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近期,全国各地相继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影响,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方案】蓝田县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蓝田县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
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近期,全国各地相继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影响,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县政府决定,从2015年1月10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开展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
一、目标任务
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对全县劳动密集型企业、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文物古建筑单位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单位,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彻底整治,确保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提升,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蓝田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旭辉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双虎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魏随康 县公安局局长
成员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尚保利、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樊均益和各镇、各部门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及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主任由尚保利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樊均益同志兼任,具体负责集中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报送、通报工作情况等工作。
三、排查整治的重点
(一)劳动密集型企业。依法按照《蓝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通知>》中的治理范围、重点严格执行。
(二)商场市场。室内、室外、地上、地下商场、市场(含集贸市场),尤其对商场市场违法违章设置货品存储仓库的依法严格查处。
(三)公共娱乐场所。影剧院、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四)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装置区、储罐区及辅助生产区;成品油储备库,液化气、天然气、充装站、储配站、调压站和城市门站;加油站、加气站及加油加气合用站,液化气销售点。
(五)文物古建筑单位。国家、省级和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物、构筑物;各类文保护单位的文物展览馆、陈列馆。
四、行动时间和步骤
第一阶段:从1月10日至1月15日,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的通告,广泛发动宣传,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第二阶段:从1月16日至全国“两会”闭幕,迅速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检查,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县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集中警力,集中时间,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第三阶段:全国“两会”闭幕5日内,各单位认真总结集中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并以书面形势及时上报蓝田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整治措施
(一)全面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各镇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层层分解任务,确保任务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人员。要认真查找本地区、本行业中隐患最多的区域、场所和部位,针对突出问题制定具有区域性和行业特点的火灾隐患整治措施;要按照要求及时在所有人员密集场所的明显部位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并对《通告》内容和要求进行广泛宣传。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深入一线,组织开展联合检查督导。
(二)推进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县住建、民政、工商、文体广电、教育、文物旅游、卫生、经贸、安监、国土、粮食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冬春季火灾特点和本行业实际,扎实开展本行业、本系统内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县住建、国土、城管部门要联合对因企业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和村民自建房违法出租进行生产、仓储、经营造成的先天性火灾隐患按照职能依法查处;县文物旅游、消防等部门要联合对文物古建筑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在不破坏古建筑完整性的前提下,督促单位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古建筑防御火灾能力;县安监、消防部门要联合对涉及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和单位进行排查,要求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网格化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各镇政府要按照消防网格化管理要求,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从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经常性消防宣传、基层群防群治力量建设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等方面全面规范各级网格的工作任务。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实施动态管理,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要督促社会单位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我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检测一次电气线路燃气管线,维护保养一次建筑消防设施,组织一次灭火疏散演练。
(四)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县公安消防大队要按照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切实做到“三不放过”和“五个一律”,即:应当检查的单位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检查的内容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整改的隐患未整改不放过。凡发现未审未验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消防设施严重损坏、疏散通道数量不足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凡违规用火用电冒险作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凡营业性场所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留宿人员的,一律立即清理;凡大型群众性活动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提出不同意举办意见。
(五)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的督办整改力度。1月31日前,各镇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前一段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再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整改期间,要落实死看死守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其中,对一些老旧棚户区、“三合一”场所、连片集中隐患区域和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要组织开展联合整治,坚决消除。
(六)落实宣传培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各单位要扩大宣传覆盖面,真正使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入脑入心。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和户外视频、广告牌、手机短信等载体,高频次、多角度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的常识性、提示性宣传,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集中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1月31日前,县公安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要分级分批对列管单位责责人、管理人和乡镇街道网格负责人、管理人用以会代训的办法全部培训一遍;春节前,对辖区社会单位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充分发挥“96119”举报投诉热线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对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核查属实的,给予重奖,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积极性。
(七)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县公安消防大队要进一步强化灭火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机制,制定联动工作预案,明确救援力量,加强器材装备的维护保养,落实车辆装备、消防水源防冻措施,确保器材装备时刻处于完整好用状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调集力量进行有效扑救和成功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灭火救援行动中,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强化科学调度指挥、建筑结构安全评估以及灭火救援力量的安全防护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落实监管责任,开展联合执法。县公安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要严格落实“每日一查”,切实提高监督执法效能。要督促各类单位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提高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防控能力。
(二)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岗位、每个环节。县政府将定期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将集中攻坚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隐患问题整改不力的,将派出工作组加强督办。
(三)严格奖惩、确保实效。集中攻坚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存在工作失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集中攻坚行动工作部署情况请于1月15日报送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两会”结束5日内,上报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樊均益 联系电话:029-82735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