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方案】武功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百日行动”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3-04-24 19:50:08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武功县2016年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百日行动”活动实施方案2016年上半年,我县开展了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巩固2016年前期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成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方案】武功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百日行动”活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食药方案】武功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百日行动”活动实施方案



武功县2016年成品油市场经营

秩序专项整顿“百日行动”

活动实施方案


2016年上半年,我县开展了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巩固2016年前期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成果,确保治理成品油市场秩序常态化、国V油品全覆盖和“治污降霾·保卫蓝天”目标实现,根据《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咸阳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百日行动”活动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677号)文件要求,决定从920日至1231日,在全县开展为期百日的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实现县内国v油品全覆盖和“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建立成品油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继续加大整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的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全县成品油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整顿内容

(一)取缔违规私建、迁建加油站。对未经省商务厅批准的私建加油站,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未经批准私自改扩建的加油站责令停止改扩建,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二)取缔非法经营加油站。对未按照法定程序取得省商务厅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安监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加油站,依法查封取缔。

(三)取缔非法流动加油车、桶子加油点。对非法流动加油车、桶子加油点全部依法取缔并关闭。

(四)对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责令停止营业,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经营资格;对已被拆除的加油站收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吊销经营资格。

(五)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销售的油品质量。对成品油经营企业销售标号与标识不相符的油品,国家明令淘汰的油品、质量不合格的油品或销售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油品,依法予以查处,特别是对质监部门公示的销售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要严格查处。

(六)严格检查通过公路、铁路运输进入我县的铁路油槽车、公路油罐车,防止非国V油品进入我县市场。检查加油站成品油购进渠道,对违反有关成品油购进规定的企业进行处罚。

(七)查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成品油经营证照的行为。

(八)加强对加油站的安全检查,对查处存在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加油站,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安全设施防护差、消防投入欠账的加油站要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取消经营资格。

三、实施步骤

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阶段(2016920日至1020日)。由县商务、公安、安监、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全县成品油市场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同时对所有加油站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

(二)整治阶段(20161020日至1210日)。对摸底排查出来的问题,由县商务、公安、安监、市场监管几部门要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方案的要求,按照各部门职责,认真加以整治。为保证整治效果,集中整治期间可实行联合执法,各相关部门联合行动。

(三)验收阶段(20161210日至1231日)。县商务、公安、安监、市场监管部门集中整治后,要进行全面总结,推广“百日行动”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市领导小组将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市区“百日整治”活动进行检查暗访,并公开曝光。

四、职责分工

由县商务办牵头负责专项整顿工作,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协调解决专项整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县公安局:负责查处企业涉嫌违法运输、经营等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经营汽油加油站和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的经营安全管理,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违法经营活动。

县市场监管局:加大对加油站证照及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查处无证照营业、超范围经营等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取缔无证照的非法加油站点。

以上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各成员单位的实施措施以及负责人、联络员的名单、联系电话,报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组织机构

成立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 白梓辰   副县长

副组长:    县商务办公室主任

员: 李亚赞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杜宏民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马景哲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办,办公室主任由葛乾同志兼任。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成品油市场专项整顿“百日行动”活动是维护成品油经营秩序和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顿工作的重要性,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抓好专项整顿活动。各有关部门要成立联合检查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检查,依法处理。

(二)严格落实责任。县政府将协调商务、公安、安监、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要将全面巡查与有针对性的检查相结合,将管理与服务日常化、制度化,对违法违规的企业要及时发现,提早查处,重点整改。要逐步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三)建立健全机制。县政府将要加强组织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形式传播成品油经营的政策法规,充分发挥群众及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的企业要公开曝光。同时,要完善各部门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使全县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规范化。各相关部门于20161210日前将“百日行动”活动总结上报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顿“百日行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18220405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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