划分局等部门配合。2016年—2020年持续实施。)

4.实施“标准化+现代农业”。围绕推进现代特色效益农业发展,大力提升农业生产现代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健全优势特色产业标准化体系,探索现代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区建设。加快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电商发展的产品质量分级、采后处理、包装配送等标准体系。(区农委牵头,区商务局、区质监局等部门配合。2016年—2020年持续实施。)

5.实施“标准化+现代服务业”。加强我区战略性新兴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探索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商品展示、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金融服务等领域标准的研制。积极推进现代物流、商贸、旅游等标准化试点,加强咨询评估、医疗、健身、养老、家政等领域标准的制修订,促进服务业的规范化与标准化。鼓励企业应用标准化手段促进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强化服务业标准实施与质量监测,加快培育一批服务知名品牌和优势企业,推动服务业质量升级,促进服务业发展。(区质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卫生计生委等部门配合。2016年—2020年持续实施。)

6.实施“标准化+公共服务”。以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高行政效能和民生保障水平为着力点,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公共服务标准供给。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制订实施,建立健全教育、就业、卫生、文化、社会保障、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等领域标准体系,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实施监督,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防灾减灾救灾标准体系建设,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标准实施评价、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基础标准研究与实施,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区质监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教委、区科委、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文化委、区卫生计生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规划分局、区食药监分局等部门配合。2016年—2020年持续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牵头负责的区级部门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政府办、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教委、区科委、区城乡建委、区交委、区农委、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环保局、区市政园林局、区文化委、区卫生计生委、区旅游局、区公安分局、区规划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分局等组成,区质监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标准化工作,提出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各项任务分工;研究提出促进标准化改革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标准化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

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会议召集人,协助联系标准化工作的区府办副主任、区质监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有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区质监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

(二)突出工作重点

按照标准化改革方案的时间进度,逐项抓好落实。属于制度建设的,要抓紧研究建立;属于项目实施的,要尽快制订具体落实方案;属于原则性要求的,要认真研究,提出加强和推进有关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三)夯实发展基础

区政府出台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的激励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推行标准化工程师制度,积极争取标准化国家试点示范项目落户南岸区和开展国家标准创新基地申报建设。推动重要标准纳入南岸区科技奖项评选奖励范围。对采用国际标准或有重大影响标准的产品,参评国家、市、区级奖项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四)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对社会关注、公众关心的标准宣传和解读。加强对标准化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和重要标准的宣传,扩大标准化社会影响力。加强标准化重要舆情研判和突发事件处置。广泛开展世界标准日、质量月、消费者权益日等群众性标准化宣传活动,深入企业、机关、学校、社区、乡村普及标准化知识,宣传标准化理念,努力形成人人关注标准、人人使用标准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查督办

区质监局负责本方案落实情况的跟踪了解、汇总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组织专项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逐一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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