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开展“双爱”活动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湖州开发区人力资源局、太湖度假区经济发展局:为认真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意见】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开展“双爱”活动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
在全市开展“双爱”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湖州开发区人力资源局、太湖度假区经济发展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在全省开展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活动的意见》(浙人社发〔2012〕2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市开展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活动,现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原则,通过开展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活动,切实推动广大企业关爱职工,实现“六有”:劳动有合同、工资有增长、五险有保障、生产有安全、管理有民主、精神有关怀;大力引导广大职工热爱企业,做到“六要”:工作要敬业、技能要提高、经营要关心、纪律要遵守、维权要理性、身心要健康。凝聚企业管理者和劳动者双方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实现职工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经济得发展、社会得稳定的良好局面。力争在2013年底全市建会企业活动覆盖率达到80%,各类企业组织会员单位活动覆盖率达到50%。
二、主要内容
(一)企业关爱职工
1.劳动有合同。企业要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规范劳动合同内容,提高劳动合同质量,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事项,依法建立起规范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小微企业要积极采用简易劳动合同文本,切实解决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的问题。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100%,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90%以上。
2.工资有增长。企业要按照劳动合同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和加班工资,坚决杜绝恶意欠薪行为。严格遵守最低工资制度规定,职工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健全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努力提高一线职工工资水平。已建立工会的企业要100%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小微企业应当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确保职工工资随企业效益同步增长。
3.五险有保障。企业应当履行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自行申报、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障费,确保应保尽保、应缴尽缴,职工参保率达到100%。有条件的企业要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商业保险等补充保险。
4.生产有安全。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排查和治理生产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治理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强化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改善职工生活条件、劳动条件、作业环境,认真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每年安排一次体检,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积极参与“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保持“零增长”。
5.管理有民主。企业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注重培养和发展优秀职工入党。坚持党建带群建,加强企业工会、共青团组织建设。加强企业民主管理,依法完善企业规章制度,积极推进厂务公开,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规范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等民主管理形式,平等协商确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职工代表大会和厂务公开制度在公有制企业实现全覆盖,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达到80%。
6.精神有关怀。企业要加大资金投入,改善职工生活条件。加强企业文化娱乐活动场所建设,规模以上企业必须设立职工阅览室,提供体育活动设施。开展丰富多彩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重视职工的心理健康,加强对青年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疏导,设立职工情感交流场所,畅通职工交流情感和表达诉求的渠道。重视困难职工的帮扶,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多种形式的帮困基金,切实解决职工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二)职工热爱企业
1.工作要敬业。用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工作,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忠于岗位,恪尽职守,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按时完成生产、科研和经营任务,努力提高工作质量。
2.技能要提高。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积极参加“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劳动竞赛等活动,积极参加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等,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努力提高自身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
3.经营要关心。牢固树立以企为家和厂兴我荣的理念,增强对企业的责任感、认同感和归属感,发扬主人翁精神,为企业健康发展建言献策,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支持企业依法经营管理。
4.纪律要遵守。遵守企业依法制定的《职工守则》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听从上级的指挥,服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模范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双方约定的保密义务。
5.维权要理性。坚持学法、知法、守法,通过正当途径合理表达诉求。本着相互体谅、互惠互利原则,尽量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调解不成的,再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做到矛盾不上交、不升级、不转化。
6.身心要健康。弘扬积极向上的精神,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远离黄、赌、毒等不良现象。见义勇为、热心公益、扶贫济困、助人为乐。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活动,旨在引导广大企业和职工同舟共济、共建共享,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职工体面劳动、有尊严生活。对于构建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互赢、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推动我市“富饶、秀美、宜居、乐活”的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双爱”活动的重要作用和现实意义,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形成共识,齐心协力,切实把“双爱”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将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合作,密切协调配合,分别建立一批“双爱”活动领导联系点和示范点,加强重点指导,定期走访调研,及时总结经验,开展工作交流。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开展“双爱”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意见,分层次分阶段扎实推进。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协调工会组织和企业代表组织,深入企业第一线,开展走访、调研、帮扶、指导等活动,抓好典型,以点带面;各级工会、企业代表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创新活动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广泛发动广大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及时总结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具有湖州特色的“双爱”活动长效机制,齐抓共管,合力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三)企业职工共同参与。企业和职工要积极、主动、热忱投身到“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活动中来,并对照活动内容和要求,根据本企业的文化背景、生产经营特点和员工需求,共同协商确定具体内容,签订活动约定书,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双方共同信守承诺,认真履行各自约定事项,并互相监督,定期组织开展相互评议活动。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地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公益广告、宣传栏、企业文化阵地等,充分发挥舆论引导的作用,围绕活动主题,丰富活动载体,以“六有六要”为抓手,广泛开展“双爱”活动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为企业和职工送法律、送政策、送关爱、送服务。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企业、优秀企业家和优秀职工的先进事迹要广泛宣传,大力弘扬,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导检查。开展“双爱”活动,是深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项具体内容和长期任务。各县(区)要着眼长远,建立健全相关的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专题督查和工作交流。要注重资源整合,把“双爱”活动与推进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落实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现有的各类检查、创建和考核评选活动结合起来,形成推进活动深入开展的持久动力和活力。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区)开展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活动情况适时组织督促检查,并结合劳动关系和谐指数测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比、“双爱双评”等工作进行考核和评选表彰等,同时做好省级以上先进的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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