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县教育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治教战略,进一步加强教育法制工作,积极推进依法治教进程,保障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始兴县教育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始兴县教育局全面推进
依法行政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治教战略,进一步加强教育法制工作,积极推进依法治教进程,保障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依法治国方略为指导,以国家宪法为根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教育执法水平,强化教育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进程,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为推进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总体要求
基本形成与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相配套的比较完善的地方教育法规和制度,使教育工作的主要方面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各级教育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并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全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和师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对教育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各级政府依法保障和促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三、建设目标
(一)规范性文件制定
1、结合本地实际,依法制定本地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具体实施办法等。
2、有地方教育法规、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能积极通过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实施解决当地教育领域的突出问题,规范教育行为,保障教育改革与发展。
3、有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性制度和备案审查制度,定期对已经发布的教育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其合法性和适时性。
(二)法制宣传教育
1、认真制定和积极实施普法规划,建立完善的普法制度与监督考核机制,做到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到位,规划落实。
2、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分期分批参加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建立和实行领导干部普法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重大决策前的咨询审核制度,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教育行政部门公务员,尤其是教育行政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每年学法自学时间不少于40学时。建立教育行政部门公务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将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依据之一。
4、把法制教育纳入校长任期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并将法制学习培训作为教师考核评议的内容。
5、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要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有严格的学法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建立校外法制教育基地,对青少年学生进行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
6、教育行政部门及所辖学校无严重违法违规违纪现象,干部、教师和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率低于万分之一。
(三)教育行政执法
1、本区域教育行政部门及所辖学校贯彻政务和校务公开原则,有科学、民主、合法的决策程序,并得到有效执行。
2、建立并推行由行政首长负总责的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及其他配套制度,建立起完善的教育行政执法程序性制度。
3、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执法过程中正确运用法律、法规、规章,执法公正、公开。建立教育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的职责、程序、工作标准、办事期限、责任追究等均已向社会公开明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无徇私舞弊、渎职等行为。
4、教育行政措施、教育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等行政执法行为的实体与程序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执法行为及时、有力、适当,无违法执法、疏于执法或不文明执法的现象。
5、教育行政执法人员主动接受法制专门机构的培训,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依法履行职责。各类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并按规定及时整理归档。
6、建立对重大教育执法的统计报告制度,强化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下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执法行为的指导、支持和监督。
(四)教育法律咨询与监督
1、建立教育行政申诉制度,依法及时、有效处理申诉案件,无阻挠和打击报复申诉人依法申诉权利的现象。
2、认真处理行政复议,依法及时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不无故拒绝受理复议案件,无徇私舞弊或其他渎职、失职行为发生。
3、认真处理行政应诉事务,没有因应诉不当导致败诉和同一原因导致两次以上败诉的现象。
4、配合县人大定期对本县各涉教部门和下级政府开展教育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并督促薄弱环节的整改。
5、强化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层级监督,教育督导、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等监督机制相互结合,严密有效,确保教育法律的实施。
(五)依法治校
1、依法理顺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的关系,保障学校按照章程依法自主办学。
2、依法组织制定并积极实施学校章程和与之配套的学校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3、建立学校重大事务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议事、决策与监督程序。实行校务公开,开辟校务公开栏。建立学校领导和中层干部向教职工述职制度和民主评议学校领导的制度。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的民主监督和民主参与作用。
4、建立校内申诉制度,认真处理、及时化解校内纠纷,维护争议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
5、建立面向社会的监督举报制度,及时发现、纠正学校中违法违纪的教育和管理行为。
6、与当地公安、司法、文化、宣传、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维护好学校周边环境,依法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搞好学校的治安和安全的综合治理,校内无重大事故和案件发生。
7、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配备法律顾问,各级各类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为普法工作提供宣传、指导,为学校和教师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四、组织领导与条件保障
(一)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教育法制工作的认识,教育法制工作列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重要议事日程,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的工作目标,并建有相应的考核评估机制。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起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法制工作的制度,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法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领导本机关、本区域的教育法制工作。有明确的分管领导、职能部门和法制工作人员,能较好地在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提供法律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