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不仅创造了新的消费需求,引发了新的投资热潮,开辟了就业增收新渠道,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新空间,而且电子商务正加速与制造业融合,推动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意见】长武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长武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
实施意见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不仅创造了新的消费需求,引发了新的投资热潮,开辟了就业增收新渠道,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新空间,而且电子商务正加速与制造业融合,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催生新兴业态,成为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新力量,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原动力。为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促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方面的独特引领作用,加快推进我县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升级,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陕发〔2014〕22号)和《咸阳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015-2020)》(咸政发〔2015〕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主导相结合,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依托我县优势产业和重点行业,大力推进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快建立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电子商务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推动电子商务跨越式发展,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促进与企业主导相结合的原则。完善管理体制,优化政策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企业在发展电子商务应用中的主体作用,建立政府与企业的良性互动机制。
——坚持实体经济与网络经济相结合的原则。把电子商务作为实体经济与网络经济相互融合的有效载体,依托实体经济发展基础,加快网络经济发展,以无形市场发展促进有形市场持续繁荣。
——坚持营造环境与推广应用相结合的原则。完善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健全电子商务支撑体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着力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的电子商务市场。
——坚持鼓励发展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逐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创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社会创业活力,拓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领域。
(三)主要目标
实施“重点电商平台+重点电商园区”发展战略,力争“十三五”末我县电子商务发展进入全省领先水平,成为资源配置合理、产业集聚度高、创新能力强的省级区域性电子商务节点城市。
2015年底前,培育1家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3家以上具有较强市场占有率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2016年,电子商务应用能级和企业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企业和市场经营户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分别达30%、50%以上,培育优势产业和重点领域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10家以上。力争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30%以上。
2017年,初步形成产业政策健全清晰、管理体制合理高效、配套体系基本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完备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与电子商务生态产业链。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1.降低准入门槛。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规定,全面清理电子商务领域现有前置审批事项,严禁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进一步简化注册资本登记,深入推进电子商务领域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改革。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放宽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县发改局、工业发展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负责)
2.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小微企业,根据国家关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推进“营改增”,认真落实将旅游电子商务、生活服务类电子商务等相关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的要求,全力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壮大。(县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
3.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支持商业银行、担保存货管理机构及电子商务企业开展无形资产、动产质押等多种形式的融资服务。鼓励商业银行、商业保理机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服务,进一步拓展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渠道。(县工业发展局、各金融机构负责)
(二)普及深化电子商务应用
1.鼓励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把发展电子商务促进就业纳入就业发展规划和电子商务发展整体规划。建立电子商务就业和社会保障指标统计制度。经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拓展业务领域,积极为电子商务创业人员提供场地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县人社局、工业发展局、统计局负责)
2.加快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建设。各类市场经营主体要加快市场信息化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第三方服务平台,强化网上交易和信息化管理功能。鼓励引导市场经营主体借助电子商务创新交易模式,培育新型市场业态,促进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的有机结合。支持有条件的专业批发市场强化仓储、配送、采购等功能,发展一批以商品市场为依托的网商集聚区。(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工业发展局、供销联社负责)
3.加快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制定优惠政策,加强招商引资,吸引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或某个功能区来我县设立区域性总部或独立法人机构开展业务。依托实体市场和特色优势,培育本地电子商务平台,大力扶持在苹果、白酒、面粉、食用油、核桃、粮食(杂粮)、花椒等农副产品和剪纸、刺绣、编织等手工艺品领域,建立集推广、交易、物流、支付等服务于一体的B2B、B2C、C2B、C2C、O2O行业电商联盟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和专业批发市场开展大宗商品网上现货交易,在农副产品、手工艺品等领域探索和发展以商品交易为核心、现代物流为支撑、金融信息为保障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农产品种植(加工)园区建立直接面向供应市场的电子商务模式,开辟长武绿色农产品直通车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交易平台。(各镇办和县工业发展局、农牧局、文体旅游局、果业中心、供销联社、妇联负责)
4.推动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充分发挥重点行业骨干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大型零售企业开办网上商城,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地理位置服务、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流通效率和服务质量。支持中小零售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优势互补,加强服务资源整合,促进线上交易与线下交易融合互动。支持传统工业企业(包括煤炭)及住宿、餐饮等服务领域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拓展市场。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手段拓宽采购、销售渠道,创新经营方式,优化供应链,提高价值链。(县工业发展局、交通运输局、煤炭局、文体旅游局负责)
5.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大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基础设施,发展适合农产品特点的农村现代物流配送体系。通过资金补助和基础知识培训等方式,普及入网知识,提高运用网络能力,帮助农户应用电子商务拓展市场。通过网络平台嫁接各种服务于农村的资源,拓展农村信息服务业务。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网上交易平台,开辟营销新渠道。结合“万村千乡”工程,完善网络代购。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建立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区,逐步推进电子商务服务网络向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介组织及经营农户延伸,并开展同城配送。(各镇办和县工业发展局、农牧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负责)
(三)加强配套体系建设
1.完善网络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优化、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加快建设重点区域WiFi的覆盖应用,大力支持无线宽带和光纤到户接入,不断提高网络覆盖范围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新一代互联网网络建设,切实提高网络运行速度,加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建设全市领先、全省一流的电子商务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电子商务发展基础。(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负责)
2.优化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积极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依托现有物流资源,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快递物流,不断提高物流产业的社会化、集约化、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逐步形成有效支撑电子商务广泛应用的高效、便捷的现代物流体系。(县邮政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发展局负责)
3.完善电子商务支付体系。扶持发展以电子商务支付为主要业务的第三方支付服务机构,加快第三方支付平台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和支付服务机构共同搭建安全、兼容、快捷的在线支付平台,尽快形成网上支付、移动支付、固网支付及其他支付渠道构成的新型综合支付体系,满足电子商务活动中多元化、个性化的支付需求。鼓励支持非金融机构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开展支付服务。(县发改局、各金融机构负责)
4.构建电子商务信用服务体系。强化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及部门间的协调与联系,建立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构建网站信用评价体系。建立网上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健全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企业守信意识和诚信自律。(县工业发展局、信息办负责)
5.健全电子商务安全保障体系。积极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登记保护工作要求,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提高电子商务系统风险监控能力。完善电子商务安全服务功能,进一步规范电子认证服务,推广数字证书、数字签名的应用。对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对电子商务信息系统报备、测评、定级,确保系统达到安全标准。(县网信办、公安局负责)
(四)促进电子商务集聚发展
1.加强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加快电子商务园区规划布局和建设招商,强化电子商务企业和配套服务体系的集聚布局,形成特色明显、产业链清晰、服务体系完善的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培育现代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县工业发展局、招商局负责)
2.培育开发电子商务楼宇项目(集聚区)。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创新招商方式和开发模式,加快推进电子商务楼宇经济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打造基础设施先进、功能配套齐全、产业链清晰、生活环境优越的电子商务楼宇(集聚区)。对电子商务楼宇(集聚区)在网络资费、资金扶持、土地利用和招商引资等方面给予优惠,在业态创新、产业链整合、统计等方面先行先试,示范引领,促进其更好地发挥孵化功能。(县发改局、工业发展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招商局负责)
3.培育发展网货交易展会。依托网货资源丰富、网商队伍集聚的优势,大力培育和发展网货交易专业展会,着力搭建网商合作交易平台,推动电子商务与会展业的融合发展。(县工业发展局、招商局负责)
三、重点工程
1.建设长武电子商务产业园。以五里铺物流园区为依托,建设长武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园区以电子商务发展为主线,重点构建以B2B、B2C、C2B、C2C、O2O电子商务(包含跨区域电商)为核心的交易平台。整合资源,为园区内的企业提供网络技术、营销、广告设计、专业美工、摄影、代运营、仓储物流、融资和培训等服务,逐步将物流产业园打造成具有完整电子商务产业链的专业园区。充分发挥区位和交通优势,着力引进京东等知名电商和快递物流企业,力争将产业园区打造成引领渭北、辐射陕甘的集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为一体的现代化、多功能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以园区为牵引,推动物流骨干网核心节点建设,加快物流配送网络向邻县延伸,实现实体产业、电子商务和物流的无缝衔接。(县发改局、工业发展局、交通运输局、招商局负责)
2.打造长武煤炭交易电商平台。依托秦陇煤炭交易中心,运营互联网O2O模式,让运销成本更低、效率更高,使长武煤炭在面对区域周边同质化竞争中获得优势,将长武煤炭交易中心打造成集物流、销售、结算于一体的网络化交易平台,实现对煤炭交易市场信息资源的整合,为煤炭供应商和采购商提供集交易、结算、存储、运输为一体的服务。(县工业发展局、煤炭局负责)
3.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园。以百富源农产品市场(农贸市场)为依托,建设长武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园,园区以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打造农产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为主线,为入园企业提供实体经营、产品展示、网上交易、策划包装和仓储物流的全流程和全方位服务。积极构建“农户+农村销售合作组织+平台+网上零售商+消费者”的新型电子商务流通链,依托农产品实体批发市场,将产业园打造为专业、完善的大宗农产品现货及网上交易商城。发挥产业园区作用,通过专业化的创业服务聚集网商,壮大电子商务产业,带动传统农业交易模式转型升级,助推我县农业向标准化、品牌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县工业发展局、农牧局负责)
4.创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项目试点县和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县。挖掘我县特色产品,策划包装特色农副产品和手工艺品,全力创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项目试点县。开发搭建集产品展示、商务洽谈、产品交易、网上支付、安全认证、物流配送为一体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创新营销手段,提升影响力和知名度,使我县成为引领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示范县。(县工业发展局、农牧局、文体旅游局负责)
5.打造电子商务企业创业孵化基地。以新都会步行街为基础,建设长武县电子商务企业创业孵化基地,为新创办的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电商企业提供有利于生存、发展的服务环境和空间环境。为进入基地的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人员培训、项目推荐、技术信息、管理咨询、市场开拓、资金扶持、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服务,在租金、税收、融资、培训等方面提供优惠。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将其打造为集创业项目开发、传统企业转型、创业企业、项目资金支持、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基地。(县工业发展局、人社局、财政局、司法局、供销联社负责)
6.建设电子商务培训基地。依托咸阳天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培训基地,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全面提升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和产业化水平;积极开展特色产品营销理念创新与品牌塑造理念、农村金融政策解读与资金互助社运营管理、利用云端技术构建农村电子商务网络联盟、利用互联网升级改造传统产业、电商平台的运营规则与差异等培训活动,引导企业从传统模式下的“手对手”交易,变为搭建信息应用平台,实现商品交易B2B、B2C、C2B、COC和O2O,解决“买难卖难”问题。(县农牧局、工业发展局、人社局、各金融机构负责)
7.做强“中国特产·长武馆”。依托京东商城“中国特产·长武馆”,整合长武农产品和手工艺品资源,实现特色产品的上线销售。以“长武红”、“中盛零度”等苹果品牌为切入点,逐步上线其它工业品、农产品和手工艺品。运用市场手段,整合线下农产品资源、建设农产品种植示范基地,对特色农产品生产进行全程管控,实现特色农产品的统一检验、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仓储、统一配送。以互联网为载体连接农户和消费者,打造O2O一条龙产业链。严把入馆商家和产品质量关,重视上线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与市场合力构建品质监管体系和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县工业发展局、农牧局、文体旅游局、粮食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果业中心负责)
8.实施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工程。加快改善电子商务运营环境,招优引强,借力发展本地电子商务企业,积极引进知名电子商务运营商落户长武。大力扶持本地电子商务运营商,鼓励本土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电子商务规模,在农副产品、工艺品等领域加快培育一批技术先进、商业模式新颖、规模大、资源整合力强、辐射范围广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带动和引领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县工业发展局、招商局、供销联社负责)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上成立长武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城乡一体办、工业局、公安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发改局、财政局、科技局、教育局、农牧局、人社局、国税局、地税局、团县委、妇联、供销联社和各镇、昭仁街道办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发展局(商务办),具体负责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形成电子商务发展合力,加强电子商务管理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更好地发挥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综合协调作用,全力推动全县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2.强化政策扶持。制定出台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相关扶持政策,加大电子商务重点应用示范企业扶持力度,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从2015年起,县财政每年列支100万元设立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个体从事电子商务及相关领域的生产经营;电子商务行业税金除按照相关政策减半缴纳外,当年县级留成部分在次年全部纳入扶助资金,确保扶助资金额度随着行业发展逐年增加。
3.规范行业监管。发挥公安、市场和质量监管、税务、信息、通信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监督管理规范。抓紧开展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对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企业、相关机构的管理,加大对网络经济活动的监管力度,维护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秩序,加强行业自律,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4.加强人才培养。依托县职教中心和电子商务技术服务企业,有针对性地培养本土化电子商务技术应用人才,加大人才引进,加强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和再教育,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培训教育体系;鼓励电子商务企业面向国内招聘素质较高、业务较强、技术较精的电子商务人才,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强坚强保障。
5.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有效形式,大力普及电子商务应用知识,积极组织针对长武传统经济的电子商务专题培训和讲座,提高全社会对发展电子商务重要性的认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气氛;大力宣传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形成良好的创业氛围,吸引外地网商落户我县;加大电子商务整体形象宣传,引进高端宣传、策划、推广人才和技术服务企业,强化长武产品网络形象设计,突出我县产品特色宣传,不断扩大示范效应,提升长武电子商务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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