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意见】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经济发展意见(全文)

时间:2023-04-24 12:00:07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在转方式、调结构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全市经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务意见】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经济发展意见(全文),供大家参考。

【商务意见】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经济发展意见(全文)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在转方式、调结构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商标品牌强市,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创新为动力,坚持行政监管与促进发展、服务大局、维护权益、依法行政相统一,积极营造有利于商标品牌发展与保护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法制环境,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逐步扩大商标品牌附加值和知名度,不断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为推动全市新一轮科学跨越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15年,初步建立体系完善、运行顺畅的商标培育、管理、运用和保护工作机制,形成注册及时、使用规范、保护有力、服务到位的商标发展环境,打造若干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商标品牌,力争全市注册商标突破10000件、地理标志商标达到5件、国际注册商标显著增加,为建设商标品牌强市奠定坚实基础。

2020年,商标在各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商标管理和运用能力明显增强,商标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打造一批全国驰名、国际知名的产品或服务商标品牌,力争全市注册商标达到20000件、地理标志商标达到20件、每家出口企业至少拥有1件国际注册商标。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商标品牌宣传。建立政府主导、主管部门负责、新闻媒体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商标品牌宣传工作体系,进一步拓宽商标品牌宣传普及面,增强市场主体商标品牌意识,提高全民商标品牌认知度,形成尊重和保护商标品牌的浓厚社会氛围。坚持普及性与专业性相结合,借助“世界知识产权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采取发放宣传手册、开辟宣传专栏、刊登公益广告、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开展商标品牌宣传普及活动。通过走访企业、举办座谈会、邀请专家授课、组织经验交流等形式,广泛宣传商标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有针对性地解决市场主体在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中遇到的问题,增强企业利用商标品牌拓展市场、保护权益及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意识。

(二)积极培育商标注册新增长点。围绕石油化工、橡胶轮胎、有色金属、石油装备、纺织、汽车及零部件等优势产业,加大自主商标培育扶持力度,促进生产要素向优势品牌集聚,推动建立一批品牌形象突出、专业特色鲜明、综合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加强对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商标注册的支持,引导企业及时将自主创新成果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商标注册,有效保护自主创新成果,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抢占制高点,迅速占领市场。加快培育服务业商标,重点发展旅游、现代物流、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社区服务、金融服务、信息中介、会展贸易等现代服务业商标,打造一批具有黄河口特色的知名服务业商标品牌;鼓励服务业规模企业、特色企业以商标品牌为纽带,实行集团化、网络化、品牌化运作,促进传统经营向现代品牌经营转变。充分挖掘农副产品发展潜力,扶持引导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注册使用农产品商标,鼓励指导相关组织积极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巩固提高农产品特色优势和品牌优势。宣传普及商标国际注册知识,加强扶持和服务,引导企业积极利用马德里体系进行商标国际注册保护。

(三)充分发挥企业在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增强自主商标意识,主动培育和使用自主商标,积极运用现代经营理念和营销手段发展壮大自主商标。鼓励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提高自主商标商品出口比例,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引导和推动企业建立以确权、用权、维权为核心的商标管理制度和商标保护机制,完善以主商标为核心、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为保护性商标的商标防御系统,提高商标运用和应对竞争的能力。指导企业制定商标品牌战略,完善企业商标注册、使用、许可、转让、质押、投资、市场调查、侵权处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商标印制管理制度,防范商标侵权。推动和指导企业办理海关自主知识产权备案手续,加强商标海关保护。

(四)加强商标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步调的要求,建设高标准商标数据库和监管服务系统。依托商标数据库打造集商标注册信息、商标预警、商标巡查、商标印制、商标培育、商标监管和指导服务功能于一体的高效商标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商标档案数据化、行政指导常态化和商标管理规范化。在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商标战略示范县区、示范企业、示范园区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市级商标品牌战略示范县区、示范乡镇、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建设,更好地发挥商标品牌在促进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支持消费者协会、个体私营协会和各行业协会发挥优势,促进商标工作发展,推动行业协会在商标信息交流、维护会员商标权益、海外商标申请和培育、申请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加强商标代理组织和商标代理人的监督管理,建立商标代理组织和商标代理人信用记录、信用等级评价和失信惩戒等监管制度,规范商标代理服务执业行为,取缔非法代理。支持商标代理、交易、咨询、评估、法律服务等服务机构发展。加强商标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对商标行政管理人员、商标代理人员及企业商标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五)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的职能优势,建立受理及时、反应迅速、程序合法、处理恰当的商标行政执法机制,全面做好商标侵权案件的受理和处理工作;坚持日常执法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商品集散地实施重点监管,着力从制度上解决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问题;严格遵循国际公约的规定,依法保护涉外商标。建立工商部门与知识产权、质监、海关等部门的联系配合机制,加强情况交流和案件通报,形成统一协调的商标行政保护体制。加强工商部门与公安、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严格执行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假冒商标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程序,有效遏制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行为。积极探索商标区域保护合作机制,共同打击跨区跨境商标侵权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商标品牌战略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知识产权局、东营海关等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

(二)建立激励机制。设立商标品牌发展专项资金,列入年度市级财政预算,对在我市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新取得注册商标给予补助,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运用商标参与市场竞争。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建立促进商标品牌发展的激励机制。

(三)强化督导调度。将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情况列入市政务督查范围,加强调度,严格考核。市政府将依据考核结果,对在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市工商局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努力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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