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办方案】汕头市澄海区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方案(全文)

时间:2023-04-24 16:25:08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汕头市澄海区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16〕1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以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方案】汕头市澄海区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府办方案】汕头市澄海区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方案(全文)


汕头市澄海区推进一门式一网式

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方案


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161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总体要求,以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为原则,落实“一门在基层,服务在网上”理念,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模式,依托各级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和审批服务系统整合为政府综合服务窗口和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实现一个门、一张网办事,逐步构建线上线下高度融合的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一体化运行机制,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全天候、零距离的政务服务,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先和最后一公里问题。2016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化建设

1.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参照《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重新梳理公开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严格按标准规范事项名称、实施依据、服务对象、服务类别等基本要素,并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全部进驻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的公共服务。

2.制定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统一申办受理标准。在申办环节重点规范受理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要素内容。依法科学合理减少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带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它有关材料”等“兜底条款”的进行细化量化,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在受理环节重点明确受理条件及其裁量标准,明晰量化“模糊条款”,明确批准或不批准的标准和依据,压减自由裁量空间,减少群众重复提交申请和到现场办理的次数。

3.以简化法人和自然人办事手续为重点,坚决砍掉各类不必要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梳理部门颁发的证照,逐步实现各部门颁发的证照等有关证明文件,以及办事部门能够通过政务信息交换平台获取到的有关文件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4.大力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优化重组办事流程,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编制审批运行流程图,尽量压缩不必要的流转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按照审批时限“三四三”要求(即时办结的占30%5个工作日内办结的占40%,剩余的30%的事项要比法定时限提速50%),明确进驻事项的承诺时限。有条件的单位,要争取实现进驻事项达到“五三二”的办事时限提速要求。

(二)构建一网式政府服务体系

5.在网上办事大厅现有审批系统的基础上,拓展建设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部门审批系统无缝对接,并设定便捷的审查技术手段和时限提醒功能,变多网受理为一网受理。积极探索将部门审批系统整合到网上公共申办审批系统,实行一个系统办理审批。

6. 根据省、市的统一布置,做好网上办事大厅、窗口办事导航功能拓展和界面创新等有关工作,按主题清晰、直观划分专栏,将同类或相关的办理事项横向整合集中,实行“一网通办”。

7.推进法人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一门一网办理模式,按照先易后难、成熟一个进驻一个的原则,逐步推动各部门法人行政许可事项进驻实体综合服务窗口和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并进行分类和标识,明确区分已进驻和尚未进驻的事项状态,实行不同的办事流程。以办理事项为主题导向,在网上办事大厅探索整合优化法人相关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和表单,实施前台多事项一表式申办受理,后台多部门一站式并联办理的模式。

(三)推动一门式政府服务建设

8.加强和优化实体办事大厅建设,区和镇(街道)要将实体办事大厅按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服务窗口,打破部门界限,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

9.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将各部门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咨询导办、预约办事、接件受理、进度跟踪和结果信息反馈等前台服务,集中到实体综合服务窗口和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事项的审查、决定等仍由部门在后台开展。各部门可根据审批服务事项的管理性质和复杂程度,通过委托形式授权综合服务窗口开展实质性审查。原则上,即办件和部分办事程序相对简单的事项,要充分授权给综合服务窗口,实行即来即办、立等可取,由综合服务窗口当场出具审批结果。

10.在实体办事大厅分类建设法人事项综合服务窗口,科学划分服务主题,将企业设立、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工程建设等相近或相关的事项,或者相同行业、领域内的事项,整合集中到同类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窗通办。

11.衔接网上大厅专栏划分,在实体办事大厅按主题划分专栏,提供PC端、手机端及自助设备等多种渠道,设置综合咨询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

(四)推动一门式与一网式政府服务的融合与拓展

12.区、镇(街道)和村(社区)要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实体办事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无缝化办理的政府服务模式,真正实现“一个门、一张网”办事。区要将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延伸到村(社区),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零距离服务。

13.将基层公共综合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类建设纳入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范畴,整合现有各类基层公共服务场所、设备、人员等资源,优化拓展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功能,进一步推动基层公共服务便利化、统一化、网络化。

(五)构筑统一的政务服务信息共享体系

14.按省、市的部署,建设全区科学统一、逻辑清晰的政务大数据库。完善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信息采集、归类、储存、维护机制,推动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共享交换体系建设,为政务数据资源实现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交换和共享提供有力支撑,夯实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信息化基础。

15.建立健全政务信息交换、使用、管理机制。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整合、打通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各部门审批系统、事项目录管理系统、电子证照系统,实现各系统、各环节、各时段行政许可和服务数据的互联互通,促进部门服务相互衔接,变群众奔波为信息服务,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

16.梳理和编制居民个人证照目录,建设电子证照库。深化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的应用和共享,实现历史办事数据可重复利用,从源头上避免重复提交办事材料、证明和证件。

17.构建群众办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以身份证号作为公共服务事项、证照、材料的统一标识号码,实现群众办事多种渠道、一次认证、一号申办、无缝切换。

(六)强化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效能监督

18.在大数据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全区政务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围绕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求,建立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的政务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结合政务服务满意度测评和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引入第三方测评,定期开展政务服务考评工作,将政务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估的范畴,不断提高行政许可和服务效能。

19.推动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效能监督系统无缝对接,加强对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申办、受理环节的实时监控。采取有效措施,化解推诿扯皮现象。对擅自增加、改变申请材料、违规设置办理条件等行为,进行红牌警告、强制停止实施;实施办事工作日制度,对即将超时办理的事项,进行实时预警和黄牌警告,并及时提醒相关单位加紧办理;对超时仍未办理的事项进行红牌警告和督办;对同一事项要求群众多次申办、反复提供材料的,加强监督检查。

20.建立全程留痕、过往可溯、进度可查的办事记录与督查机制, 确保所有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办理的流程、结果信息即时可查可管,实现过程公开、群众监督。

21.建立健全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信息公开机制和投诉举报机制,拓宽公众参与监督的途径和渠道,及时发现和查处推诿扯皮、违规办理等问题,定期发布绩效评估结果,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用。

三、组织实施

(一)第一阶段(20166月底前)

1.成立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专责工作小组。

2.制定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方案。

3.制订《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 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区编办牵头)

(二)第二阶段(2016715日前)

1.参照《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对各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重新梳理确认。结合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工作,推动各部门梳理和规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区编办牵头)

2.在区、镇(街道)和村(社区)推进自然人事项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

3.制定《推进企业投资项目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方案》,在投资领域推进法人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区发改局牵头)

4.研究出台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综合窗口人员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窗口人员队伍和管理制度。(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

5.根据省市的工作部署和相关规范,在汕头市网上办事大厅澄海分厅现有行政审批系统的基础上,拓展建设区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做好与部门审批系统的对接及调试工作。(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

(三)第三阶段(201610月底)

1.参照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市县两级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模板,结合我区实际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改革要求,编制本级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区质监局牵头,区编办配合)

2.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工作。(区法制局、区编办牵头)

3.抓好各部门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录入工作,形成本级事项目录和标准库。(区编办牵头,区质监局配合)

4.建成区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开展与区直相关部门自建审批系统对接,打通区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各子系统,实现各系统互联互通。(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

5.推动区直部门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要素标准、流程标准、服务标准及裁量基准等嵌入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和审批系统,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对外呈现面向行政相对人的办事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对内呈现面向审批人员的业务手册,试行统一申办受理业务,实行信息化控制和实时监督。(区编办牵头,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区质监局配合)。

6.组织开展政务服务综合窗口人员队伍培训,包括业务标准化培训、系统操作培训和岗前培训等。(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区质监局配合)

7.完成区级一门式一网式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工作。(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

(四)第四阶段(201611月底)

1.基本完成全区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推广工作,形成标准化政务服务通用模式,推动区、镇(街道)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进驻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并按照标准化要求编制统一申办受理标准。(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区编办、区质监局配合)

2.完成村(社区)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

3.完善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与市互通共享的区政务大数据库。梳理和编制居民个人证照目录,建设电子证照库,统筹构建群众办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逐步整合网上办事大厅、实体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不同渠道的用户认证。(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区公安分局配合)

4.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建立健全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绩效评估、信息公开和投诉举报机制,定期通报各部门工作进度。(区府办、区编办牵头,区质监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配合)

四、配套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林锐武任组长,区编办、发改局、公安分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计局、法制局、质监局、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区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专责工作小组,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编办。各镇(街道)和区直部门要充分认识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的重要意义,将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作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改革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资金保障。区和各镇(街道)要在做好与省、市信息系统的融合和对接、拓展完善网上网下一体化的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推进政务大厅功能升级改造、编制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推动事项标准在网上网下受理平台运行等工作上,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确保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顺利推进。

(三)明确工作责任。各牵头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发挥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机制,统筹工作力量,建立工作倒逼机制,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四)加强监督检查。将全区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纳入区政府重点督查项目,区政府督办室要牵头对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区监察局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的效能监督,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和督办,推动各地各部门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五)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的宣传力度,加强改革政策的解读和引导,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开展广泛宣传,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推动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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