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全州开展大气污染、水污染及农村面源污染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精选推荐】

时间:2023-04-24 15:40:08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全州开展大气污染、水污染及农村面源污染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腾格里沙漠污染问题重要批示及全省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安排和11月21日州委常委扩大会议部署要求,州政府决定开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全州开展大气污染、水污染及农村面源污染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全州开展大气污染、水污染及农村面源污染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精选推荐】



全州开展大气污染、水污染及农村

面源污染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腾格里沙漠污染问题重要批示及全省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安排和1121日州委常委扩大会议部署要求,州政府决定开展全州大气污染、水污染及农村面源污染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为保证排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制定以下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大气污染、水污染及农村面源污染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彻底查清问题隐患,依法依规整改查处,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确保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饮用水和地表水水质全面达标、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治理,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服务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二、任务分工

(一)大气污染

1、排查整治水泥、钢铁、铸钢、铁合金、碳化硅等工业企业超标排放、擅自停用除尘设施等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此项任务在各县市先行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由州工信委牵头,州环保局、州质监局、临夏供电公司配合督促完成。(责任领导:州工信委主任王晓林,工作人员:州工信委节能办主任韩玉山、州环保局监察支队队长张志忠、州质监局稽查大队队长马云、临夏供电公司营销部主任徐世平)

2、排查整治燃煤锅炉超标排放、使用劣质煤、擅自停用除尘设施的违法行为。此项任务在各县市先行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由州环保局牵头,州发改委、州质监局配合督促完成。(责任领导:州环保局副局长侯自忠,工作人员:州环保局固废中心主任李生钢、州发改委环资科科长康红霞、州质监局特种设备监察科科长徐茂礼)

3、排查整治机动车尾气检测、环保标志发放以及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工作滞后问题。此项任务由州交警支队牵头,州环保局、州质监局配合完成。(责任领导:州交警支队支队长汪建林,工作人员:州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张志民、州环保局监察支队副队长马忠斌、州质监局质量监督科科长苏萍玲)

4、排查整治建筑扬尘污染问题。此项任务在各县市先行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由州建设局牵头、州环保局配合督促完成。(责任领导:州建设局局长马琼,工作人员:州建设局工程科科长马凤菊、州环保局生态科科员马明科)

5、排查整治餐饮业油烟污染问题。此项任务在各县市先行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由州食药局牵头,州环保局、州工商局配合督促完成。(责任领导:州食药局局长周财,工作人员:州食药局餐饮食品科科长秦文龙、州环保局辐射监测站站长他林萍、州工商局市管分局副局长王宏生)

6、综合整治煤炭市场。此项任务在各县市先行整治的基础上,由州发改委牵头,州环保局、州商务局、州工商局配合督促完成。(责任领导:州发改委副主任田永新,工作人员:州发改委能源科科长杨军、州环保局环境管理科副科长张海生、州商务局服务科科长陈志元、州工商局市场管理科科长田玉骏)

7、排查整治居民及个体商户小烟囱燃煤污染及垃圾焚烧问题。由各市县政府组织环保局等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联合排查整治,由州环保局牵头、州工商局配合督促完成。(责任领导:州环保局副调研员王俊寿,工作人员:州环保局辐射监测站副站长拜玉杰、州工商局园区分局局长马红梅)

8、完成临夏市、县小砖窑厂关闭转产搬迁任务。按《临夏市小砖窑厂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由临夏市、临夏县、东乡县政府于今年12月底全面完成,由州国土资源局协调督促。(责任领导: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张克玉,工作人员:州国土资源局矿管科科长何英)

(二)水污染

1、排查整治饮用水源地安全隐患。此项任务在各县市先行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由州环保局牵头,州水电局、州国土资源局配合督促完成。(责任领导:州环保局副调研员李朝阳,工作人员:州环保局法规科科长张自彤、州水电局水资源科副科长张硕慧、州国土资源局地环科副科长刘晓龙)

2、排查整治供水环节隐患问题。此项任务在各县市先行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由州建设局牵头,州环保局、州卫计委配合督促完成。(责任领导:州建设局局长马琼,工作人员:州建设局物业办主任康博、州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副站长蒋晓东、州卫计委法监科副科长王海燕)

3、排查整治化工、洗毛、制革、造纸、酿造、制药、地毯加工、淀粉加工等工业企业废水超标排放、重金属及危险废物污染隐患问题及违法行为。此项任务在各县市先行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由州环保局牵头,州工信委、临夏供电公司配合督促完成。(责任领导:州环保局总工程师罗灵萍,工作人员:州环保局环境管理科科长马林虎、州工信委循环经济科科长马玉奎、临夏供电公司营销部副主任陈文彬)

4、排查整治向主要河流、重点河段直排污水及乱倒垃圾的问题。此项任务在各县市先行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由州环保局牵头,州建设局、州水电局配合督促完成。(责任领导:州环保局副调研员马得良,工作人员:州环保局固废中心副主任赵小燕、州建设局城乡科副科长马旭凯、州水电局水政支队支队长马俊龙)

5、排查整治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擅自停用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监测数据记录保存不全不规范等问题。此项任务在各县市先行排查整改的基础上,由州环保局牵头、州建设局配合督促完成。(责任领导:州环保局副调研员马佐霖,工作人员:州环保局规划财务科科长何克东、州建设局城乡科副科长马旭凯)

6、排查整治垃圾处理厂运行不规范、渗滤液污染问题和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缓慢、管网不配套、污水收集率低、运行不正常等问题。此项任务在各县市先行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由州建设局牵头、州环保局配合督促完成。(责任领导:州建设局局长马琼,工作人员:州建设局城乡科科长马正清、州环保局评估中心主任丁亚丽)

7、排查整治河道非法采砂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此项任务在各县市先行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由州国土资源局牵头,州水电局、州环保局配合督促完成。(责任领导: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张克玉,工作人员:州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室主任王永红、州水电局水政支队支队长马俊龙、州环保局信息中心主任杜维)

8、排查整治屠宰加工企业废水污染问题。此项任务在各县市先行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由州农牧局牵头,州环保局、州工商局配合督促完成。(责任领导:州农牧局局长史有志,工作人员:州农牧局兽医科科长梁文君、州环保局信息中心副主任刘品、州工商局市管科副科长王鹏)

(三)农村面源污染

1、排查整治废旧农膜、畜禽养殖废弃物、农药、化肥、尾菜污染问题。此项任务在各县市先行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由州农牧局牵头,州环保局、州工商局配合督促完成。(责任领导:州农牧局局长史有志,工作人员:州农牧局畜牧科科长马恩泉、州环保局总量办主任马熙乾、州工商局经检分局副局长王文成)

2、排查整治农村垃圾、粪土、秸秆、建筑物料乱堆乱放及污水乱排乱倒问题。此项任务由各县市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全面整治,州环保局牵头、州建设局配合督促完成。(责任领导:州环保局副局长唐芳,工作人员:州环保局应急中心副主任马燕翔、州建设局城乡科科长马正清)

三、方法步骤

此次排查整治活动采取州、县(市)、乡(镇)、村四级联动,县市自查、州直牵头和配合部门组成督查组跟进督查,州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巡查的方式来进行,集中排查整治活动从1123日开始至1223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和步骤开展。

(一)动员部署(1123日至1126日)。州县市政府制定活动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工作任务。

(二)自查整改(1127日至1212日)。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对各自辖区范围内的污染隐患和问题进行拉网式集中排查整治,列出隐患问题清单,采取有效措施整改,依法依规作出处理,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形成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州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总结(1213日至1223日)。州直牵头和配合部门组成督查组,按任务分工深入各县市,对县市自查整改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对照隐患问题清单深入现场,逐一检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隐患是否排除、处罚处理是否到位、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对发现问题不及时、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措施不落实、处罚处理不到位的问题,督促县市迅速整改;期间,州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州直各牵头部门开展自查和督查情况进行巡回检查。督查检查结束后,由各牵头部门向州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督查检查情况,办公室汇总形成整个排查整治活动总结报告报州政府,经州政府审定后报州委。

四、工作要求

为保证活动取得实效,排查整治工作遵循以下工作要求:

(一)属地管理。这次排查整治活动,首先由各县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自辖区范围内的污染隐患问题排查整治,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后患。

(二)部门联动。这次排查整治活动涉及行业多、领域广、范围大、任务重,相关部门要共同行动、密切配合,同振共频、步调一致,形成合力、攻坚克难。

(三)突出重点。各县市在排查整治活动中要结合各自的环境污染现状,突出重点、有的放矢,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个领域、环节隐患最大就整治哪个领域、环节。

(四)分步推进。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能马上整治的迅速整治到位,防止小问题、小隐患酿成大事故;对条件不具备一时难以整治的隐患问题,要长远谋划、寻找出路,积极创造条件分步实施,力争早日得到整治。

()责任到人。排查整治工作按照“谁排查、谁督促整改,谁验收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严查追责。这次排查整治工作要体现“严查、严处、严管”要求,做到隐患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查出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落实不放过。

()加大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对排查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注重实效。在排查整治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做好与省政府安排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相互衔接,做到点面结合、交叉进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确保排查整治过的领域、行业、企业隐患问题得到彻底解决,经得起上级的检查和群众的监督。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排查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州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排查整治活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环保局,州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州环保局、州农牧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统筹协调推进活动开展。承担大气污染、水污染及农村面源污染行业或领域排查整治任务的州直牵头部门要由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督查,配合部门要确定一名县级或科级干部参加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切实抓好排查整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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