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方案】市城管局关于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迎接2015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方案(完整)

时间:2023-04-24 15:45: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迎接2015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的工作方案为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的城区环境,确保顺利通过省和国家爱卫办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的复审达标验收。根据区委、区政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方案】市城管局关于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迎接2015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城管方案】市城管局关于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迎接2015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方案(完整)


关于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迎接

2015年 “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

工     作     方     案


为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的城区环境,确保顺利通过省和国家爱卫办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的复审达标验收。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汕头市濠江区迎接2015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濠办[2015]11号)的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1231日,分阶段、分步骤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和《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以营造“净化、绿化、亮化、美化”效果为目标,积极开展新一轮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中心城区城市管理“重点、难点、焦点”问题的治理力度,有效遏制市容环境脏、乱、差“回潮”现象发生,全面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承载能力,为顺利通过复审达标验收尽职尽责。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统筹指挥、检查督导,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序有效开展、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局成立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局长杨文生为组长,副局长陈镇兴、黄开雄、吴绩宏、袁再安为副组长,各股室、执法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督查组组长:袁再安(副局长),副组长:朱仕荣(执法管理股股长),成员:陈鹏、申屠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执法管理股),负责日常工作。

各综合执法队要制订相应的工作计划,具体负责责任区域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整治原则

整治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综合执法队按照执法职责和责任区域划分,认真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各综合执法队在抓好本职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要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四、整治内容

在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巩固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结合“网格化”执法管理工作的推进实施,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重点加强对辖区各主次干道、城区出入口、内街小巷、主要景区景点、城乡结合部周边、农贸市场、临时集贸点、车站、渡口等对外窗口单位周边的整治监管,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着力在解决城市管理的难点、顽疾上下功夫。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整治市容“六乱”现象。全面整治辖区各主次干道、重点部位、公共场所、文化广场、绿地、居民住宅区、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等乱摆卖、乱吊挂、乱堆放、乱搭设、乱张贴、乱倾倒垃圾等违章行为;加强对马路集市、灯光夜市、夜间黑烧烤及饮食摊档的执法监管力度;规范沿街门店入室经营,引导流动商贩到临时集贸点经营;迎检期间要切实加大对专家驻地、视察点沿途、活动场所以及各公园、广场、车站、码头、景区等公共场所周边的执法巡查力度,及时制止和纠正各类违章行为。

(二)整治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依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大对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广告灯箱、城市“牛皮癣”的查处执罚力度,及时清除重点部位、路段过期、破损、有碍市容观瞻的街招、灯箱、广告牌等对市容环境造成影响的行为。

(三)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及绿化美化管理。积极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和制止擅自翻拣、焚烧垃圾行为,规范车辆运输沙石、淤泥渣土以及车辆超载的运输秩序管理;切实加大对违法侵占及破坏市政、绿化设施行为的执罚力度。

(四)大力推进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督促落实沿街店面、单位、住户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有效制止乱摆卖、乱堆放、乱吊挂、乱倾倒垃圾杂物等违章现象,确保市容市貌卫生、整洁、美观。

(五)开展群众性“除四害”活动。各股室、综合执法队在开展整治工作的同时,要在本单位广泛开展以除害防病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落实经费,定购“除四害”药械,切实做好药物消杀工作,及时消除卫生死角,确保办公场所卫生环境整洁、优美。

五、工作措施

(一)各股室、综合执法队要把宣传教育放在首位,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采取面对面的形式对违章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标语、宣传车,大力开展宣教活动,使广大市民和违法违章者了解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支持和配合专项整治行动。

(二)各股室、综合执法队要在前期“路段层级化”执法管理、“网格化执法管理”试点工作成效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重点路段、部位的执法管理,严格“定段、定岗、定员”执法责任制,加强日常的巡查监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格局;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积极协调辖区街道、社区居(村)委,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沿街店面入室经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及时疏导流动商贩入场、入点经营,规范管理秩序。

(三)各综合执法队要集中力量开展综合整治,并在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及时把握时机,推进实施长效管理机制,科学部署执法力量,加大后续监管和执法力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和执法责任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局执法管理股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使各综合执法队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督查组要结合“网格化执法管理”督导工作,切实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日常督导,发现问题直接通报各综合执法队落实整改,并对整治情况进行通报;法宣股要加强对执法队伍宣教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

(五)局(督查组)将参照区的做法,结合区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濠江区迎接2015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濠办[2015]11号)有关规定,对整治工作不力、管理缺位、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股室、执法队和个人,采取相应措施予以问责、实施责任追究。

(六)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对各股室、综合执法队的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办,并作为城市管理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整治工作不重视、组织落实措施不力的股室、执法队将予以通报。

六、有关要求

(一)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幸福濠江的一项重要工作,意义重大。要高度重视此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把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切实负起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复审验收工作顺利通过。

(二)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采取必要措施协调解决整治中存在问题;加大日常的巡查监管力度,确保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三)要充分借助新闻媒体舆论优势,突出主题宣传“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和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城市环境意识,自觉支持和参与城市管理,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各综合执法队要建立整治工作信息定期报备制度,每月整治情况于当月25日前、全年整治工作总结1228日前分别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局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径送执法管理股),以便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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