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金山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精选文档)

时间:2023-04-25 09:50:08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沪府发〔2015〕74号),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改善金山区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生态安全,维护水生态系统功能,制定本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金山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金山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精选文档)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沪府发〔201574号),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改善金山区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生态安全,维护水生态系统功能,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深入落实《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安全、清洁、健康的水环境为目标,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坚持源头控制、系统推进,分阶段实施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为加快建设“三个金山”奠定坚实的基础。

奋斗目标:到2020年,饮用水水源风险得到全面控制,饮用水质量明显提升,全区水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断面,继续保持地下水和近岸海域水质稳定。到2030年,饮用水质量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有效恢复。到2040年,实现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提升,实现安全、清洁、健康的水环境目标。

具体指标:到2017年底,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集中建设区管网全覆盖,基本做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到2019年底,城镇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95%左右。到2020年底,地表水环境质量有效改善,水体断面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到2030年,水体断面水质基本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到2040年,全区地表水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

一、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

(一)完善水源地建设工程

大力完善水源地建设工程,实施黄浦江上游水源地金山原水支线工程,改扩建原有取水设施,2017年达到供水规模50m3/d。(区水务局、区环保局、新金山集团、相关街镇(工业区))

(二)加强水源地环境管理和风险控制

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水源地规定和《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相关要求,提升水源地环境管理水平,严格控制水源保护区污染排放。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运输船舶等流动风险源和周边风险企业的监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装载高污染风险货物或剧毒品的船舶航行、停泊、作业,严格监管各类装卸码头。完善并严格实施水源地应急处置、保障和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多部门联动的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响应的技术能力和水平。(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交通委、区应急办、区经委、区规划土地局、相关街镇(工业区))

(三)提升饮用水供水水质

在出台的《金山区水质信息公开方案》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保障饮用水安全。2016年起,建立并实施饮用水供水出厂水质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的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制度,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区水务局、区卫生计生委、区环保局、新金山集团、相关街镇(工业区))

二、完善水环境基础设施

(四)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

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新建、扩建工程,到2017年完成金山区新江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规模10万立方米/日),兴塔污水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规模2万立方米/日),廊下污水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规模2万立方米/日),所有污水处理厂全面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排放标准。结合污水处理厂建设,同步开展污水厂臭气治理,大气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最新标准要求。(区水务局、区环保局、新金山集团、相关街镇(工业区))

(五)实施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全面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重点加强老镇区、城郊结合部等人口集中地区,以及“城中村”、“195”区域等薄弱区域的污水管网建设。配合新城区、大型居住社区、重点地区开发和城市更新改造,继续完善污水处理厂一、二级配套管网,加强截污纳管力度,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推进非建成区有纳管条件的直排污染源纳管,基本实现城镇集中建设区、“195”区域开发地区污水全部纳管。到2017年底,完善污水管网约12公里。到2019年底,城镇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95%左右。(区水务局、区环保局、新金山集团、相关街镇(工业区))

(六)加强污泥处理处置

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加快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置,解决污泥出路问题。金山区将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关于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污泥有效处理和安全处置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345号)要求,切实加快污泥干化项目的推进工作,尽快建成投运,确保污泥安全有效处置。2016年底完成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焚烧项目,2019年底,完成新江污水厂通沟污泥处理设施1座(100t/d)。(区水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环保局、新金山集团、相关街镇(工业区))

(七)推进市政设施污染控制

全面启动地表径流和市政排水设施污染控制。针对雨污水管网管理问题,根据《金山区排水设施运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持续加大对排水管网的检查力度,及时修复错接管道和破损设施,增加排水管网中污泥的清掏频次,并落实通沟污泥的妥善处置。加强对市政雨污水管网管理和维护,建立雨污水管网维护管理长效制度,确保市政雨污水管网分流。开展区市政排水管道大排查,实施市政管道雨污混接改造,因地制宜开展老旧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到2020年,基本解决市政管网雨污混接改造。(区水务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交通委、区环保局、区绿化市容局、新金山集团、相关街镇(工业区))

(八)开展海绵城市试点建设

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到各层次城乡规划中。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推行绿色基础设施和低影响开发技术,加大雨水回收利用技术的应用和推广,从源头削减径流总量并减少城市面源污染影响。到2020年底,完成海绵城市试点建设,试点区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80%,新建和改建地区年径流污染控制率分别不低于80%75%。(区建管委、区水务局、区规划土地局、区绿化市容局、区环保局、相关街镇(工业区))

三、加强农业和农村污染整治

(九)综合防治养殖业污染

开展不规范畜禽养殖户清理整治,2016年完成532家不规范养殖户关闭。实施上海市养殖业布局规划,削减金山养殖总量。到2020年完成金山区畜禽养殖规模削减到22万头标准猪,规模化养殖场控制在26家之内。开展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建设,以粪尿综合利用和治理为重点,实现粪尿干湿分离、雨污分离处置;积极推进生态农业、种养结合,继续以生态还田、沼气工程为主要方式,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减排,并建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严格监测监管,严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排放。2017年,按照市里下达计划完成规模化养殖场污染减排工作,实施排污申报制度和许可证管理制度试点。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规范、合理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开展专项整治。(区农委、区规划土地局、区环保局、相关街镇(工业区))

(十)推进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

通过农作物茬口布局等结构调整,减少粮食作物化肥、农药用量。大力推广环保型农药、生物农药和绿色防控技术,减少蔬菜作物化肥、农药用量。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种养结合生产模式。2019年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按照市级要求,建设蔬菜废弃物回收资源化利用示范点。2020年,建立农田休耕提质机制,降低二麦种植面积;化肥农药施用量在2015年基础上削减20%左右,化肥亩均施用量(纯量)控制在24公斤,农药亩均使用量(有效量)控制在1公斤以下。(区农委、相关街镇(工业区))

(十一)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结合村庄改造和美丽乡村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农村人居水环境。有纳管条件的区域加快污水纳管工作;无纳管条件的区域采用合适的分散式污水处理技术,加强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到2020年底,完成15000户农户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包括纳管处理、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达到45%。以“提高水质、提升景观、改善生态、改善环境”为目标,推进“洁水”、“畅水”、“活水”专项行动,重点针对河道淤积、水环境面貌差、水流不畅、水动力不足、水质较差、水生态脆弱等突出问题,力争到2020年底前对全区镇村级河道全部轮疏一遍。加快推进河道养护作业市场化,持续开展引清调水,实现水体有序流动。2020年底,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投放、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的收运处理系统,防止垃圾在河岸堆放。创建11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30个区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完成村庄改造户数64000户。(区水务局、区农委、区建管委、区环保局、区绿化市容局、相关街镇(工业区))

四、推进工业污染防治

(十二)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根据市里下达的年度计划,完成全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强化对化工、石化、医药制造等重点行业的清洁化改造和监管。持续推进现有工业企业向工业区块集中,优先调整工业区块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反应型生产的企业以及污水直排企业。严格实施年度的压缩低效产能方案,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区域,暂停审批和核准其相关行业新建项目。(区经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环保局、相关街镇(工业区))

2016年完成全面排查、依法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项目。2017年完成金山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治理化工产业及其延伸产业链中污染严重的行业、企业,按计划淘汰污染企业。(区经委、区环保局、相关街镇(工业区))

(十三)推进产业空间布局优化

合理确定城市及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禁止新建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等行业的高污染项目,严格控制化工和劳动密集型一般制造业新增产能项目。坚持“批项目,核总量”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加强常态管理和监督检查,全面清理整顿违反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加快工业区规划及其环境影响评价,完成13个工业区块规划环评,推进工业项目按产业导向向工业区块聚集。(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环保局、相关街镇(工业区))。

104工业区块外原则上不得新建、扩建工业项目(都市型工业项目和列入《规划工业区块外重点工业企业目录》(沪经信区〔2013307号)管理的重点工业企业除外);进一步明确104工业区块产业定位,高标准引进新项目,提高产业集聚度。重点推进“198”区域建设用地减量化。突出水环境质量改善要求,按照整体转型要求和连片整治原则,结合“198”区域建设用地减量化、基本农田保护等,滚动实施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优先开展敏感区域、生态红线内区域的复垦工作,持续推进“198”区域减量化工作。(区规划土地局、区环保局、区建管委、区经委、相关街镇(工业区))

(十四)强化工业集聚区和企业水污染防治

提高工业集聚区集中防污治污水平。持续推进工业集聚区截污纳管,104工业区块已开发地块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建立完善雨污水管网维护和破损排查制度。以化工、医药、农药、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集聚的区块为重点,定期排损,防范风险隐患。工业集聚区内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到2017年底,完成金山化工集中区域相关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新建和改造,并强化废水治理或深度处理,推进新江污水二厂建设。(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经委、新金山集团、相关街镇(工业区))

五、深化河道海域及地下水污染防治

(十五)深化河道综合整治

2015年底前,完成全区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排查,分析原因,制订逐年整治计划方案,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到2017年,消除2条已确定的黑臭水体,并进行动态管理,集中实施20公里重污染河道治理,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完成全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镇村级河道轮疏一遍。编制并分阶段实施17个市考断面达标方案。按期完成断面水质达标任务,持续改善已达标断面水质,并力争提升水质类别。按照市级要求,配合国考断面大泖港-横潦泾提升水质类别。(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农委、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街镇(工业区))

(十六)推进河道生态保护

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2017年底前完成生产使用情况调查。监控评估水源地、水产品集中养殖区等重点区域风险,实施相关控制措施。持续实施河流水生态监测,推进河流生态健康状况的跟踪评估。(区发展改革委、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农委、区绿化市容局、相关街镇(工业区))

(十七)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

坚持陆海统筹,以实施污染源防控为重点,突出系统治理,强化协同执法监管,持续削减陆源入海及海上污染负荷。按照市级要求,开展总氮、总磷污染总量控制。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制度。修复受损海洋生态系统。2017年完成大金山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2018年完成金山城市沙滩西侧水上活动区生态修复工程。(区海洋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相关街镇(工业区))

(十八)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严格执行上海市地下水禁采限采范围。按照市级要求,配合开展地下水跟踪监测和评估工作。2017年底完成2座民营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或完成防渗池设置。(区规划土地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经委、相关街镇(工业区)、相关企业)

六、实施综合管理制度

(十九)实施水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依托金山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工作机制和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平台,建立金山区水污染防治责任体系和推进机制,并持续实施,细化落实金山区目标责任书要求,将水污染防治计划的水质目标和达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街(镇)工业区和相关企业。按照《党政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层层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实行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负责制,制定水环境治理领导责任制,建立街道(镇)、工业区、村党政领导责任体系,明确目标任务,严肃考核问责,确保水质改善。(各相关部门、相关街镇(工业区))

(二十)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实施区域和企业用水的总量控制与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和管理,逐步按照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实施取水许可审批和年度取水计划审核。严控地下水开采,对地热水和矿泉水的开采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加强节水“三同时”评估与监管,按要求推进对大用水户的实时监管。大力推进节水型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学校(校区)、小区、企业和机关的节水示范活动。推进工业节水工作,建立高耗水、高污染企业的逐步淘汰机制。抓好月用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重点监管工业企业的对标和节水技术改造(不包括石化股份公司)。202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0%。加强城镇节水,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2020年,全区公共供水企业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区水务局、区规划土地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相关街镇(工业区))

(二十一)完善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制度

定期发布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地表水和地下水分水体、分断面水质与水量(水位)状况,2015年底前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按照要求开展百条镇村级河道评选活动。2016年起继续按要求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水质等信息。继续公开违法违规企业处罚整改情况等信息,及时将企业违法违规信息上传到金山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联动惩戒。严格执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等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发动社会,全民参与,推进媒体、市民巡防团、人大政协等跟踪河道治理情况。招募民间环保监督员,定期参加二工区组织的相关活动、检查。完善政府、企事业单位、公众沟通平台。(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卫生计生委、区经委、相关街镇(工业区))

七、提高水环境监管能力

(二十二)提升水环境监测能力

进一步提高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的监测能力,完善原水水质在线监测及日常监测设施,提升特征因子VOCs、生物毒性等的监测能力。加强对地表水水体的监控,进一步优化地表水水环境监测断面,2016年完成地表水预警监测与评估体系建设。2017年完成市区两级地表水环境质量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增强环保、水务和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2020年完善现有地下水监测体系,开展日常监测和跟踪监测,确保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做好区域范围内新建测站的协调、管理和运行。持续实施,逐步完善污染源总氮、总磷监测体系,持续推进重点污染源一类污染物和其他重点污染物的在线监测。(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卫生计生委、区规划土地局、相关街镇(工业区))

八、强化依法治污控污

(二十三)健全环境法制标准体系

配合市级部门,建立健全水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体系以及进一步配合完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严格实施上海市制定的更严格水污染防治要求和排放标准;完善金山区的环保准入制度,推进水环境治理法制化、制度化、常态化。(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经委、区政府法制办)

(二十四)加强环境监督执法能力建设

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等专业技术培训,严格落实执法、监测等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夯实基层环保执法力量。自2016年起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强化街镇在环境监管事务中的能效。开展整治违法排污的环保专项行动,加强污染源日常监管,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重点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明确责任单位,公开查处结果。在环保部门全面实行重点污染源监管责任制,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完善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区域和部门间联合执法,构建协同联动新机制。(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街镇(工业区))

(二十五)实施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

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2017年底前核发完成主要工业源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排污许可证。加强许可证管理,以改善水质、防范风险为目标,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并将总氮、总磷纳入监测、总量控制和许可证管理体系。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的规定排污。2016年底前,建成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系统,全面推行持证单位“三监联动”管理。继续实施海上倾废单位的许可证管理,进一步强化事后监管。(区环保局、区海洋局、相关街镇(工业区))

(二十六)加大工业企业、码头堆场执法力度

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达标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稳定达标;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自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2016年,建立和实施企业环保“黄牌”和“红牌”管理制度。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结合电镀、热处理、锻造、铸造等四大加工工艺结构调整,对保留企业或过渡性保留企业全部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区环保局、区经委、相关街镇(工业区))

对危险品码头和堆场企业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排查安全和环保隐患,对不满足要求的企业坚决进行整改或停业整顿。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品码头、堆场日常监管力度,督促相关港口经营人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安全、环保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区交通委、金山海事处、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区环保局、相关街镇(工业区))

九、加大科技支撑

(二十七)提高创新技术的应用

聚焦区域水环境污染防治和水资源管理的短板问题,整合科技资源,集中力量解决制约区域水污染防治和管理的技术瓶颈。大力推进物联网、云平台、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水务、环保等领域的深度融合。配合市级部门完成上海市饮用水水质标准、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地表水生态环境功能划分评估规范等相关标准和规范的编制或修订,严格执行水环境标准和规范。(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区水务局、区农委、区环保局、区海洋局、区卫生计生委、区科委)

十、实施多元投入

(二十八)建立多元资金保障

结合金山区实际情况,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利用财税、金融信贷、投资、价格等经济手段,搭建社会化、市场化、多元化融资主体,重点支持饮用水水源保护、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等公益性领域。实施有利于保护水环境的补偿政策,与生态保护红线相衔接,完善区域生态补偿。(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相关街镇(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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