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旅游意见】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实施意见(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5〕174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扩大旅游消费,拉动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结合天水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旅游投资消费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推动全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坚持促进旅游投资和扩大旅游消费并重,开发大旅游、实施大项目、拓展大市场、开展大招商、培育大产业,全面构筑旅游产业强、投资大、产品精、业态新、品牌响、服务优、消费广的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格局,实现天水旅游资源大市向旅游经济强市跨越。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树立科学旅游投资消费理念,把牢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旅游投资消费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构建社会多方参与的旅游发展投资机制;坚持资源整合、产业融合,积极探索“旅游+”融合发展模式,有效拓展旅游投资新领域、产业发展新业态和综合消费新市场;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着力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旅游集聚区(园区)、重点项目和特色产品,促进县域间旅游产业均衡、协调发展。
(三)奋斗目标。到2020年,全市旅游经济总量、旅游市场规模、旅游消费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提升,全市旅游接待人数突破6000万人次(其中过夜游客突破2000万人次),综合收入突破380亿元,年均分别增长25%和26%,形成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守法经营、游客文明旅游的发展格局,建立开放有序、业态多元、产品丰富、协调发展的旅游业发展体系,切实把天水打造成丝绸之路历史文化旅游名城和国内知名旅游目的地。
二、加强旅游设施投资建设
(四)抓好旅游厕所建设。全面落实《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旅游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天政办发〔2015〕133号),将旅游厕所纳入全市城乡建设规划统一布局。按照谁主管、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采取建、改、扩、养、管相结合方式,加强政策引导,落实建设资金,提高配套资金投入比例,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市340座旅游厕所新建改建扩建任务。积极探索旅游厕所常态化管理机制,实现旅游厕所数量充足、干净无味、使用便捷、管理有效的目标。(各县区政府,市文化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麦积山景区管委会、市伏羲庙管理局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五)提高城市可进入性。坚持把旅游交通建设纳入市、县(区)交通运输规划,加快城市及国道、省道至A级景区连接道路建设,实施好宝兰客专天水段和天平高速等建设项目,打通天水至三阳川交通隧道,运营好天水—兰州“麦积山号”、天水—敦煌“伏羲号”、天水—西安“天水号”旅游列车和天水—平凉—中卫—兰州—天水旅游环线列车,不断增强现有航班客运货运吞吐量,加快天水机场迁建步伐,适时增开省内旅游航线,提高城市交通可进入性。同时,进一步提高连接旅游客源地与旅游目的地以及旅游中心与景区、景区与景区之间的道路等级,力争开通直达旅游客运专线或固定班车,满足旅游市场需求。到2020年,全市实现5A级景区通高速公路、4A级景区通一级公路、3A级景区通二级公路目标。(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旅游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天水火车站、天水机场负责)
(六)完善旅游综合功能。加强城区交通道路拓宽改造,科学设置城区旅游交通道路指示牌,提升城区休憩设施档次,拓展城市公共绿地和游客容量,完善城市旅游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停车场点建设,城市规划建设和景区综合开发充分考虑当地市民和旅游市场对停车场点的现实需求,切实加大公路、景区、机场、村庄沿线和游客集散地附近、宾馆饭店、游憩区域地上地下停车场规划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主干道至旅游景区的旅游交通标识,加强城市通往A级景区交通沿线人文景观建设,提升旅游道路文化内涵。到2020年底,城市旅游配套设施更加完善,城区车辆停靠问题得到基本缓解。(各县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建设局、市文化旅游局、市规划局、市交警支队负责)
(七)建立旅游集散体系。按照“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原则,城区依托高速公路、火车站进出口、广场人流聚集地等规划建设集旅游咨询、投诉受理、商品展示、餐饮消费、交通保障、娱乐服务作用于一体的综合性游客集散中心或游客中转站,3A级以上旅游景区、重点乡村旅游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规划建设游客咨询中心,形成以大型旅游集散中心为总站,城乡客运场站咨询中心为分站,景区景点游客中心为支点的三级旅游集散网络体系,为广大游客提供旅游综合服务。依据旅游目的地的长期规划、发展目标和经济状况等,及时采取交通引导旅游的发展模式,拓展游客进入旅游目的地城市的空间半径,吸引大量游客和旅游企业向高等级旅游资源富集地附近聚集,有效发挥交通对旅游的引导作用。到2020年,市级规划建成大型旅游集散中心2处、县区建成综合性咨询中心7处、旅游乡镇建成旅游咨询点20个、A级景区提升改造或新建游客中心35处。(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建设局、市文化旅游局、市规划局负责)
三、培育旅游投资消费热点
(八)开展全域旅游创建。支持全域旅游示范区和旅游强县(区)创建工作,出台鼓励创建扶持政策,促进县域旅游做大做强。依托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街,按照国家3A级旅游景区标准,整合部门行业社会各类资源,加大名镇名村名街投资开发力度,建设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传统风貌的旅游名镇名村。到2020年,全市创建全域旅游县(区)2个、旅游强县(区)3个、旅游名镇20个、旅游名村30个、旅游名街10个。(各县区政府、市文化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负责)
(九)抓好景区景点开发。加快实施《麦积山大景区开发建设规划》,积极建设景区大环道,提升5A级景区旅游品质,加快构建“景区管委会+旅游开发公司”运行架构,有效形成管委会履行依法综合监管、开发公司主体开发建设的大景区发展格局,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开发大景区。抓紧编制伏羲庙大景区开发建设规划,改建扩建游客服务中心和停车场,完善景区旅游综合服务设施,全面启动百万人次景区创建工作。科学编制大地湾大景区开发建设规划,尽快启动大地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项目,策划实施好大景区旅游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到2020年,全市建成3个大景区、10个精品景区、30个特色景区,确保每个县区至少建成1个精品景区和4个特色景区。(各县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建设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麦积山景区管委会、市伏羲庙管理局负责)
(十)加快自驾营地建设。依据《甘肃省自驾车旅游总体规划》和《甘肃省自驾车旅游营地建设标准》,依托大景区和旅游城镇,依靠社会资本和市场主体,统筹规划建设自驾游房车基地。建立健全自驾游交通引导标识,提供完备的自驾游信息服务。培育发展汽车租赁企业,鼓励开展落地自驾、异地交车等跨区域旅游汽车租赁业务。到2020年,全市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自驾旅游基地3个、营地10个。(各县区政府、市文化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负责)
(十一)实施旅游床位工程。制定出台《天水市实施旅游床位工程实施意见》,鼓励国际国内知名品牌酒店连锁企业投资建设经济性快捷酒店、商务酒店和个性化主题酒店,指导星级宾馆饭店提升质量等级,引导社会饭店完善旅游接待设施,加快发展农家客栈、城乡公寓式客房等住宿设施,整合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培训中心、招待所、疗养院、办公用房等闲置房源开办酒店或旅馆,提升旅游住宿接待能力。到2020年全市发展星级旅游饭店40家(其中四星级10家、三星级15家、二星级15家)、非星级旅游饭店200家,床位总数达到50000张。(各县区政府、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负责)
(十二)策划特色旅游项目。坚持把特色旅游项目作为吸引社会资本、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着力点,引导社会各类主体精心策划一批投资规模大、体验内容丰富、文化内涵深厚、带动能力强的特色旅游项目。着眼于培育旅游多业态,统筹策划一批具有差异性、独特性、参与性、娱乐性、时代感强的独特融合旅游项目,进一步提升旅游项目策划水平,引领旅游产品转型升级。积极推进在建旅游项目建设进度,切实抓好丝绸之路文化旅游产业园、黄河雕漆文化旅游产业园、汉唐陶艺艺术苑、峡门风情小镇、百花小镇、马跑泉公园4A级景区提升改造等重大在建文化旅游项目建设,不断丰富旅游产品体系。(各县区政府、市文化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招商局负责)
四、拓展旅游投资消费空间
(十三)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加快实施全市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136”工程和《天水市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纲要》,深入推进以天水为中心的陇东南祖脉文化旅游圈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高科技,创意开发一批反映天水历史名人、重大历史事件、经济社会发展等内容的特色影视作品、歌舞剧目和参与性、体验性文化旅游项目。积极引导天水五大历史文化元素全面融入城市建设、景区开发、宾馆改造、小区亮化等领域,支持《一画开天》《麦积圣歌》《大秦文公》《轩辕大帝》等精品剧目与旅游市场实现有效对接,推动秦州夹板和鞭杆舞、武山旋鼓、秦安小曲、张家川花儿、清水轩辕鼓等传统民俗剧目和非物质文化展演旅游旺季进景区、进宾馆、进剧院、进茶苑。指导旅游经营单位和文化演艺企业建立利益共同体,共同培育旅游演艺市场。(各县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旅游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麦积山景区管委会、市伏羲庙管理局负责)
(十四)扩大旅游商品消费。坚持以商品开发为基础,以市场建设为重点,以产销结合为核心,鼓励市场主体深度开发雕漆、木雕、彩陶、珠绣、玉器、麻鞋、草编、竹编、剪纸等民间传统特色旅游商品,进一步扩大苹果、樱桃、蜜桃、葡萄、核桃、高原夏菜、中药材、航天农作物品种、清真食品、挂面、呱呱、浆水、油圈圈、肚丝汤等特色农产品和食品销售,大力推进都市商圈、县(区)旅游休闲购物街(镇)和保税展示购物中心、地方特产名品展销中心等旅游商品购物基地建设,加快旅游商品 “五进” 步伐(进商场超市、进宾馆饭店、进机场车站、进旅游景区、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推出30个“天水旅游必购商品”,培育良好旅游购物环境,不断提高旅游购物消费水平。到2020年,全市建成市级旅游商品展销中心和特色餐饮中心各2个,县区建成旅游商品购物一条街和特色饮食一条街各1个,A级景区建成集中购物点和特色餐饮点35个。(各县区政府、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天水火车站、天水机场)
(十五)开发休闲度假产品。发挥麦积山、小陇山、三皇谷、太阳山、卧牛山、李子园、古坡、云凤山等国家级、省级森林生态公园功能,建设和完善景区旅游综合服务设施,大力发展森林科普、环境教育、林业观光、休闲度假、农事体验等休闲旅游产品。选择在城区近郊、林区周边、景区附近和温泉地带,规划建设一批满足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的休闲旅游度假区。依托旅游设施和旅游资源,积极开发徒步穿越、探险探源、登山滑雪、漂流溯溪、自驾露营、乡村休闲、康体健身等户外运动和休闲度假产品。鼓励城镇发展休闲街区、城市绿道、骑行公园、慢行系统,拓展城镇休闲空间。(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旅游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体育局、市规划局负责)
(十六)培育养生养老旅游。加快推进健康天水建设,全面实施陇东南国家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创新区天水片区规划,深度开发推拿按摩、针刺艾灸、拔罐药浴、温泉疗养、药膳美食等可体验、可消费的养生保健旅游产品,加快养生保健产品进景区、进宾馆、进餐馆、进乡村步伐,促进中医药与养生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加强老年旅游规划和发展,引导各类景区建设老年旅游服务设施,严格执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合理配备老年人、残疾人出行辅助器具,鼓励民间资本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举办非营利性乡村养老机构,积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引导开发多层次、多样化老年人休闲养生度假旅游产品。(各县区政府、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旅游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局、市体育局负责)
(十七)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积极落实《天水市推进旅游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意见》,大力实施“美丽乡村旅游扶贫”、“农村妇女旅游就业援助计划”和乡村旅游农家乐品质提升工程,优先扶持发展旅游资源丰富的贫困乡村,引导农家乐经营户在住宿卫生化、餐饮地域化、服务农家化、管理一体化上下功夫,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立足城乡统筹发展和城市带动农村,积极开发城市依托型、景区融合型、古镇村落型、田园风光型、传统民俗型、农耕体验型等多种类型的乡村旅游,规划建设专业旅游村和农(渔)家乐。到2020年,全市建成专业旅游村50个,标准化农家乐1000户,旅游业整体带动农村就业50万人,乡村旅游收入达到50亿元以上。(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旅游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市规划局、市妇联负责)
(十八)大力发展智慧旅游。深入实施《天水智慧城市试点建设总体方案》和《天水市智慧旅游建设实施方案》,推动“互联网+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积极利用智慧城市试点建设成果,推动实现旅游管理智慧化、旅游营销智慧化和旅游服务智慧化,为游客提供游前查询预订、游中体验消费和游后分享传播全要素、全链条、多业态智慧化服务,提升全市旅游产业发展质量。到2020年,全市建成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旅游网上销售额突破1亿元。(市文化旅游局、各县区政府、市建设局、麦积山景区管委会、市伏羲庙管理局、市文化旅游投资公司负责)
(十九)开发淡季旅游产品。加大冬春季旅游产品和市场开发力度,完善秦州青鹃山滑雪场等旅游接待设施,积极推动冰雪旅游与温泉养生旅游融合发展,精心策划举办冬春季旅游节会活动,大力开发冰雪运动、文化下乡、民俗过大年等冬春季旅游产品,促进冬春季旅游市场快速发展。制定出台冬春季旅游优惠政策,加大冬春季市内外旅行社组团到天水旅游奖补力度,鼓励景区、饭店等对冬春季游客给予价格优惠。(各县区政府、市文化旅游局、市体育局、市政府节会办负责)
(二十)发挥“旅游+”优势。充分发挥旅游业带动性大、融合性好、消费力强的优势,积极探索“旅游+”融合发展新模式和新途径,研究出台全市“旅游+”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全力推进旅游与交通、农业、林业、教育、商贸、工信、金融、科技、体育、地产等相关行业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研学旅游、商贸旅游、工业旅游、科技旅游、体育旅游等旅游新业态和新产品,拓展旅游发展空间,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市文化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五、优化旅游投资消费环境
(二十一)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认真贯彻落实《旅游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严厉查处超范围经营、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挂靠承包、非法出让经营权、欺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广大游客合法权益。发挥旅游协会及专业委员会作用,推进旅游行业协会自律建设,健全旅游行业自律规约,引导会员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创新旅游统计方法,建立旅游数据中心,完善旅游统计信息网络,提高旅游统计科学性。(市文化旅游局、各县区政府、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市统计局负责)
(二十二)强化旅游安全责任。健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旅游车辆、游乐设施等旅游场所特种设备定期开展安全检测,建立覆盖旅游活动全过程各环节的旅游保险产品,层层全覆盖签订旅游安全责任书,完善旅游景区突发事件、高峰期大客流应对处置机制和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将其纳入本辖区统一应急体系,在重点景区加快建立专业医疗和救援队伍,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及重要时段的旅游安全防范与管理,落实旅游安全监管责任,加大旅游安全隐患整治和专项治理力度,坚决遏制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各县区政府、市文化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消防支队、市质监局、麦积山景区管委会、市伏羲庙管理局、市保险公司负责)
(二十三)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加强旅游景区门票管理,建立重点景区门票预约制度,实施重点景区游客最大承载量控制,引导景区实行淡旺季浮动票价,严格落实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老人、军人、残疾人景区门票减免政策。深入实施“人才强旅、科技兴旅”战略,依托天水旅游职业教育集团,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分级分类培训,建立市、县区、企业三级旅游培训体系,形成短期培训、中期培养、远期开发和岗位培训、职业教育、学历教育相结合的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旅游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市文化旅游局、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麦积山景区管委会、市伏羲庙管理局负责)
(二十四)倡导文明旅游消费。把旅游相关企业、从业人员和游客诚信行为纳入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旅游企业“黑名单”制度和“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加快建立导游从业人员诚信档案,采取有效措施,激励导游依法、规范、诚信执业。积极培育绿色、低碳旅游方式,大力倡导游客文明出行、文明消费,坚决杜绝各种不文明旅游行为。(市文化旅游局、各县区政府、市政府金融办、市文明办、市外宣办、市工商局负责)
六、强化旅游投资消费保障
(二十五)加大政府引导力度。充分发挥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完善旅游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和考核指标体系,加强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保障全市旅游产业科学有序开发、统筹协调发展。加大市、县(区)财政旅游产业发展投入,建立健全旅游产业发展奖励机制,市级旅游发展资金重点用于重大旅游项目贷款贴息、旅游宣传营销、景区景点创A、宾馆饭店增星、专业旅游村建设和星级农家乐创建、全域旅游和旅游强县(区)创建、旅游厕所建设和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年度考核奖励,着力激发全市统筹发展旅游产业的活力和动能。(市文化旅游局、市财政局、市政府督查室负责)
(二十六)改革旅游体制机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旅游领域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提高旅游行政管理效率。建立健全旅游业与关联产业、文化旅游部门与相关部门融合发展机制。加快实施麦积山大景区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大地湾大景区管理体制改革办法,理顺市属旅游景区景点管理体制,稳步推进景区开展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适度分离的管理、运营模式改革。支持市场主体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投资、建设、运营旅游项目。加快推进旅游企业改革,持续开展旅游招大商、大招商活动,积极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鼓励各类旅游企业兼并重组,打造跨界融合的旅游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提升旅游投融资能力。(市文化旅游局、市编办、市建设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宗教局、市招商局、麦积山景区管委会、大地湾文管所、麦积山石窟所、小陇山林业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十七)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强化全社会依法休假理念,切实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省、市关于切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工作的有关要求,将带薪休假制度管理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依法推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职工结合个人需要和工作实际分段灵活或错峰安排带薪年休假。积极探索推行学生春秋假期,在保证在校学生基本学时的基础上,调整安排春秋短假期,带动错峰休假旅游。(市文化旅游局、各县区政府、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
(二十八)创新旅游营销理念。围绕“羲皇故里—世界华人寻根祭祖圣地”“人文天水—丝绸之路历史文化名城”“陇上江南—中国休闲旅游生态家园”三大品牌,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文化交流、外事活动、招商引资等平台,依托微信、微博、电视、会展等载体,整合部门、县区、企业、社会各类旅游营销资源,建立宣传、文旅、外事、商务、招商等部门联合推广营销机制,全力推动旅游营销由分散向整合、由粗放向精准、由传统向智慧、由独斗向协同、由形式向内容转变,进一步提高旅游营销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旅游公益宣传,将旅游宣传纳入城市社会公益宣传体系。(市文化旅游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体育局、市外事办、市政府节会办负责)
(二十九)完善旅游用地政策。实行旅游开发建设用地差别化政策,编制和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发展规划时,充分考虑旅游项目、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需求。适当增加县区旅游用地年度计划指标,鼓励使用国有荒山、荒坡、荒滩等未利用土地,保障旅游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为旅游配套的公益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依照国家颁布的《划拨用地目录》,可以划拨方式提供用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开办旅游企业。修建旅游设施涉及改变用途的,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切实为旅游企业搞好服务工作。(各县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