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意见】汕头市澄海区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完整版】

时间:2023-04-24 16:35: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汕头市澄海区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意见为加大对非法集资的防范处置力度,有效地打击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金融办《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意见】汕头市澄海区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银行意见】汕头市澄海区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意见【完整版】


汕头市澄海区开展非法集资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意见


为加大对非法集资的防范处置力度,有效地打击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金融办《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粤金函〔2015480号)精神,结合《汕头市“社会矛盾化解攻坚年”涉金融矛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汕头市澄海区金融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提出澄海区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意见。

一、明确集中整治时间

根据省、市要求我区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时间自2015625日至830日,共约3个月时间。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非法集资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区政府成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金融常务副区长林锐武任组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统一部署和工作安排。成员单位有:区经信局、教育局、公安分局、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农业局、商务局、工商局、信访局、法制局,人行澄海支行,区金融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于区政府金融办。

三、明确任务分工

区政府对本区域专项整治活动负总责,认真研究部署,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分工协作,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共同推进,形成合力,全面整治非法集资活动。并根据各成员单位自身工作职责,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工作及分工是:

(一)支付机构(人行澄海支行);P2P网贷平台、众筹平台(区金融办、人行澄海支行)。

(二)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区金融办);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区公安分局、工商等部门)。

(三)投资咨询(各行业主管部门、工商等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区住建部门)。

(四)典当、融资租赁(区经信局)。

(五)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

(六)整顿民间借贷活动(人行澄海支行,区公安分局、金融办)。

(七)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组织、农业专业合作社(区农业局)

(八)民办学校(区教育、人社、民政等部门)、养老机构(区民政部门)。

(九)非法集资高风险人群、地下钱庄清理(区公安分局)。

(十)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行为,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区工商部门)。

各镇(街道)要对辖属区域内情况开展专项排查,掌握本区域动态信息,并组织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四、完善工作机制,按时报送信息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要高度重视,具体工作要有方案、有台账、有声势,一是要结合本区域、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二是要以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根据整治活动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梳理,建立台账,进一步完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和平台的建设,建立健全处置非法集资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各镇(街道)、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实行每月一报制度,于每月1日前,将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报区处非办(区金融办,联系人:蔡贤满,电话/传真:86987825,电子邮箱:stchqjrb@163.com);四是要宣传,大造声势。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整治的宣传活动。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情况,将作为全区2015年处非综治考评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于91日前将所属责任区域、系统的专项整治活动情况报区处非办(金融办),由区处非办汇总后上报市处非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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