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古区城市管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为提升我区城市市容市貌整体形象,进一步强化城市秩序、美化城市环境,有效推进幸福美丽新红古建设。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针对我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交通秩序等方面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方案】红古区城市管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红古区城市管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区城市市容市貌整体形象,进一步强化城市秩序、美化城市环境,有效推进幸福美丽新红古建设。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针对我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交通秩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区开展城市管理攻坚战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城市管理攻坚战,要按照“城市管理提升年活动”的要求,落实城市管理精细化,立足消除管理顽疾、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坚持重点攻坚突破与日常执法监管并行,落实管理精细化与实现管理常态化并重,着力抓好“八大整治”,狠抓影响城市管理的突出问题、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攻克一批城市管理的难点顽疾,力求执法管理实现新突破,运作机制实行新发展,长效管理实现新举措,全面改善城市整体环境面貌。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城市管理攻坚战行动的协调组织,区政府决定,成立城市管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魏世民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包永江 区执法局局长
成 员:赫有智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俞树胜 区住建局局长
文尚云 区环保局局长
张 军 区交通局局长
王成斌 区工商局局长
雒宏斌 区食药局局长
温发源 区卫计局局长
高新全 区工信局局长
王振宁 区水务局局长
宋全增 区国土局局长
刘昌录 区文体局局长
杜生湖 区林业局副局长
马仁均 红古交警大队大队长
刘 翔 海石湾镇党委书记
张晗林 平安镇党委书记
鲍 琰 花庄镇党委书记
钱崇文 红古镇党委书记
焦爱琴 华龙街道党工委书记
何万学 矿区街道党工委书记
俞 辉 窑街街道党工委书记
郑 鑫 下窑街道党工委书记
城市管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执法局,包永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加强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三、主要任务
(一)城区市容市貌及城乡环境卫生整治
1、各镇、街道依托区三维数字中心监控系统,区执法局充分运用数字城管监控平台,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对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类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问题及时发现,及时通知辖区各镇、街道网格员、执法队员和环卫片长,及时处置反馈信息,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案件处置率。(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执法局)
2、全区各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好“周末大扫除”制度,每周星期五对划定的责任区域内的公共设施以及马路隔离栏杆进行擦洗,对区域内的卫生死角进行清理,做好雨季排水清淤、冬季扫雪除冰工作。对拒不履行“周末大扫除”制度单位和个人由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及时通报批评并进行问责。(责任单位:全区各企事业单位)
3、进一步加强环卫管理工作,加大垃圾清扫清运力度和上门收集的密度,清扫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清运要做到干净不留底、不弃堆,垃圾收集做好袋装化、不落地,科学调整清扫保洁时间,合理调配保洁力量。同时要按照大环卫要求,积极协调各镇、街道,加强对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及卫生死角的清扫清运,真正实现环境卫生管理全覆盖、无盲区、无缝隙,形成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区执法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4、加大对“三不管”院落和住宅小区的管理,尽早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做到卫生有人管、治安有人抓,为居民营造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5、及时清理花坛、花园内的树枝烂叶,清洗道路两边的树木和隔离绿化带,确保城市主干道两旁绿化植被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6、加强对高速公路和国道沿线村庄环境卫生监管,做好公路两边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公路沿线重点村镇要设置合理的垃圾收集点和填埋点,安排专人负责,日产日清,确保垃圾定时定点收集清运,坚决杜绝裸露抛洒和随意乱倒现象。(责任单位:红古镇、花庄镇、平安镇政府)
7、海石湾镇、各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抓好辖区城乡结合部和背街小巷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组织辖区村、社区对乱倒垃圾、乱喷涂、乱张贴小广告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形成长效治理机制。(责任单位:海石湾镇政府、华龙街道、窑街街道、下窑街道、矿区街道办事处)
8、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对沿街商铺占道经营、乱泼污水、乱倒垃圾等城区脏乱差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全面落实垃圾袋装化。对不落实“门前三包”的经营门店,要采取强硬的手段,该整顿的整顿、该处罚的处罚、该取缔的取缔。(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各类占道摊点的整治
1、落实城市管理精细化要求,规范各类便民摊点,管理要做到“三定”,即定时段、定区域、定责任人,依法取缔未经批准的占道摊点,对季节性的蔬菜瓜果交易要制定相应优惠政策,积极引导摊点入市交易,规范管理,确保经营有序。
2、严格落实坐店经营,坚决杜绝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特别是海石湾花庄路中段、红古路中段、中和路中段、海石湾南区,窑街街道大十字周边,下窑街道跃进街周边,矿区街道七十一中周边,平安镇张家寺商场周边,坚决取缔城市“马路市场”,不得出现“马路有多宽、市场就有多大”的现象。
3、全面整顿食品市场,坚决取缔路边烧烤摊点、早餐摊点、熟食摊点,确保食品安全,为居民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卫生的食品消费市场。
(三)水流域河洪道清理整治
动员全社会力量,对辖区河道、沟道垃圾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从源头上杜绝污染水质的现象发生。(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全区违法建设监管整治
1、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加强对本辖区内违法建设的巡查监管,做好违法建设监管记录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强对全区范围内违法占用耕地和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国有土地行为的监管。(责任单位:区国土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加大对城市建成区规划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巡查力度,特别是节假日期间,重点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等地的违法建设严防死守,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坚决清理影响城市形象的临建和各类违章建筑。(责任单位:区执法局)
(五)城区噪音、大气、废水等污染的整治
1、加强对城区门店音响、施工噪音,餐饮门店烟尘及废气、废水的集中整治,从源头上解决污染问题。(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执法局)
2、加强对城区网吧、酒吧、KTV等娱乐场所的噪音污染管控。(责任单位:区文体局)
(六)城区交通环境秩序整治
1、全力抓好城区破损、坑洼道路、人行道的修补。同时,加大对各类建筑施工地的监管,做到施工场地内部道路不硬化不得进出车辆,门口设置车辆冲洗设备,严禁车辆带土出场、带泥上路,做到文明施工。(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2、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建设停车场,年内在城区繁华地段建设开放式停车场3处,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要加大对海石湾各物业公司、住宅小区的管理力度,开放小区内停车位,解决停车位短缺矛盾。(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3、严肃查处机动车辆在城区乱停乱放、随意调头等行为,加强机动车辆停放管理,严禁在城市主次干道停放车辆,确需占用主次干道的要明确禁停时段,落实责任区域管理责任人,加大抓拍力度,坚决杜绝车辆乱停乱放。做到各类交通设施、道路标志标线规范醒目,交通警示牌无破损倾斜现象,交通秩序良好、畅通。(责任单位:红古交警大队)
4、集中整治非法运营车辆,对无运营手续的黑车坚决取缔,运营车辆严格要求进站拉客,尤其要对海石湾至窑街、民和的短途客车随意停车、运营车辆追逐抢客等行为大力整治。(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七)户外广告牌匾整治
1、规范管理城区户外广设置,对各类橱窗广告、破旧软体广告、墙体广告、楼顶广告等一块不留全部清理,对各类电杆、墙壁上的野广告一律清洗覆盖。进一步严格户外广告审批制度,对城乡范围内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非法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查处并依法强制拆除。(责任单位:区执法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对城区各经营场所的门头牌匾进行全面整治,做到“一店一牌、一企一牌”。对新建和新开业的门店要严格按照“六统一”的要求,整齐划一、规范管理,未经审批私自设置的门头牌匾坚决拆除。已建成开业的老门店,尽快拿出更换方案,力争年内完成海石湾镇平安路门头牌匾的整体改造提升,全力打造亮化街区。(责任单位:区执法局)
(八)对城区“四类”运输车辆的整治
加大对渣土、沙石、商砼、煤炭“四类”运输车辆的管理,坚持“一车一证”,在从事运输前持交警、交通管理部门相关手续到区执法局办理《建筑垃圾准运证》,并放于驾驶室前台醒目位置。车辆在运输过程中要封闭车帮、加盖篷布,对造成运输“遗撒漏”现象的车辆,根据“二次扬尘”相关规定进行严格处罚。(责任单位:区执法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各单位要把城市管理攻坚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对实施方案中的工作目标要进一步细化、分解,制定出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并于4月1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攻坚行动,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靠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措施,确保攻坚战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区执法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督促各责任单位,认真抓好任务落实,各单位要强化全局观念,识大体,顾大局,坚持部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要创新方法,主动担责,主动沟通,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推进整治行动开展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对此次攻坚行动进行全程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向区委、区政府反馈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对行动迟缓、工作滞后、影响攻坚行动的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城市管理攻坚战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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