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城市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秩序,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秩序问题,切实巩固创卫成果,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方案】市区城市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市区城市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秩序,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秩序问题,切实巩固创卫成果,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有效解决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和重要节点环卫作业质量不高、摊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市政设施破损、城市家具设置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城市形象,打造整洁、美观、规范、有序的城市管理秩序。
二、主要任务
(一)整治环境卫生。加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切实落实“两扫全保”制度和“一把扫帚扫到边”机制,并根据季节特点合理安排洒水作业,及时冲洗路面、路牙,全面提高普扫作业和动态保洁质量。加强背街后巷环卫保洁,充实保洁力量,配齐环卫设备,落实保洁制度,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加强卫生死角清理,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居住小区、单位庭院、城市出入口、施工工地、公园广场、绿化带、河湖水面等所有区域内的垃圾、杂草、杂物、卫生死角、乱堆乱放、污水外溢、路面及墙体污染等进行彻底清理整治。加强环卫设施建设管理,对城区果壳箱、垃圾池、垃圾桶、垃圾房等垃圾收集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和督促改造、添置、更新,定期对各类环卫设施设备进行冲洗、擦洗,确保垃圾收集容器数量充足,且完好无损、外观整洁、无垃圾外溢现象。加强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落实,积极督促沿街经营户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确保门前干净整洁、秩序井然。
(二)整治流动摊点。按照“主干道严控、次干道规范、背街疏导”的原则,重点加强主要道路、背街小巷、窗口地区、校园周边等流动摊点多发区域和高发时段的整治。根据“建设一批、规范一批、取缔一批”的思路,结合实际,合理规划设置一批便民早餐店、摊贩中心和夜市排档等经营疏导区,积极引导流动摊点入室经营、入“市”经营、规范经营;加强摊点保洁管理,确保摊收场清,做到规范有序,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三)整治交通秩序。按照“标本兼治”的要求,切实加大城区停车场设施的建设改造力度,不断增加停车泊位,从根本上缓解“停车难”问题。在城区主次干道等区域合理施划停车泊位,引导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规范有序停放,做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区停放、同向停放、车头一条线停放。按照“严管重罚”的思路,切实加大对乱停乱放、闯红灯、逆向行驶、占道经营等各类不文明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大客车、出租车、渣土车、商砼车等重点违法车辆,通过持续开展交通违法“清零行动”,加强源头管控,落实教育处罚措施,发挥震慑效果。进一步加大对洗车点占道洗车、店外经营(作业)、乱堆乱放、乱摆乱放及擅自设置宣传点等行为查处力度,努力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秩序。
(四)整治市政设施。全面排查市区道板砖、路面、路牙石、窨井盖等市政设施破损情况,并督促维修到位;推行市政设施“一支队伍养护到边”机制,对市区人行道特别是居住小区、市场商城项目红线以内道路、道板砖,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理顺管护体制,确保缺失、破损的市政设施及时添置、维修到位。
(五)整治城市家具。大力实施“城市家具”美化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城市家具人性化、规范化、精致化管理水平;对占用人行道、锈蚀破损的通信光、电缆交接箱等设施全面实施整合、清理、迁移;分类制定环卫设施、各类交接箱、公交站台、交通护栏、公用电话亭等各类设施管理标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管护,做到定期清洗、及时维修,确保各类城市家具整洁完好。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8月1日至8月15日)。各区、市各有关部门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形成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8月16日至10月15日)。各区、市各有关部门对照有关任务要求,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工作,掀起城市秩序整治高潮。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4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由市城管办牵头,对面上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通报面上整治情况。
(四)长效管理阶段(2014年10月31日以后)。各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经验,健全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强化领导。城市秩序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承担具体实施整治任务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制定细化整治方案,成立专门机构或明确专门人员,全力推进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明确相关市直部门牵头负责,对各专项整治任务面上工作的推进进行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其中,市城管局牵头负责环境卫生整治、流动摊点整治和城市家具整治,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市政设施整治。
(二)联动执法,强行入轨。以深化公安、城管、交通运输部门“一街三方”联勤共管机制作为联动执法的重要抓手和载体,成立“一街三方”联勤共管领导小组,由市城管办主任任组长,市公安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公安交巡警、城管执法、交通运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三部门联勤共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一街三方”联勤共管工作,要通过采取把整治重点向夜间、外围延伸,不定时间、不定区域、不定路段开展整治,以及实行执法信息共享,即按照《宿迁市市区文明交通严管办法》要求,城管、交通运输部门在公安车管部门设立城管、交通窗口,将城管、交通违法行为全部处理后,方可办理车辆、驾驶人审验等措施,重点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以及街面行人、车辆驾乘人员乱丢乱抛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和工程运输车辆违规运输、抛洒滴漏等污染路面行为进行联合查处,形成严管氛围,强立“宿迁规矩”。
(三)严格督查,确保实效。城市秩序整治工作各牵头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现场督查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督办,并定期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各整治主体责任部门、单位也要加强自身督查考核,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四)宣传造势,舆论监督。市级各新闻媒体要切实加大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力度,及时报道整治进展和成效,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并跟踪曝光进度迟缓、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促进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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