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意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时间:2023-04-25 09:55:07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加速我市农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0〕6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意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农业意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现代农业

园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加速我市农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06号),现就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林业、渔业)园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农业转型升级,从经济发展水平、资源区位条件、产业现实基础出发,立足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在产业相对集中连片的区域,通过统筹规划、整合优化、改造提升,集中力量建设一批规划布局合理、生产要素集聚、设施装备先进、主体责任明确、经营机制完善、辐射效应明显的现代农业园区,使之成为全市农业主导产业集聚的示范区、先进科技应用的核心区、生态循环农业的样板区、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推动我市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建设目标

按照“建设现代高效生态农业,打造温州农业精品”的总体目标,实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13253”工程,即从2010年开始,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全市建成10个主导产业布局合理、要素高度集聚、多功能有机融合、循环清洁生产、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的现代农业综合区,每个综合区核心面积2万亩以上、辐射5万亩;建成30个突出某一主导产业、布局集中连片、生产设施先进、产品优质安全的农业主导产业示范区,每个示范区核心面积3000亩(渔业类1000亩)以上、辐射1万亩;建成200个产品特色鲜明、竞争优势明显、品牌效应突出、经济效益领先的特色农业精品园,每个精品园核心面积500亩(渔业类100亩)以上(列入省级项目的1000亩以上、渔业200亩以上)、辐射1000亩(列入省级项目的3000亩)。建成50个发展前景较好、投资主体明确、具有一定规模、设施比较完善的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区,辐射带动全市休闲观光农业的发展。建成30个景观资源丰富、旅游设施安全、生态环境良好的森林旅游区。通过创建,园区内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单位面积产出比周边同类产区高20%以上,示范带动效应明显,农民普遍增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协调发展。

三、建设要求

(一)设施装备良好:园区内基础设施完善,道路畅通、排灌方便、用电便捷。设施大棚、节水灌溉、调水增氧和先进农业机械应用广泛,农田有效灌溉率、旱涝保收率基本达到100%。主要生产环节的机械化、自动化设施率80%以上。

(二)技术模式先进:园区内农作制度合理,农业生态环境优良,种植模式先进,单位土地产出率高。现代农业科技广泛运用,实行良田(地、塘)、良种、良机、良制、良法“五良”配套,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普及率高,良种覆盖率达到100%,农业科技贡献率70%以上。

(三)产品质量安全:园区内农业标准化技术普及率高,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手段完善,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质量可追溯制度全面推行,农产品优质安全。农产品通过“三品”认证率达到80%以上,至少有1个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称号的主导品牌。

(四)经营机制创新:园区内经营主体明确,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种养大户为主导,规模化经营水平高,土地流转率达到40%(山区20%)以上。投入运行机制健全,经营方式创新,产业要素集聚,注重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生产、加工、营销、休闲观光等协调发展,实现农业多功能有机融合。

(五)管理服务配套:园区内建设管理责任落实,所在乡镇

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责任农技推广制度落实,实行首席农技专家对口联系,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任务明确、职责到位。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资经营、农机作业、病虫防治、动物诊疗、产品营销等实行专业化服务。生产经营主体农民信箱全面普及应用。

四、工作重点

(一)科学编制功能区规划。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作为编制实施“十二五”农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分类明确现代农业综合区、主导产业示范区、特色农业精品园、休闲观光农业园区和森林旅游区的创建目标任务、区域布局、项目安排和建设重点,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的衔接,确保园区用地较长时间内不被建设征占用。重点编制好现代农业综合区建设规划,力求做到建设任务明确、建设主体明确、具体产业明确、具体地块明确。规划应按省定统一版本建立电子地图、数据库,于201010月底前上报市农业主管部门。精心制定主导产业示范区、特色农业精品园、休闲观光农业园区和森林旅游区的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建设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单位和时间进度,确保有力有序推进。

(二)突出园区建设重点。现代农业综合区要立足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产业,集聚生产要素,体现生态循环发展理念,注重一二三产业联动,实现多产业、多功能融合发展。主导产业示范区要突出带动力和先进性,体现规模经营和要素集聚,扩大示范辐射效应。特色农业精品园要体现产品特色和品牌效应,注重发展精品农业,增强竞争优势。休闲观光农业园区要体现生产功能、生态功能和文化功能,建设一批生态休闲农业景观,策划系列休闲观光和游乐活动。森林旅游区要依托国家森林旅游示范区建设,符合林业发展规律和旅游发展规律,形成规模大、档次高、特色鲜明、设施齐全的森林旅游体系。加强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大力推广生态化、机械化、设施化、标准化等技术以及粮经轮作、农牧结合、农渔结合等农作模式,创新农作制度,集约节约利用资源,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

(三)加快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全面建立县区土地流转指导中心、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和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村级服务站,充分发挥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创新和完善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土地向园区内项目业主规范有序流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对列入现代农业综合区建设的行政村,引导园区内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托管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先股后转的土地流转形式,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对外发包,确保农民权益,提高园区规模经营水平。

(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道路、排灌、电网、库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应用钢架大棚、喷滴灌、温湿调控设备等现代设施,提高生产、加工、保鲜、贮运等环节机械化水平。加强土壤地力培肥和生态环境建设,健全土壤地力、生态环境及产品质量等检验检测管理服务设施。园区内土地无障碍因子、生态环境无污染,农田有效灌溉率、旱涝保收率分别达到100%,主要生产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自动化,畜禽养殖设施化率90%以上。同时,注重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加快森林旅游区配套设施建设,视实际情况科学配套发展休闲观光农业,进一步拓展农业功能。

(五)建立健全投入机制。园区建设应明确项目业主和建设主体。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建立政府投入为导向、业主投入为主体、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建设投入机制。坚持“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发挥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作用,积极投资园区建设;引导外资、工商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园区建设。通过盘活资产、产权质押等途径,充分利用信贷资金建设现代农业园区。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园区建设作为加速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市园区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市政府已建立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园区建设组织、协调和管理。各县(市、区)都要建立相应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完备的领导体系和责任体系。

(二)强化部门合力。园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创建工作合力。各级发改部门要将园区创建列入“十二五”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整合资金,重点扶持园区创建;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园区创建的指导、管理和服务;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利灌溉设施的配套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要优先扶持园区内中低产田改造;国土资源部门要落实园区建设及配套服务设施的农业用地政策;科技部门要积极支持园区建设的科技开发;金融保险部门要积极加大对园区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

(三)强化政策支持。每年将从支农资金中整合一定资金用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对省(市)级认定的现代农业综合区、主导产业示范区、特色农业精品园、休闲观光农业园区和森林旅游区给予适当的扶持。县(市、区)财政应给予相应的配套。对参与投资建设园区的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农业产业化主体要根据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政策,优先、足额给予扶持。充分发挥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的支柱作用,建立农业项目优先贷款和最低利率贷款机制。强化财政贴息和农业担保,积极探索发展小额信贷、农户联保贷款、住房抵押贷款、信用贷款,为园区建设提供充分的金融保障。

推荐访问:温州市 现代农业 园区 【农业意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现代农业 园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