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意见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城市园林绿化上档升级,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态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意见】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意见【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意见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城市园林绿化上档升级,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态化建设水平,现就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提升品位”的原则,注重大规模、大色块、高起点、高档次,着力在扩面、提质、强管、精养上求突破,积极推进城市绿化规模化、生态化、园林化,确保当年见成效、两年再提升、三年大变样。
任务目标是:到2011年,市区新建改造园林绿地3000万平方米,完成绿化总投资25亿元,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7.5%,绿地率达到42.5%,分别比2008年提高1.13和1.08个百分点。各市区、开发区和工业新区财政用于园林绿化的投资不少于3亿元。2009年市区城市园林绿化要以迎接建国60周年、第十一届全运会和第五届中国威海国际人居节为契机,本着“有路就有树、有树就有荫”和“树成景、花成带、绿成片”的思路,重点对市区道路、公园、节点、街心绿地等进行改造,年内完成绿化投资2.1亿元,新建改造绿地面积800公顷,确保城市绿量明显增多、档次明显提高、亮点更加突出。今后3年每年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改造一批景观效果差、使用功能低的现有绿地,完善一批富有地方特色的林荫景观道路、公园绿地、滨河水系绿带和居住区与单位附属绿地,建设一批街心绿地广场和园林绿化小品,全面提升园林绿化景观质量和覆盖面。在园林绿化工作中,要坚持以山体为背景,以海岸为纽带,以公园作衬托,通过路网绿带连接覆盖市区,形成城乡一体的绿化空间布局;通过公园、广场、道路、庭院、社区全方位的城市园林绿化,实现城区园林化、郊区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园化。
二、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作用
(一)进一步调整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按照“科学性、系统性、原创性、前瞻性”的原则,统筹考虑中心城区上档升级与开发区、工业新区等的开发建设,科学制定各类城市绿地的发展指标,合理安排城市各类园林绿地建设和市域大环境绿化的空间布局,进一步调整完善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要广泛吸收国内外先进的规划思想和设计理念,积极探索城市绿化规划方面的先进技术和适用方法,增强绿地规划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要于2009年底前编制完成。
(二)组织编制重点区域保护性专项规划。加快组织编制市区海岸线、山体、河道、湿地等重点区域的保护性专项规划,合理划定“核心区”与外围“缓冲区”,有针对性地提出生态保护和空间管制措施,对市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用地、农田耕地、林地、湿地、山体、岛屿、水域等进行科学整合,妥善处理保护与建设、绿化与开发、生态与产业的关系,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三)编制实施三年绿化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要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工作思路,立即组织编制威海市区3年绿化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分清轻重缓急,明确具体的目标任务、资金投入、完成时限、责任分工等事项。对公共绿地、景观通道、城市出入口等重点绿化工程,要认真选择规划设计单位,确保建成精品工程。对跨区域重点绿化项目,要严格采用统一规划设计、统一苗木规格、统一技术规范、统一检查验收、分别负责施工和后续管理模式,确保一次投入、一次成型、一次见效。
三、工作重点
要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和良好的基础条件,立足滨海城市特色,突出山、海、路、园、河、村六个重点,迅速掀起美化城市、绿化家园的热潮,从绿量、色彩、档次、品位等方面实现城市园林绿化向更高层次提升。
(一)推进城市道路绿化上档升级。要按照管辖区域和责任分工,对各主次干道进行一次全面普查,本着“增总量、扩规模、创精品”的原则,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该补栽的立即补栽,该改造的立即改造,该提升档次的立即提升档次。中心城区要按照“建精品、造园林”的要求,以市区“两纵两横”主干道为重点,引进一批色彩丰富的树种和花卉,及时补栽一批高大乔木,进一步丰富季相变化,增加绿化层次,提升绿化品位。对已建成道路,要进一步完善绿地植物配植和栽植结构,使街道绿地成为错落有致、疏密相间、搭配自然、季相丰富的林荫大道。对新建道路,要留出绿化空间,主次干道两侧绿化带原则上不得少于30米。文登市、环翠区、高区、经区和建设、公路等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对机场路、环山路、疏港路、青威高速路(温泉至工业新区段)等连接线的道路绿化进行改造提升,突出有宽度、有密度、有厚度、有层次的特点,多栽落叶树和季相花木,形成品相丰富、规模较大的绿化长廊。以上重点道路绿化工程,要确保于2009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二)抓好公园绿地改造建设。本着近期效果与远期景观、重点景观与普遍绿化相结合的原则,对已建的公园广场、街旁绿地、游园、休闲园等实施全覆盖、立体式、多网络绿化,补栽一批遮荫大树,全面增绿量、上精品、提档次。对城区、城郊结合部、村镇等空白地段或有碍观瞻的区域,要采取造园增绿、拆违建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垂直挂绿等多种形式,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绿地公园。在公园改造建设中,既要考虑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又要突出地方特色;既要适当栽植一些见效快、绿化效果好的树种、花草,又要搞好廊道、雕塑、灯饰、管线等相关设施的配套,形成内涵丰富、功能完善的绿色休闲场所。公园建设和改造任务要确保2年内完成。
(三)加快山体园林绿化建设。一是围绕城区山体建设城市公园。坚持园林艺术与城市文化的有机融合,高标准改造环翠楼公园;充分利用塔山的山体绿化,尽快启动塔山公园改造工程,为市民提供方便、舒适的休闲活动场所。二是围绕城郊山体建设郊野公园。按照生态优先、方便市民的原则,根据区域人口集聚分布情况,围绕古陌岭、烟墩山、大顶山等山体,建设郊野休闲公园,增设一批体育健身、休闲娱乐设施,满足市民游园观景、休闲锻炼等需求。三是围绕城外山体建设森林公园。对里口山、麻子山、磨尔山、棉花山、摩天岭等山体进行全面保护,严禁毁林、开山采石等活动。对废弃石窝子、裸露岩石等进行整治,加大种植密度,增加绿化总量,丰富绿化色彩,再建设一批国家、省、市级森林公园。以上项目,由规划部门负责抓紧完成市区山体保护规划,由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城市公园项目,由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分头负责组织实施山体保护、采石场治理、郊野公园和森林公园等项目,力争用2-3年时间取得明显成效。
(四)打造滨海园林绿化精品。着眼滨海特色和园林特色,对市区滨海公园进行总体策划,进一步突出主题性、功能性、差异化特点。要科学划定海岸线保护区域,实施蓝线管制,开发利用岸线资源,保持海岸线的连续性、开放性、生态性。结合金线顶区域改造,抓好金线顶公园的园林景观建设,打造国际性海滨旅游度假基地。加快九龙湾公园、西海岸公园、张村北海公园、初村北海公园建设,形成我市旅游产业和群众休闲的新亮点。
(五)加强河道绿地系统建设和生态保护工作。对已改造的河道,要进行绿化上档升级;对尚未改造的河道,要本着“治污、蓄水、行洪、增绿、造景”的原则,结合湿地保护、公园建设,确定河道建筑控制线,划定安全防护绿线,拆除在规划洪水线以下的各种阻水物体,原则上主要河道两侧绿线不得少于30米、控制线不得少于100米。要加快对五渚河、温泉河、逍遥河、石家河、初村河、羊亭河、草庙子河等河流绿地系统和生态保护的规划建设,2009年9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方案编制,2010年要全面开工,争取3年内建设一批沿河生态绿色走廊。
(六)努力建设绿色和谐社区。要结合城中村改造和农村居住工程,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城乡社区绿地、公园、广场,全面提高社区绿化档次。要鼓励单位和市民搞好庭院绿化、阳台绿化、墙体绿化、室内绿化。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庭院绿化创建活动,按照园林式单位(小区)的标准改造一批单位庭院和居住小区。建设、规划、园林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从规划编制、工程设计、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凡绿地率不足、建设标准不达标的新建居住小区一律不得交付使用。
四、工作措施
(一)层层落实责任。实行城市绿化目标责任制,各市区政府、开发区和工业新区管委是城市绿化的第一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是辖区城市绿化的直接责任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有关单位是“门前三包”、庭院绿化的责任主体,凡未完成园林绿化任务、考核不合格的,主要负责人当年不能参加评先评优,所在单位不得评为文明单位。各级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搞好协调,把各项目标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责任单位,切实履行好绿化管理职责。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及时解决绿化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机制,强化公园、道路、广场、绿地、游园的管理,制定检查评分标准,定期组织对市区城市绿化建设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比、现场观摩,检查结果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要把城市绿化绩效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并实行奖励政策,市级财政每年拿出500万元专项资金,对中心城区绿化工作突出的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三)加强精细化管理。要进一步确立城市绿化“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的理念,坚持建设、管养并举,更加注重管理,积极推行绿地养护标准化、精细化,量化管理标准,细化工作规范,确保绿化管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加快推进城市绿化建设管养的“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进程,抓好城区绿化维护的招标管理,进一步落实专业建设管理队伍,加大技术投入力度,实现绿化建设管养市场主体多元化。要严把绿化项目建设、管养质量关,建立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提高绿地管理的整体水平。
(四)加大绿化投入。各级财政要对城市绿化给予重点倾斜,确保重点绿化工程和绿化养护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充分发挥我市投融资中心的职能作用,通过部门联动和市场化运作,建立项目融资、土地储备、以地生财、滚动发展的良性运作机制。积极推行城市绿地“认养”与“冠名”,积极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兴建城市绿化项目、苗圃和花卉基地。
(五)坚持依法管绿。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绿色图章”制度,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绿化工程要与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做到绿化方案有评审、施工有监管、竣工有备案。对因区位、地形等特殊原因导致绿化达不到标准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收易地补建绿地代建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侵占、破坏绿地,不得擅自改作他用,更不能进行新的经营性开发建设。对乱砍、乱伐、毁坏、侵占绿地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限期恢复绿地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