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办法】市发展改革委2012年招商引资考核奖惩办法(全文完整)

时间:2023-04-24 19:55: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市发展改革委2012年招商引资考核奖惩办法为进一步推动委招商引资工作,根据宿迁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原则(一)突出重点原则。既注重招商信息转化项目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办法】市发展改革委2012年招商引资考核奖惩办法(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发改办法】市发展改革委2012年招商引资考核奖惩办法(全文完整)



市发展改革委2012年招商引资考核奖惩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委招商引资工作,根据宿迁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突出重点原则。既注重招商信息转化项目早开工,更注重招商信息转化项目早竣工;既注重招引一般项目,更注重招引大项目、外资项目。

(二)动态考核原则。实行从项目谈判、开工建设到投产全过程各个环节的跟踪考核,实施招商信息申报、跟踪、考核认定的考核办法。

(三)强化激励原则。坚持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对招商引资成绩突出的处室和个人给予重点奖励,对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处室及负责人给予相应的处罚,切实做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二、组织领导及风险抵押

(一)成立组织机构。成立委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委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委分管招商引资领导统筹主抓。

(二)委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和认定各处室招商引资实绩,评定招商引资先进处室、先进个人及帮办先进个人,按本《奖惩办法》予以兑现。

(三)风险抵押金。全体在岗人员(包括事业单位、聘借用人员)缴纳招商引资风险抵押金,具体为:领导班子各5000元、正科职(正科级、处室负责人)3000元、副科职(级)2000元、其他人员1000元。

三、考核内容及目标任务

考核内容:提供招商信息数、转化签约招商信息数、转化开工招商信息数、转化竣工招商信息数,项目书编制;亿元签约、亿元开工、亿元竣工招商信息数;达到土地“点供”标准招商信息数;达到考核标准的外资招商信息数。

目标任务:以各处(室)、委属各单位为考核对象进行任务分解,详见附件。

四、考核认定

招商引资信息由委招商引资办公室统一管理,引资实绩确认,以市考核中心认定为准。

鼓励各联合引进大项目。凡联合引进项目自行明确分割比例;对同一项目有争议或无法认定引资人的,由委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最终确认,原则上同一个项目的联合引进不超过两个处(室)、单位。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根据任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比例计算得分,基础分100分,达到加分标准的,上不封顶。

五、奖惩

(一)对引进固定资产竣工投资额超过3亿元以上工业项目的第一引资人,在符合干部选拔基本条件下,优先向市委组织部门推荐提拔,属本单位管理的干部,直接明确为上一级非领导职务;聘用(借用)人员(第一引资人)新引进单体竣工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每到位5000万元以上的,除按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外,每月增加工资100元,依次类推,上不封顶。同时,对经考核认定的招商引资项目帮办服务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竣工项目按市里统一实行的奖励办法,委招商办根据贡献大小进行合理分配,其中第一引资人奖励不低于70%

(三)设立招商引资先进处室、先进个人,帮办服务先进个人。对竣工项目按市招商引资考核中心年终考核确认实绩,从有招商实绩的处室中统筹排序列出若干名,各奖励5000元;对招商引资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按实绩设立奖项:特等奖奖励10000元、一等奖奖励5000元、二等奖奖励3000元、三等奖奖励2000元;帮办服务先进个人奖励2000元。

(四)招商引资考核得分70分(不含)以上的,对所在处(室、单位)各人按招商引资风险抵押金3倍进行奖励;50分(不含)-70分且签约开工的,对所在处(室、单位)各人按招商引资风险抵押金2倍进行奖励;30分(含)-50分,对所在处(室、单位)各人按招商引资风险抵押金1倍进行奖励;30分(不含)以下的处(室、单位),扣除处(室)各人当年招商引资风险抵押金,处(室、单位)不参与当年各类先进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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