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南海区养老事业发展的意见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区养老服务发展体系,健全养老服务发展机制,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积极营造“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的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意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南海区养老事业发展意见,供大家参考。
关于加快南海区养老事业发展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区养老服务发展体系,健全养老服务发展机制,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积极营造“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的敬老爱老社会氛围,切实提升我区老年人的幸福感,根据中央及省市关于大力发展养老事业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切实提升我区老年人生活幸福感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社会协同、市场参与的原则,强化家庭和社区在养老事业发展上的主体功能,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特征相适应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根据我区的人口发展和分布实际,统筹规划养老院舍设施建设和养老服务机构驻点布局。
(二)政策引导。制定养老事业发展规划和鼓励扶持养老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体现政府政策引导的积极作用。
(三)社会协同。培育发展与养老事业相关的社会服务机构,广泛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事业。
(四)市场参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事业,丰富养老服务的供应模式。
三、目标任务
按照佛山市政府关于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要求,实现89%的老年人在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支持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7%的老年人可由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和托老服务,4%的老年人可入住养老机构。
按此总体目标,各镇(街道)应按照1:3的比例完成公办、民办养老院舍床位的配置任务,并根据需求合理配置符合标准的社区幸福院;每个镇(街道)必须根据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要求培育或引进1家以上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并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响应站点,切实完善硬件设施和服务队伍配置,努力打造具有南海特色的养老服务品牌。
四、工作措施
(一)大力推进养老院舍设施建设
1.升级改造公办养老院舍设施
各镇(街道)要充足配备和升级改造公办养老院舍设施,实现养老服务模式由单纯供养型向供养康复型或医养结合型转型。区、镇财政加大投入,支持公办养老院舍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有条件的镇(街道)可尝试公办民营、公建民营等养老事业发展模式,吸引民营资本参与公办养老机构的市场化改革,通过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科学高效的管理运营模式保障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2.加大力度扶持民办养老院舍建设
重视民间资本在养老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区、镇(街道)研究制定扶持办法,以资助、奖励、补贴等方式鼓励扶持民间资本投资兴建符合规划标准的养老院舍,提倡和引导社会力量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开展养老服务。各镇(街道)应把民办养老院舍建设作为解决养老床位供需矛盾的重要手段,科学规划养老服务用地,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参与养老事业发展。
(二)大力推进社区养老事业发展
1.完善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组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管理,继续完善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对城乡社区“星光老年之家”按照规划标准进行改造提升,依托社区活动中心场地功能,建设成为统一标识、配置合理、需求匹配的社区幸福院,为社区长者提供文娱体育、康复理疗、生活照料、心理慰藉等服务。各镇(街道)必须以辖区内城乡社区数量为基数,按照第一年完成10%,第二年40%的比例分二年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社区幸福院全覆盖。
2.完善社区幸福院建设投入机制
区民政部门应根据我区基层实际,结合长者需求出台社区幸福院的建设指导标准,区财政对验收合格、符合标准的社区幸福院予以补助。各镇(街道)应加大硬件设施的投入力度,并引导基层集体经济组织和民间社团、辖区企业、社会贤达支持社区幸福院的建设,用区、镇(街道)财政出一点、集体经济组织支持一点、社会筹集一点的办法解决社区幸福院的建设经费投入。
3.完善社区幸福院运营机制
探索财政补贴撬动社会资助保障社区幸福院日常运作和开展专业服务。各级慈善组织应大力支持社区幸福院的运营,各镇(街道)要大力发展社区慈善组织和养老志愿服务队伍,并积极引导镇(街道)慈善会和民间慈善组织支持社区养老事业。
(三)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1.完善配套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以区社会福利中心为基地建设全区居家养老指导中心,以各镇(街道)敬老院为基地建设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社区幸福院为基地建设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站,完善配套我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通过日托照料和上门服务等方式,为社区长者开展以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医疗保健、紧急救援为主要内容的专业化、个性化服务。
2.培育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结合市、区关于居家养老服务扩面提标的要求,各镇(街道)要相应加大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投入力度,扩大居家养老服务人口规模,加大力度培育和引进专业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支持养老护理人才的职业培训,并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医疗机构、商业机构、家政服务公司等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努力提高我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水平。
3.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和工作规范
区民政部门要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制定我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指导行业协会、服务机构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评估机制、机构监管机制,保障居家养老服务开展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四)建设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1.建设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按照民政部关于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的工作要求,依托云数据和物联网技术,建设以养老服务终端数据为基础、客户服务中心为依托、社会服务资源为支撑的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切实解决应急响应、在线看护、健康管理、休闲娱乐、亲情关怀、服务对接等新型养老服务需求。
2.构建养老服务需求响应机制
因应养老服务的内在需求,积极拓展养老服务供应渠道,加快构建基层养老服务工作网络。依托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信息采集,通过客户服务中心实现服务资源的综合调度,努力实现实时收集、高效响应。通过信息平台与响应机制的互动,实现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的有机联动,搭建起“无围墙的敬老院”,让南海的长者享受到无微不至的养老服务。
(五)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
加快推进我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我区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设施建设和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明晰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标准。健全和完善我区养老服务行业准入机制和管理体系,鼓励社会热心人士参与管理咨询、开展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和规范发展。
(六)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建立养老服务岗位管理体系。推进落实养老服务持证上岗制度,针对管理层级、服务类型的不同和服务需求的差异,指导养老行业协会、服务机构制定养老服务岗位操作规范,形成我区养老服务管理人才、护理人才的岗位指导体系。
2.加强养老服务队伍职业培训。制定养老服务职业培训和技能考核制度,实行养老服务岗位定期培训,鼓励扶持我区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发展,致力提升服务技能、培育职业精神,不断提升我区养老服务队伍专业水平。
3.完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激励机制。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暂行办法》,人社部门落实养老服务人才专业化建设补贴制度,鼓励养老服务机构自主培育和引进养老服务人才,支持行业协会制定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薪酬指导意见。
(七)积极落实养老事业的相关配套政策
1.落实养老服务发展用地政策。根据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优先解决老年服务设施用地需求。对政府投资建设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用地,实行划拨方式供地;对社会力量投资新建的养老机构用地,采取有偿方式供地,并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2.落实养老服务相关税费减免政策。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对养老院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对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及《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免征其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养老服务机构与居民家庭用水、用电、用气同价;免收养老机构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互联网一次性接入费用;减半收取有线电视的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固定电话的月租费。
3.完善养老医疗服务政策。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积极作用,推进社区医生上门服务,落实老年人健康档案管理。建立家庭医疗病床制度,鼓励我区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家庭病床,鼓励养老服务机构设置医疗床位。
五、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将养老服务业列入基本考核指标体系,作为镇(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明确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形成政府主导,民政部门牵头负责,财政、住建、国土、规划、发改、卫计、文体、教育、人社、工商、消防、社保基金、税务等多部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资金保障。区、镇(街道)要确保养老服务事业的财政经费投入,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加大投入力度;区、镇(街道)、社区要积极引导各级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踊跃参与养老事业建设;福利彩票公益金优先保障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三)监督保障。加强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日常管理,建立养老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对服务质量和运营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开。发改、人社、卫计、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通过联合检查、财务审计、社会公示等方式,加大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