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意见】济宁市旅游发展委关于大力推进旅游产业精准扶贫工作意见【精选推荐】

时间:2023-04-24 13:00: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济宁市旅游发展委关于大力推进旅游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济发﹝2015﹞20号)和《关于实施六大脱贫攻坚行动的通知》(济发﹝2016﹞2号)精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旅游意见】济宁市旅游发展委关于大力推进旅游产业精准扶贫工作意见【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旅游意见】济宁市旅游发展委关于大力推进旅游产业精准扶贫工作意见【精选推荐】



济宁市旅游发展委关于大力推进旅游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济发﹝201520号)和《关于实施六大脱贫攻坚行动的通知》(济发﹝20162号)精神,充分发挥乡村旅游综合带动作用,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实现产业扶贫。结合我市乡村旅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任务目标

大力实施旅游示范“百村”创建、生态休闲游提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配套、旅游企业认领帮扶、乡村旅游专业人才培养五大旅游脱贫攻坚工程,精准扶贫到村到户到人,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302人有发展旅游需求贫困人口的旅游脱贫任务目标,支持引导100个旅游示范村发展与旅游相关产业,直接间接带动1万人增收致富。其中,2016年全市重点打造30个旅游示范村,2017年打造50个,2018年全市旅游示范村个数达到100个。在发展旅游示范村的基础上,2016年完成有发展旅游需求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的35%,约106人;2017年完成有发展旅游需求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的65%,约196人;2018年巩固提升旅游脱贫任务成果。

二、工作措施

1、强化规划引领20167月底前,制定《济宁旅游扶贫指南》。配合省旅游发展委,协调有关规划编制单位,免费为35个省级旅游扶贫重点支持村编制脱贫开发实施规划。针对36个市级旅游扶贫村资源特点和贫困户实际,逐村拿出发展对策,逐户明确扶贫方式,逐人选准脱贫路径,实现“一村一策、一户一案”。

2、突出项目支撑。依托省旅游扶贫资金和基金、“一圈一带”切块资金和市乡村旅游发展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融资增信等方式,开发建设有旅游发展基础、有发展旅游需求的贫困村,扶持贫困户发展“农家乐”食宿、特色采摘、农耕体验、休闲养生、旅游产品制作等乡村旅游项目。优先将贫困户发展的乡村旅游项目纳入“好客人家农家乐”“精品采摘园”“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等创建计划,优先兑现中央、省、市奖补资金。确保每个旅游扶贫村都有1-2个旅游扶贫项目兜底。

3、创新增收渠道。对于暂时没有单独发展旅游项目能力的贫困户,财政投入的扶贫资金作为该户个人股金,入股合作社、乡村旅游企业,获取股息和分红;或投入到乡村旅游项目,形成资产,折股量化到贫困户,该户持股分红,负赢不负亏。探索推广“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农户”等乡村旅游发展模式。鼓励企业家、致富能人返乡创业,发展乡村旅游,安置贫困户就业。确保每户贫困户都有1-2项旅游增收保障措施。

4、实施结对帮扶。引导有条件的星级饭店与旅游扶贫村结对帮扶,指导提升农家乐服务质量,订单收购贫困户食材。引导部分景区将周边旅游扶贫村纳入其营销体系,引导游客到帮扶村餐饮、住宿、购买农副产品。引导实力较强的旅行社将旅游示范村纳入营销线路,输送客源。引导“旅游示范村”与旅游扶贫村结对帮扶,主动传经送宝,传授乡村旅游发展经验。引导旅游帮扶村附近旅游企业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成员提供就业岗位。确保每个旅游扶贫村落实1-2个帮扶企业。

5、强化宣传营销。将旅游扶贫项目纳入旅游线路,以县为单位设计包装乡村旅游扶贫一日游线路16条、二日游线路3条,免费为旅游示范村制作宣传资料,综合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公众账号等多种宣传渠道,策划开展各类旅游扶贫宣传营销活动,切实增强旅游扶贫村人气。利用同程网济宁旅游旗舰店等旅游电商网络平台,宣传民宿产品、销售农副产品。

6、完善配套设施。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共同推进道路交通、停车场、垃圾污水处理、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联合发展休闲度假、观光体验、养生养老、创意农业、农事参与、乡村手工艺等融合业态。争取相关部门在安排交通基础设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搬迁、特色景观旅游村镇和传统村落及民居保护等项目建设时,向旅游扶贫村倾斜,进一步提升旅游扶贫村的乡村旅游接待能力。

7、搞好教育培训。坚持扶贫先扶智,根据帮扶对象家庭情况,因人施教,提高旅游创业就业能力。加大对贫困户所在县、镇、村的分管负责人和旅游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力度。分批次对旅游示范村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年度轮训。2016年下半年,组织179名乡村旅游管理者、经营业户、贫困村带头人等赴境外学习培训。协调高等院校旅游院系,组织开展“送智下乡、送教到户”活动,进村入户现场帮扶指导。协调相关培训机构免费为贫困户家庭成员提供全国导游员资格考试学习资料、进行考前培训和上岗指导。

三、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综合协调职能,将旅游产业精准扶贫工作作为委员会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各成员部门要及时通报有关扶贫政策及工作进展情况,争取新型城镇化、高效生态农业、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涉农资金向旅游扶贫开发倾斜,做到多源汇聚、对点发力,形成聚合效应。市旅游发展委联合市扶贫办定期不定期开展旅游扶贫工作督查。

2、加大旅游奖补。依据《济宁市促进旅游投资消费奖励办法》、《济宁市财政局支持保障六大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对贫困村开展乡村旅游创业并带动贫困户5人以上就业的经营者,按经营规模补助3-10万元。对乡村旅游整村成建制实行公司化、股份制经营的企业,按照带动的贫困户数给予20-50万元补助,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发放贫困户工资、劳务报酬以及支付贫困户房屋、院落、土地等自有资产的租金、使用补偿。对成规模收购贫困户自产农副产品,以及租用贫困村村民房屋、院落、土地等自有资产开展规模经营并实现贫困户脱贫的旅游企业,按照实现脱贫户数给予2-30万元补助。对具备旅游资源的贫困村开展旅游专业技能培训,市以上负担1-2万元培训经费。对当年新注册乡村旅游合作社且合作社成员为“好客山东农家乐”、农业旅游示范点等乡村旅游要素设施,合作社年接待游客2000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旅行社创新开发推出济宁新的旅游扶贫主题线路,且组织招徕市外游客300人以上,产生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给予5万元奖励。

3、强化服务保障。对每个旅游脱贫帮扶对象建档立卡,明确工作推进组、机关科室、县(市、区)旅游局和旅游企业四级包保责任主体。向每户旅游扶贫户定期发放明白纸,宣传资金、技术、宣传、基础设施、服务等旅游扶贫政策。将每月的15日作为旅游扶贫工作日,组织开展进村入户走访调研,了解贫困户实际需求,研究旅游扶贫推进措施。

4、强化舆论宣传。在济宁市旅游政务网、《济宁日报》旅游专版、微信公众账号等媒体开辟“旅游脱贫攻坚行动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工作进度,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济宁旅游门户网站、济宁旅游政务网每个月至少发布2条乡村旅游信息,济宁旅游新浪官方微博、人民微博、腾讯微博每月至少发布5条乡村旅游内容的微博,微信公众账号、搜狐新闻客户端和今日头条号每月至少发布1条乡村旅游图文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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