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为加强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合理有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保持土地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规划】佛山市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完整),供大家参考。
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加强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合理有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保持土地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佛府办函〔2015〕78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历年度实际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保障城市经济和资源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维护土地生态安全,强化土地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有效利用。2016年土地供应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促进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有保有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三)优化土地供应的空间布局,统筹用地促进协调发展。
(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严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五)促进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发挥,严格规范土地供应方式。
二、计划指标及配置
2016年度我市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要控制在1036.67公顷(禅城、南海、高明和三水区,具体指标数详见附件)。其中:
(一)住宅用地310公顷[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公租房用地)共1公顷,商品房用地为309公顷]。
(二)商服用地为57公顷。
(三)工矿仓储用地为409公顷(其中用于科技孵化器、研发中心用地4.15公顷)。
(四)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1公顷(其中健康养老服务用地4.11公顷)。
(五)交通运输用地为161公顷。
(六)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为18.4公顷。
(七)特殊用地0.27公顷。
三、实施要求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2016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做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优先供应。对商服用地供应明显偏多的地区或建商服用地规模过大的地区减少商服用地供应量。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市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
(四)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推进“三旧”改造,进一步盘活存量土地。同时要积极扩大有偿使用范围,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
四、保障措施
(一)积极主动,提高效率
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和保障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协调配合,促进落实
全市各级国土规划、住建管理、发展改革、商务、经济和信息化等职能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工作,各镇(街道)、工业园区(高新区)以及各重点项目实施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共同促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落实。各区要把每个季度的供地计划落实情况及时报送给市国土规划局。
(三)总量平衡,科学管控
加强房地产市场研判,对全市商服用地供应规模实施总量控制,科学管控土地供应规模和时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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