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方案】九龙坡区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3-04-25 18:15:07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区发生的多起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孟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方案】九龙坡区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消防方案】九龙坡区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全文完整)



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

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区发生的多起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孟建柱、郭声琨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有效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区安监局、区公安消防支队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区督查局、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城乡建委、区交委、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委、区卫生计生委、区旅游局、区民防办、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区消防安全隐患大整治大排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支队,统筹大排查、大整治各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统计汇总、分析上报、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职责分工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排查整治的综合协调工作。

区督查局:负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督导推进及情况通报。

区安监局:负责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督导及考核验收的统筹组织。

区公安消防支队:牵头负责整项行动,并对各镇街、区级相关部门、园区平台公司及有关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予以指导;负责考核验收的具体流程制定及实施负责排查一、二级消防安全管理重点单位。

区公安分局:负责各公安派出所对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列管单位的排查整治。

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城乡建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委、区卫生计生委、区旅游局、区人防办、区工商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依照排查整治重点,对本行业、本系统内的工业企业、重点场所等对象开展消防安全排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并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依法严格审批,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各镇街、园区及平台公司:检查一般社会单位、“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重点排查辖区范围内的各类工业厂房、库房、小作坊、生产加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隐患,并督促其整改到位,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工业企业厂房、作坊、库房。排查其建筑合法性,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安全出口堵塞、违章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二)人员密集场所。按照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导则,重点排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消防安全管理是否规范。

(三)“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排查是否存在安全出口堵塞、违章设置员工宿舍及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缺失、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等情况。

(四)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检查导则,重点排查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危险品生产、储存及使用场所消防设施是否规范,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五)其他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排查是否存在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不完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隐患。

四、实施步骤

(一)大排查阶段(2017113日至25日)。各街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园区及平台公司要根据本方案,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学校、医院、养老院、厂房企业、“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开展摸底排查,逐一登记建档,如实填写《九龙坡区工业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台账》、《九龙坡区重要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二)大整治阶段(2017126日至319日)。各街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园区及平台公司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整治建筑、场所、厂房企业未经消防审批擅自施工、投入使用,建筑防火、消防设施、装修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以及消防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强化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以及违章建筑、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等的消防安全管控措施。特别是相关镇街、园区及平台公司要加强对厂房、作坊、工业园区内生产性企业的监督管控,加大消防委托执法力度,确保隐患整改彻底;区经信、安监、消防等主管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力度,对不能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仍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责令停产停业或关闭,并对业主进行处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7320日至330日)。由领导小组组织区督查局、区安监局、区公安消防支队等单位按照各单位检查台账,对整改情况进行考核、验收。验收情况在全区通报,并纳入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综合目标考核。对考核、验收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镇街、行业部门及有关单位,将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对验收中发现整治不到位的重大隐患,由区公安消防支队实施挂牌督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本次大排查大整治是全区针对当前消防安全形势严峻、火灾事故频发开展的一次重要行动,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履行好消防安全职责;要明确组织机构,成立行动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抓好排查整改。区公安消防支队牵头组织对镇街、社区工作人员举办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培训;各镇街、园区平台公司要指导督促各工业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等级考评。

(二)认真履职,集中整治。各街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园区及平台公司要对排查工作进行逐一量化,以“周”为时间节点,按照本地区、本行业单位、场所总量逐周推进,确保任务完成与时间同步。针对火灾事故高发的西部工业企业,各相关镇街要进行详细彻底摸排,掌握底数,尤其对是否存在违规建筑、是否存在“三合一”、是否有可用消防水源进行逐一排查登记,能整改的当场督促整改,不能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确有难度的及时抄告公安消防部门。整治期间,区安监、公安、消防、商业等行业主管部门及镇街、园区平台公司要加强工作对接和信息共享,对存在重大隐患、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依照区政府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采取吊销相关证照,降低资格、资质和信用等级,强力督促整改,坚决铲除危及群众生命安全的隐患。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依托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户外视频、社区板报、横幅标语等宣传载体和媒介,加强行动期间的公告公示、隐患曝光和宣传报道;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社会单位培训,印制冬季火灾防范宣传手册,发挥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效能,持续引导群众识别、举报身边火灾隐患,营造群防群治消防工作格局。

(四)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各街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园区及平台公司要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分解目标、量化任务等形式,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基层,把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头。区督查局、区安监局、区公安消防支队要在整治期间和行动结束后对全区各镇街、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考评,凡是工作不到位、任务不落实、整治不彻底,以及排查整治中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各镇街、园区及平台公司、区安监局、区经济信息委于125日通过加密网上报《九龙坡区工业企业排查整治台账》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公安消防支队);区安监局、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交委、区民政局、区城乡建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委、区卫生计生委、区旅游局、区人防办、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各镇街、园区及平台公司于319日通过加密网上报工作总结及《九龙坡区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表》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公安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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