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方案】全市杨树更新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4-24 19:30:07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全市杨树更新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建市以来,全市上下紧紧围绕“生态宿迁、绿色家园”的建设目标,从2001年起连续10年开展杨树产业年活动,大力推进城乡绿化,取得了显著成效。到2014年底,全市杨树成片林面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全市杨树更新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林业方案】全市杨树更新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全市杨树更新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建市以来,全市上下紧紧围绕“生态宿迁、绿色家园”的建设目标,从2001年起连续10年开展杨树产业年活动,大力推进城乡绿化,取得了显著成效。到2014年底,全市杨树成片林面积达260万亩,活立木蓄积量达1500万立方米,林木覆盖率达30.12%,位列全省第二,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等荣誉称号,杨树在农民增收、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我市主栽树种杨树占比较高,生物多样性不足,生态脆弱,容易导致病虫害增多、杨树飘絮等诸多问题。为加快推进全市杨树更新改造,进一步优化城乡绿化树种结构,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丰富生物多样性,特制订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杨树更新改造年”活动为抓手,在“成片林面积不减、森林覆盖率不降、生态景观效果不弱化”的前提下,按照政府引导、科学规划、依法推进、有序更新、绿化达标的工作要求,持续推进“生态宿迁、绿色家园”建设,稳步推进杨树更新改造,完成更高标准绿化造林,进一步提高造林绿化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提升生物多样性,努力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调整优化树种结构,既要突出生态作用,更要兼顾经济、景观、生态效益。生态公益林建设突出大规模、大乔木、多树种、宽林带,着力培育森林生态体系;商品林建设根据市场需求,培育经济林、用材林和工业原料林,提高林地产出率;现有杨树林木主要加快采伐老弱病株,有序更新杨树雌株,优化结构。

(二)坚持政府引导与农民自愿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决策主体、监管主体和服务主体作用,加大杨树更新改造宣传引导和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动员吸引全社会力量参与到杨树更新改造中来。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将群众呼声、政府规划和全社会自觉行动结合起来,合力推进杨树更新改造稳妥进行。

(三)坚持科学规划与适地适树相结合。按照主城区(规划范围)、郊区和城镇、农村(河道主干道、农田林网、村庄庄台)进行分区规划设计,按照不同杨树品种、树龄结构制订采伐更新方案,合理安排杨树雄株(含雄性不育,下同)与其它绿化树种栽植比例,打造城乡特色绿化新格局。选择树种以适地适树为主要依据,根据区域特点和立地条件增加优良乡土树种、高效经济树种和绿化景观树种。

三、目标任务

2015年秋季起,连续5年持续开展“杨树更新改造年”活动,前3年按照“一年启动、二年改观、三年见效”的工作要求逐年推进,力求实现造林绿化效益更高、景观更美、结构更稳定;到2020年全市完成更新改造杨树雌株面积115.28万亩,全市基本控制杨絮暴发,实现树种林种多样、森林健康高效、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功能趋于完备等目标。

四、更新进度

(一)第一阶段(20156-10月),论证规划。成立全市杨树更新改造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奖惩政策,全面启动杨树更新改造工作。广泛征求专家和社会各界意见,履行重大决策流程,制订全市杨树更新改造实施方案。按照主城区、郊区城镇、农村庄台三个主次进行分类规划,对16年以上过熟树(或小老树)、10-15年大树(已成熟)、6-9年中树按先后顺序进行总体规划布局。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按照年度计划,启动杨树更新改造工作。

(二)第二阶段(201511-201912月),全面推进。持续推进“杨树更新改造年活动”,在全市掀起造林绿化工作热潮。201511月启动市中心城市和县城建成区规划范围内杨树更新改造,2016-2019年逐步推进16年以上成熟杨树、县城城镇集中居住区杨树、通道和农村庄台杨树等主要区域更新改造,确保造林绿化到位,完成更新改造主体任务。

(三)第三阶段(2020年),完善提高。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在杨树更新改造前期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查漏补缺,总结提高,完善巩固,实现造林绿化任务全部完成,基本控制杨絮暴发。

五、工作要求

(一)实施进度上注重循序渐进。杨树更新改造进度安排要注意统筹协调、循序渐进,同步考虑苗木繁育储备、科技支撑服务、舆论宣传引导、采伐限额管理、造林营林机制。要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确定杨树更新改造地块,先城区后农村,先成熟林后中龄林,先低效林(小老树)后优质林,率先在国有、集体所有林木上先行更新改造示范。对暂时无法更新的杨树飘絮雌株,可以采取重度修枝或直接清除结果枝的办法减少飘絮数量,也可以进行隔行隔株择伐,待时机成熟再进行更新。对采伐后无法造林的地块,暂不列入更新范围,不得采伐。对重要区位、古树名木、生态标志、种质资源的杨树林木,特别是树龄长、飘絮少、雄壮美观的老杨树要加以保护。

(二)树种选择上注重适地适树。要根据自然条件、区域特点、土壤结构等选择适合生长的乡土、绿化和经济树种,合理安排杨树雄株与其它绿化树种栽植比例。湖泊、河流、道路、农田林网等生态廊道,要以杨树雄株等用材树种为主,杨树雄株占比不低于50%;农村庄台和集中居住区,要以经济林果为主,杨树雄株占比控制在30%以内;城郊、小城镇和街道,要以景观乡土树种为主,常绿和花灌木配置,杨树雄株占比控制在10%以内;城市新建绿化工程,不提倡栽植杨树等用材树种。

(三)实施方法上注重建立机制。建立种苗生产经营机制,对繁育杨树雄株和其它适生树种种苗予以资金扶持,提高良种补贴覆盖面,力争优质苗木自给率达50%。市林业局要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管,开展杨树雄株基地认定工作,逐步提高良种使用率。要健全营林机制,严格落实更新地块主体责任,从选苗、栽植到抚育、养护实行全程监管,真正做到苗木优质、栽植科学、栽一片活一片。要形成管护机制,按照“谁造林、谁管护、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管护主体责任,对责任落实不到位、苗木生长差、保存率不高的将进行问责。农村要扶持建立林下种植经济作物、中药材、食用菌等模式,提高林地综合效益。

(四)推进过程中注重依法更新。各地各部门、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先规划、后批准、再实施的程序组织杨树更新采伐,严禁无证采伐、乱砍滥伐、只采伐不造林。对生态公益林、国有林杨树更新改造,涉及增加采伐限额和报请省级批准采伐的,要以县区为单位履行审批程序后再持证采伐。林业、司法等部门要加大对毁林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有序采伐,坚决杜绝只采伐不造林现象发生。为使林地属性不变,面积不减,守住生态红线,对有权属争议、经营主体造林积极性不高的林地,各地要落实责任措施,确保采伐后及时补植到位;对无法原地造林的,要履行手续、易地造林、占补平衡。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为加强对杨树更新改造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政府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承担日常工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扶持政策、工作责任和推进举措,深入扎实开展“杨树更新改造年”活动。市林业部门负责农村范围内杨树更新改造的规划指导、技术发布、苗木把关、质量检查等业务工作,指导城乡杨树更新改造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市住建(园林)部门负责市区规划范围内杨树更新改造组织实施工作。市交通部门负责国道、省道和管辖航道等控制线范围的杨树更新改造,协调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及指导县区交通部门进行杨树更新改造。市水利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河渠两侧的杨树更新改造工作,指导各县区水利部门进行杨树更新改造。市农业开发、农业、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对新建高标准农田范围内的杨树更新改造规划和督促实施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杨树更新改造年”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要通过新闻报道、典型宣传、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形式,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提高社会各界对杨树更新改造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为更新改造工作有序开展营造良好氛围。要着力做好基层社区和村组的宣传走访工作,积极动员广大林农参与到杨树更新改造活动中来,努力将群众性的自发更新改造活动与政府推动的重点区域示范带动作用相结合,不断提高杨树更新改造的质量和水平。

(三)实施政策激励。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要研究制订和执行杨树更新改造扶持和奖补政策,对区域范围内杨树更新改造工作完成较好的,特别是造林绿化成本大、预期效果好的重要地段,相应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引导社会资金向杨树更新改造聚集。要统筹使用好国家、省有关生态建设、绿色江苏等造林绿化资金,对杨树更新改造、杨树雄株育苗及其它树种良种种苗繁育予以补贴。市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奖补杨树更新改造工作。

(四)强化考核奖惩。市政府每年召开全市杨树更新改造工作动员大会,每年11月、翌年1月、3月分别召开规划启动、采伐整地、造林绿化推进会,总结部署杨树更新改造工作,兑现奖惩措施。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会同林业等部门加大对杨树更新改造工作的督查力度,定期不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对只采伐不造林,或连续2年未更新到位的,将追究地方或单位的经济和行政责任。通过行政推动、现场考核、责任追究等措施,在全市掀起杨树更新改造的热潮,确保完成年度和总体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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