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威海工业新区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文登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理顺财政管理体制,促进威海工业新区(以下简称工业新区)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自2008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意见】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威海工业新区财政管理体制意见,供大家参考。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威海工业新区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
文登市、环翠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理顺财政管理体制,促进威海工业新区(以下简称工业新区)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自2008年7月1日起对工业新区财政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客观公正、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收入增长和财力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工业新区及相关市区发展经济和组织收入的积极性。
二、主要内容
(一)收入管理
1.工业新区管辖区域内实现的地方税收收入全部划归工业新区管理,收入级次为市级收入。
2.工商税收收入(含教育费附加)以2007年为基期,核定返还基数,按2005、2006、2007年三年平均增幅(可比口径)加3个百分点的增幅,由工业新区每年分别返还文登市和环翠区。核定:工业新区对文登市的工商税收返还基数4715万元,返还增幅37.93%;对环翠区的返还基数1163万元,返还增幅42.4%;对市级的返还基数1128万元,由工业新区每年定额上解市财政。
3.契税和耕地占用税收入,不核定划转基数,苘山镇、汪疃镇范围内的,由工业新区与文登市按照8:2的比例分成;草庙子镇范围内的,由工业新区与环翠区按照8:2的比例分成。
4.非税收入按市对环翠区、高区、经区的办法进行管理,文登市和环翠区不参与分配。
(二)支出管理
按照“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项目支出按政策”的原则和工业新区的支出范围,核定苘山镇、汪疃镇(含文登市第十一中学)和草庙子镇的支出基数,由文登市、环翠区每年按支出管理渠道,定额结算至市财政和工业新区。
1.人员经费。根据人事部门核定的划转人员2007年实际发生数,考虑政策性增资及增发津补贴等因素核定。
2.公用经费。以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为前提,核定支出定额。其中,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费人均定额7500元,行政性专项经费人均定额3万元,中小学公用经费按现行政策标准核定。
3.项目支出。根据市政府确定的工业新区社会事业发展支出项目,按照现行政策标准核定。
根据以上原则,核定:文登市对市级的支出基数623万元(文登市第十一中学),文登市对工业新区的支出基数4909万元,环翠区对工业新区的支出基数1634万元。
(三)各项结算基数确定
1.以2007年为基期,重新确定工业新区、文登市、环翠区的“两税”返还基数和所得税、营业税返还基数。对文登市、环翠区财力的影响,核定定额,由工业新区每年返还文登市、环翠区。
2.对苘山镇、汪疃镇和草庙子镇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从文登市、环翠区定额划转到工业新区。
3.重新确定工业新区、文登市、环翠区的出口退税基数,按照调整后的出口退税基数分别计算工业新区、文登市、环翠区的出口退税负担资金,年终专项上解。
4.其他结算项目根据中央、省、市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核定。特殊项目一事一议。
(四)税收分成办法
以2007年为基期,核定工业新区的地方税收分成基数。对超过分成基数的地方税收收入(不含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市与工业新区五五分成;对超过全市地方税收平均增幅的部分,市与工业新区三七分成。
三、其他事项
有关市区、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按照各自的职责,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密切配合,搞好衔接,保证按时完成所负责的工业新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理顺任务。工业新区管委要加强与财政、税务、国库等部门及相关市区的沟通与联系,提高工作效率,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确保财税库按时运转。
工业新区要抓紧制订对苘山镇、汪疃镇和草庙子镇的财政体制调整方案,并报市财政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