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方案】全县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时间:2023-04-25 08:25:08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全县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10月24日14时30分许,榆林市府谷县新民镇街道旁一间彩钢房内发生爆炸,造成周围多处建筑物受损。截止25日9时,爆炸已造成14人死亡、106人受伤。为深刻汲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全县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安监方案】全县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全县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

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10241430分许,榆林市府谷县新民镇街道旁一间彩钢房内发生爆炸,造成周围多处建筑物受损。截止259时,爆炸已造成14人死亡、106人受伤。为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查找问题,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汲取事故惨痛教训,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集中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用爆炸物品、油气管线、城市燃气管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排查整改突出问题,整治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排查整治重点

以民用爆炸物品、油气管线、城市燃气管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突出抓好冬季安全生产,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

(一)民用爆炸物品领域:严格落实《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重点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的安全检查。以爆炸物品使用集中、非法制贩活动突出的各类矿区为重点,对非法矿点、闲置庭院、出租房屋等可能私制、私藏爆炸物品的部位进行彻底清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买卖、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活动。对关停或列入整顿范围的煤矿、非煤矿山要进行全面检查,对剩余库存爆炸物品要进行清理。对不具备安全条件或低于最小开采规模的矿山,依法停止供应爆炸品。加强对爆破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持证上岗。督促有关企业加强对爆炸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严格的爆炸物品领取、清退、保管制度,严防丢失被盗;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日常演练,提高应对重特大事故的能力。

责任部门:县公安局牵头,县煤炭局、安监局、市场局等部门配合。

(二)油气管线领域:重点排查整治油气输送管道占压等重大隐患,严厉打击影响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完善管道设施标识,加强城镇区域线路巡查,落实隐患责任、资金和措施,防止形成新的占压等隐患,确保油气输送管道安全运行。加强原油、天然气等油气运营长输管线冬季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防止因冻裂、冻凝引发泄漏、火灾爆炸事故。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牵头,县住建局等部门配合。  

(三)城市燃气领域。重点整治违法违规充装和使用燃气行为。对城市燃气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冬季城市供暖安全,排查整治餐饮、宾馆、家庭用户等场所用气隐患和液化气罐、管道等安全隐患,规范石油液化气充装和经营秩序,防止泄漏和爆炸,有效杜绝燃气事故的发生。

责任部门:县住建局牵头,县安监局、市场局、公安消防大队配合。   

(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排查居民集中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险货物站场、车站、油气罐区等。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停用,安排专人24小时盯守,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绝对安全。强化对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和生产经营旺季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分包转包、非法运输、“三超一改”、许可证过期等行为,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以及销售超规格或不合格产品等问题。严格审批大型烟火燃放活动,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责任部门:县安监局牵头,县公安局、公安消防大队、市场局、交运局等部门配合。

(五)煤矿领域:严格落实煤矿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落实矿级领导井下带班制度,严防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违规组织生产,严格执行停产停工报备制度。加大对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矿井安全监管力度和督导检查。把开展煤矿防灭火专项检查作为重点,对基本建设矿井动火、动焊环节防灭火措施落实情况,对生产矿井防尘洒水系统完善情况,主要机电设备硐室消防设施设备配置情况,矿井反风演习开展和矿井、采区及工作面反风系统完善情况,自救器管理使用情况等重点开展检查,坚决防范煤矿火灾事故。加大执法力度,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煤矿,要坚决依法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等强制措施;对超能力生产矿井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律实施上限处罚并取消矿井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资格。

责任部门:县煤炭局牵头,县发改局、国土局等部门配合。

(六)道路交通领域:深化“营转非”车辆专项整治,强化公路巡逻管控。加大危化品运输车辆、班线客车、旅游包车、校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三轮汽车、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加大隧道内车辆管控力度,实施动态监测。各类运输企业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司乘人员安全教育,严格车站安全检查,加强各类运输工具安全检测检验,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严格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和旅游包车凌晨0时至5时落地休息或实行接驳运输。要针对冬季雨雪大雾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制定科学周密的客运方案和安全运营应急管理预案;凡不能保证通行安全的,要果断采取管制措施,提前疏导分流,确保客运安全有序。

责任部门:县交运局、公安交警大队分别牵头负责,县教育局、旅游局、卫计局、市场局等部门配合。

(七)消防领域:要结合冬季火灾易发的特点,重点排查大型商场、宾馆饭店、文化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福利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城中村等城乡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消防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限期进行整改,未按期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一律采取停产停业措施。

责任部门:县公安消防大队牵头,县商务办、教育局、民政局等部门配合。

(八)甲醇燃料领域:对全县宾馆、饭店等经营性场所使用甲醇燃料情况进行逐门店、逐单位检查,对燃料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同时对消防、线路、甲醇来源等方面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存储甲醇的有关企业进行排查整治,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并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责任部门:县市场局牵头,县公安局、公安消防大队、商务办、安监局等部门配合。

其他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也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各自职责范围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四、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从20161027日开始至2017213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0161027日—2016111日)

各镇办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对百日整治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大会,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各镇办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将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具体实施方案,于115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第二阶段:排查整治阶段(2016112日—2017125日)

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特别是牵头负责部门要成立百日整治活动检查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具体负责,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切实开展好各自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要加强执法检查,特别是对隐患突出、非法违法严重的行业领域和区域要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

第三阶段:总结深化阶段(2017126日—2017213日)

各镇办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认真分析总结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形成书面总结,于201729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由县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安委会。同时,各镇办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继续做好隐患整治的跟踪督办工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整治消除百日整治活动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问题,严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办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迅速行动起来,特别是“一把手”要亲自安排部署,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深入宣传动员。各镇办区、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力度,大力进行事故警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加强应急准备。各镇办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加强对企业和有关单位的检查,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准备应急物资、强化人员培训等,落实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遇有险情时能快速反应,及时处置。

(四)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落实镇办区、行业部门、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双包双沉”活动分工,同步督导包抓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层层传导压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行业部门要按照“行业直管专业化”的要求,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督促检查指导,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做到隐患检查有记录、排查有办法、整改有时限、落实有专人,确保安全隐患检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打造安全型企业。

(五)严格督查考核。各镇办区、各部门(单位)都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在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组织开展排查整治活动,县安委会办公室和县政府督查室将组成专项督查组,进行督查考核,并将结果在全县予以通报。凡不按要求开展排查整治的镇办区、部门单位,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凡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责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大会检讨;凡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对该单位进行电视曝光;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县安委会在当季度颁发安全生产“流动黑牌”,年终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并由县监察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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