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格化监管日常工作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实施网格化监管工作,提高科学监管能力,根据《廉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试点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在实行网格化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制度】廉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格化监管日常工作制度【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格化
监管日常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实施网格化监管工作,提高科学监管能力,根据《廉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试点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实行网格化监管过程中应当按网格划分对相对人的监管职责、明确监管重点,逐步提高监管效能,实现科学监管。
第三条 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遵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原则划分网络,按照“定人、 定岗、定责”的原则进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网格责任人和协管员“知情报情”的作用。
第四条 网格化监管的基本内容:
(一)日常巡查工作内容:
1.监管责任区内监管相对人是否依法办理相关许可证;
2.监管责任区内监管相对人是否按核准发证的登记和许可事项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监管责任区内监管相对人是否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经营条件;
4.监管责任区内监管相对人生产经营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食品药品质量、标签标识、广告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5.发现监管责任区内监管相对人已退出市场的,及时向日常监管部门反映,并督促其办理注销登记;
6.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处理(有权限的执法人员)或移送稽查部门处理;
7.上级交办的其它日常巡查监管任务。
(二)违法线索的处理:
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由网格化责任人负责检查,按照《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常监管与稽查执法线索移交工作规定》相关制度,移交稽查执法部门。
(三)投诉处理工作内容:对巡查中遇到的投诉举报或反映,网格化监管人员有权限处理的由网格化监管人员处理;没有权限处理的的要做好相关记录及上报工作。
(四)监管工作基本内容:
1.清晰掌握监管责任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
2.对责任区食品药品企业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其建立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
第五条 网格化监管的基本形式:
(一)综合检查:指对辖区内的监管相对人(不含当年度新设立企业)按照信用分类监管的要求,实施全面检查。
(二)定期检查:指对下列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的实地检查,新设立企业(核发营业执照后六个月内);责令限期整改企业;结案后整改企业。
(三)专项检查:指省局、市局、区局组织的对特定对象或特定内容所进行的不定期检查。
(四)重点检查:指稽查部门根据案件线索有理由认为监管相对人存在违法行为或违法嫌疑所进行的检查。
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各网格可根据工作实际分别制定检查计划,将各种检查形式灵活运用、有机结合。
第六条 网格监管的责任人应当根据本《制度》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实施检查,检查时必须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实施检查。
第七条 检查结果分为:
(一)正常经营;
(二)已停产或歇业未办理注销;
(三)限期整改违法行为未改正;
(四)查无下落;
(五)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条 根据检查结果分别采取责令改正、当场处罚(有权限的执法人员)或移交稽查部门查处等措施。
第九条 检查人员应当根据检查情况当场填写检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单位盖章或签字,并按规定及时归档。
第十条 网格化监管人员相关的业务知识培训按相关培训制度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