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办法】津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综合考评办法

时间:2023-04-25 14:15:07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综合考评办法区农经委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办法】津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综合考评办法,供大家参考。

【农业办法】津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综合考评办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综合考评办法


区农经委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强化意识、狠抓落实”的工作方针,通过综合考评,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提高我区监管水平,全面推动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考评对象

农业相关单位及各镇。

三、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评内容: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基层监管体系建设、强化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加大监督监测力度、深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管理等九项指标。

考评办法:采取评分制,满分为100分,其中,落实监管责任18分、完善监管体制机制8分、加强基层监管体系建设6分、强化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8分、加大监督监测力度24分、深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13分、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10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6分、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管理7分。考评采用逐项打分法,不合格的扣除相应分值,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

四、组织实施

区农经委负责对农业相关单位、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考评。各单位对照津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考核的各项工作指标,进行全面客观的梳理,并形成本单位自评报告,于每年12月底报送区农经委。自评报告主要包括自评分数,工作进展、成效,取得的经验,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

五、考评结果

区农经委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通报考评成绩。成绩85分以上为合格,95分以上为优秀,并对优秀单位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单位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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