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2016—2017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2016—2017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以下简称冬防)工作,进一步改善今冬明春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宝鸡市2016—20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岐山县—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岐山县2016—2017年冬季大气
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6—2017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以下简称冬防)工作,进一步改善今冬明春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宝鸡市2016—2017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宝政办发〔2016〕72号)文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时间安排和重点区域
(一)工作目标。以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确保完成市上下达的冬防期间优良天数目标任务,不发生人为因素引发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让广大群众看到更多蓝天白云,呼吸更加洁净空气。
(二)时间安排。从2016年11月5日至2017年3月31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1.动员准备阶段(2016年11月5日—11月14日)
召开全县冬防动员会议,制定冬防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冬防工作。各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对冬防工作进行动员和安排,将工作任务落实到点,责任细化到人,做到大气污染有人抓,环境问题有人管。
2.严防严控阶段(2016年11月15日—2017年3月15日)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燃煤、扬尘、工业、生物质燃烧、机动车尾气等防控重点,采取点面结合、精准防控、上下联动、严查严考等措施,严控各类污染源,减少排污总量,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3.总结考核阶段(2017年3月16日—3月31日)
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冬防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县大气办对各责任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区域。以凤鸣镇、蔡家坡镇为重点,实行重点防控,其他区域实施联防联控。
二、工作任务
(一)狠抓燃煤污染治理
1.加快燃煤锅炉拆改。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加快县城和蔡家坡禁燃区燃煤锅炉拆改扫尾工作,实现禁燃区燃煤锅炉和燃煤污染“双清零”。县住建局、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经济发展与规划管理局要做好锅炉拆改单位和居民楼院的供热并网、燃气入网保障工作,确保按时供暖。县环保局负责在对辖区剩余燃煤锅炉再行摸排的基础上,对“双网”覆盖范围内锅炉限期予以拆改。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住建局、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经济发展与规划管理局,凤鸣镇、蔡家坡镇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15日前
2.加强在用燃煤锅炉监管。强化对1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专项检查,督促燃煤锅炉使用单位维护环保设施、储备优质燃煤、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制订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开展月度监督性监测,对不能连续稳定达标排放的,坚决依法查处。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严管时限:2016年11月15日-2017年3月15日
3.强力推进散煤整治。通过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继续推进县城和蔡家坡建成区小火炉和集贸市场治理任务。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
4.巩固提升煤炭市场整治成效。持续开展煤炭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防被取缔非法煤炭经营企业死灰复燃。重点对县城和蔡家坡周边储煤场和禁燃区内的售煤摊点进行全面清查,对销售劣质煤及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牵头单位: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严管时限:2016年11月15日-2017年3月15日
5.严格煤炭质量控制。从2016年11月起,每月对年耗煤1万吨以上的用煤单位检测一次,对煤炭经营企业抽检不少于总批次的10%,并将检验结果定期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使用不符合煤质标准煤炭的用煤单位,依法从重处罚。坚持卡口监控,对进入我县的煤炭运输车辆进行24小时检查,凡运输不符合我县煤质控制标准的车辆,坚决予以劝返。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各镇人民政府
严管时限:2016年11月15日-2017年3月15日
6.加快推进农村“气化”、“电化”。落实财政补贴,强化气源保障,全面加快农村“气化”进度,年底前完成9个村4202户气化任务。实施农村改炕示范工程,建设“柴改气”、“柴改电”示范户50户。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电力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环保局、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
(二)狠抓扬尘污染治理
1.坚决落实建设工地抑尘措施。冬防期间,在重污染天气下,县城和蔡家坡建成区全部停止土方、采砂、拆迁作业。深化绿色示范工地创建活动,督促建设工地全面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抑尘措施。对未能按要求落实防尘措施的工地,责令停工整改。加大对工地内私设搅拌站行为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经济发展与规划管理局、建设局
严管时限:2016年11月15日-2017年3月15日
2.强化道路环卫保洁。制定城市建成区冬季道路控尘方案,提高道路洒水喷雾、清扫保洁作业覆盖面和作业频次。遇有大风、雾霾天气,加大道路冲洗、洒水和清扫频次。强化洗洒车辆运行管理,确保每辆洗扫车运行每天不少于20公里,洒水车不少于60公里。县住建局、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城市综合管理局要制定洒水抑尘车考核管理办法,并将考核结果每月末报送县大气办。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城市综合管理局
严管时限:2016年11月15日-2017年3月15日
3.严格渣土运输管理。严格渣土运输车辆审批和监管,开展渣土车运行卡口检查,在重要位置设置检查点位,对违规行驶车辆依法严肃处理。实行责任追溯机制,对违法运输、沿路抛洒的渣土车辆实施联合执法,依法追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运输单位责任,坚决杜绝渣土车辆沿路抛洒现象。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严管时限:2016年11月15日-2017年3月15日
4.深化商砼站和采砂场整治。开展商砼站和采砂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对道路硬化、物料棚化、车辆冲洗、湿法作业等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责令停产治理。
责任单位: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水利局
严管时限:2016年11月15日-2017年3月15日
5.加强裸露地表管控。对辖区所有裸露地块及道路两侧裸露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对植绿或覆盖存在缺漏的地块进行补充覆盖,防止裸露黄土污染。开展砂石场等堆料场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落实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国土资源局、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
严管时限:2016年11月15日-2017年3月15日
6.推广控尘新技术。引入土壤稳固剂灰尘控制技术,并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年底前全县总应用面积达到6万平方米(县城和蔡家坡建成区各3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建设局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
7.开展全城清洁行动。从2016年11月起,每月开展一次全城清洁行动,彻底清洗县城和蔡家坡建成区内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等,清除道路护栏下和道牙石周边泥土,整治各类卫生死角。
牵头单位:县爱卫办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城市综合管理局,凤鸣镇、蔡家坡镇
严管时限:2016年11月15日-2017年3月15日
8.积极应对外来沙尘。发生沙尘天气时,及时发布预警预报,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县城和蔡家坡城区内所有土方作业一律停工,工地内裸露土地、土堆等物料全部覆盖,工地内部实行不间断洒水抑尘。在气温允许情况下,洒水车辆全部上路洒水抑尘。沙尘天气结束后立即组织车辆上路吸尘,减轻外来沙尘与本地扬尘叠加污染。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气象局、住建局、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经济发展与规划管理局、建设局、城市综合管理局
严管时限:2016年11月15日-2017年3月15日
9.强化扬尘监管。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扬尘治理,对举报属实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责任单位: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严管时限:2016年11月15日-2017年3月15日
(三)狠抓工业污染治理
1.强化燃煤企业监管。加强对岐星热力公司、阜丰生物等用煤大户企业运行管理,确保烟尘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严管时限:2016年11月15日-2017年3月15日
2.加快推进治理工程。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岐星热力公司燃煤锅炉3个工业污染源治理项目。加快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确保年底前完成金鼎铸造、汉德车桥等6个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项目。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
3.强化重点污染企业监管。对岐星热力、阜丰生物2个用煤大户落实24小时驻厂监督制度,强化对全县21个10蒸吨以上在用燃煤锅炉的监管,增加抽检频次,加大暗查力度,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超标排污和异常情况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严管时限:2016年11月15日-2017年3月15日
(四)狠抓机动车污染治理
1.严查“冒黑烟”车辆。加大对“黄标车”禁行路段执法力度,组织交警、环保联合执法,鼓励居民拍照举报,坚决遏制“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严管时限:2016年11月15日-2017年3月15日
2.持续开展机动车监督抽测。深入开展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施工现场工程车辆尾气监督抽测,对检测不合格车辆,责令限期维护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禁止上路行驶。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严管时限:2016年11月15日-2017年3月15日
3.强化油品质量管控。开展油品质量标准检查,对加油站和储油库油品质量进行抽查,确保全县范围内销售的汽柴油达到国V标准。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严管时限:2016年11月15日-2017年3月15日
4.加快油气回收治理。实现加油站油气回收全覆盖,督促未实施油气回收治理的加油站尽快完成治理改造,逾期未完成的,责令停业整改。
责任单位: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
(五)狠抓低空面源污染管控
1.严格执行“禁烧令”。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严查焚烧垃圾、树叶等面源污染。加大冬季秸秆禁烧力度,确保“不冒一缕烟、不点一把火”。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环保局,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城市综合管理局
严管时限:2016年11月15日-2017年3月15日
2.开展餐饮业油烟专项整治。每月对餐饮业后厨进行检查,确保已安装的油烟净化装置正常使用;对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督促其尽快安装。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严管时限:2016年11月15日-2017年3月15日
3.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全面落实禁止及限制燃放通告,杜绝在禁止及限制燃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安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环保局
严管时限:2016年11月15日-2017年3月15日
(六)严格环境监管执法
以“控煤、降尘”为重点,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百日”攻坚行动,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化工、水泥等行业的执法力度,确保已建成的环保设施高效运行。强化环境质量“红黑榜”管理制度,在新闻媒体曝光环境违法企业。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严管时限:2016年11月15日-2017年3月15日
(七)健全预警响应机制
加强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重污染天气发生时,按规定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的影响和危害。
责任单位: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严管时限:2016年11月15日-2017年3月15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实施冬防工作,县大气办具体负责冬防工作的沟通协调、监督推进和汇总上报,实行24小时在线调度、指挥和监督,定期通报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并上报县委、县政府。各镇、各部门,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各相关局室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层层传导压力,有效解决辖区大气污染问题。
(二)营造舆论氛围。县电视台、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要开设冬防工作专栏,全方位、大力度、多视角宣传报道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开展情况;公示各类污染源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信箱等,开展环境违法行为“随手拍”活动,方便群众投诉;发挥“12369、12319”举报专线作用,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问题。各镇、各部门,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各相关局室要对照职责分工,加强舆论宣传,动员社会力量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共同治污的格局。
(三)完善工作机制。实行冬防工作周报、月报和终报制度,各镇、各部门,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各相关局室每周四前要将本周工作动态、每月1日前将上月工作落实情况、2017年3月25日前将冬防工作总结报县大气办。县大气办要对各镇、各部门,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各相关局室冬防工作情况每月进行考核、评比、排名,结果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
(四)强化督查考核。严格执行《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月度考核办法》、《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和《岐山县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将冬防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督查考核范围。县政府督查室、大气办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对各镇、各部门,蔡家坡经开区管委会各相关局室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考核督办,对进展缓慢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排名靠后的要进行警示约谈,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