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卫生事业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年至2015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建立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推行新医改方案的关键时期,为使我区卫生事业适应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与医药卫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规划】越秀区卫生事业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供大家参考。
越秀区卫生事业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2011年至2015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建立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推行新医改方案的关键时期,为使我区卫生事业适应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根据省、市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要求和《越秀区“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一五”时期是越秀区创建“首善之区”典范的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复杂的经济环境和繁重的公共卫生任务,我区卫生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执行新时期卫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稳妥地开展全区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工作,撤并23个局属医疗单位,集中精力发展社区卫生和中医药事业,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全力以赴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成功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等罕见自然灾害和甲型H1N1流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挑战,胜利完成“汶川大地震”的抗震救灾任务及广州亚运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圆满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社区居民享受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及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卫生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2010年,越秀区居民平均期望寿命79.12岁,比广州市要求2010年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达78岁的指标高出1.12岁。(框内数据为2009年数据,待3月初方能更新)孕产妇死亡率为0,婴儿死亡率3.6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43‰,均明显低于广州市“十一五”卫生规划提出的具体指标数。
(一)卫生资源状况
1、卫生服务网络。全区现有医疗卫生机构318个,分别为:医疗机构303个(三级医院或相当于三级医院18个),其它卫生机构14个(包括采供血机构1个、医学科学研究机构5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个、卫生监督所3个、卫生发展中心1个、红十字会办公室1个),形成较为完善的医疗卫生保健网络。全区共设置2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根据需要设置了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全省33个美沙酮维持治疗单位之一),全部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单位,达到每个行政街道均设置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指标要求。其中广卫街等1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个站由政府举办,登峰街、矿泉街、建设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由省第二中医医院、白云区妇幼保健院、市政医院承办,形成了政府举办(19个中心1个站)、委托大医院或专科医院承办(2个中心)、以招标方式确定企业医院承办(1个中心)三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举办模式。
2、卫生基础建设。各类医疗、预防、保健、培训机构初具规模。全区医疗业务用房约162.22万平方米(其中区卫生局属医疗业务作房76761平方米),实有病床位18405张(其中区卫生局属病床1094张),及一批较为先进的医疗设备。
3、卫生技术人力。辖区内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28226人,其中医师9459人、注册护士11922人,每千人口(以户藉年底人口数1166117人计算)占有医师8.27人、护士10.22人。全区卫生系统215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444人(本科以上学历564人,占卫技人数39.06%;专科学历275人,占卫技人数19.04%;中专学历441人,占卫技人数30.54%。高中以下124人,占卫技人数11.36%。高级职称128人,占卫技人数8.86%;中级职称417人,占卫技人数28.88%;初级职称899人,占卫技人数62.26%)。卫生技术人员中全科医师445人、社区护士418人,每千人口(以户藉年底人口数1166117人计算)配备全科医师0.4人、社区护士0.4人。
4、卫生经费。“十一五”期间,区财政投入到区卫生局属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卫生经费为4.43亿元,其中中医药经费0.27亿元,社区卫生经费1.57亿元。社区卫生服务及中医药事业经费占医疗卫生经费的41.53%。区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逐年增加,尤其是在发展社区卫生事业及中医药事业方面,卫生投入明显加大,有力促进了我区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卫生服务状况
1、社区卫生服务供给能力明显提高。越秀区共设立2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达到每个行政街道均设置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单位。2007~2009年投入1197万元完成区属1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补缺,并按设备使用年限给予更新补助;1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基础建设计划(其中16个中心纳入市的建设方案),市、区财政合计投入1.72亿元;2008年起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5元;社区卫生服务覆盖人口达100%,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服务利用比例达到40%,居民社区卫生服务满意度达到97.6%,位居全市首位。
2、传染病防控工作取得较大成绩。投入2300万元完成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大楼建设,业务用房面积达到7100平方米,设备装备标准和检验能力水平达到县区级一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建设要求,实验室建设达到国内同类先进实验室水平,极大地提升了我区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连续取得防控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登革热、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等防疫任务的阶段性胜利,稳定控制了肝炎、艾滋病、结核病等疾病的传播及流行势头,甲乙类法定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规定指标内。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7种扩大到14种,计划免疫“四苗”和乙肝、乙脑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8%以上,相应传染病发病率比“十五”期间有所下降,麻疹发病率降至历史低位,为2012年消除麻疹打下基础。
3、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面铺开。率先在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成立慢性病管理科室,建设社区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点,完善重点人群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病、恶性肿瘤、精神病的社区综合防治措施,为社区居民提供有效的慢性病管理服务。以落实我区“惠民48条”为重点,实施6项重大和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健康管家”等形式多样的服务,在全国率先开展低保对象免费社区门诊,有力保障了社区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提高了居民的生命质量。
4、妇幼卫生工作扎实推进。继续实施国务院《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国妇女发展规划纲要》,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率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达到98%以上。在试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儿童早期综合发展项目等适宜技术,推广社区妇幼保健特色服务。在全省率先启动集免费婚检、婚姻登记、优生优育于一体的“一门式”服务,婚检率比“一门式”服务启动前提高22.9%。
5、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不断深化。组建越秀区健康教育专家团,启动“越秀健康教育节”,邀请钟南山院士、谢杏芳等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越秀区健康形象大使”,有效提高了社区居民的参与度。通过开展“健康亚运健康广州全民健康活动”、组织“健康城市与健康社区”知识培训、启动创建“星级街道”专项评比等活动,充分发挥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的功能和作用,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3.3%,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6.8%。
6、卫生监督有序开展。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以及迎亚运为契机,积极探索公共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初步形成完善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监管体系。密切关注社会卫生及食品安全相关热点问题,依法加大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和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力度,对辖区内监管单位的监督覆盖率达100%,医疗卫生机构监督覆盖率达100%,食品及餐具卫生合格率达到85%,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管理得到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动均取得较好成效。
7、中医药事业发展迅速。充分发挥我区中医药资源丰富的优势,以开展“治未病”健康工程为抓手,走“培养名医,培育名科,创建名院”之路,评选首批10名“越秀区名中医”,其中1名荣获“全国基层优秀名中医”称号,创建4个省市级特色专科,积极开展市中医名院的创建。致力于在社区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为社区居民提供“简、便、验、廉”的适宜、优质服务。先后被确定为“广东省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示范试点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
8、队伍建设力度明显加大。做好人才开发、培训、引进工作,重视智力投资,鼓励自学成才、岗位成才,通过与国家、省、市卫生培训机构及区委党校合作办班,优化卫生培训机构的建设与管理,制定优秀人才选拔和管理办法等,在全系统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100%,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标率由“十五”期间的70%上升到85%。5年来,全区卫生系统共引进具高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7人,接收本科以上毕业生166人,晋升高级职称63人、中级职称216人。
9、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在全区卫生系统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和纪律教育,全面实行药械集中招标采购,坚决纠正大处方、滥检查、收受红包等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不断改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在2007年开展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全系统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为98.8%,区卫生局的行风评议等次为满意。
(三)存在问题
1、社区卫生事业的发展受到限制。除了集体所有制造成的没有编制、投入不足等历史遗留问题,广州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偿标准偏低,与中心城市发展形势不相适应,导致“以药养医”的情况仍然存在,影响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和均等化的体现。管理机制问题客观上也阻碍了社区卫生的发展。社区卫生工作的服务对象是常住人口,所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与居民的健康休戚相关,属于社区建设的一部分,在具体职能上与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服务职责密切相关。但各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认识不一,支持力度不一,亟待藉推进“医改”理顺管理体制,建立街道办事处与卫生部门共同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有效机制。
2、影响公共卫生安全的不确定因素增多。我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仍然不能很好地适应日益剧增的慢性病负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压力,尤其是专业技术人力明显不足,设备设施有限,社区综合防治能力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能力亟待提高。公共卫生工作面临着重大传染病、慢性疾病、精神疾病、癌症等问题带来的多重挑战,流动人口规模庞大,产生了疾病传播危险加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潜在因素增加等诸多公共卫生难题,维持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的难度加大。
3、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尚需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配置不平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缺乏、人力不足、结构不合理,远远达不到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配置标准和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和职称有待提高,人才成长周期偏长,尤其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技术人员学历水平和职称偏低、业务素质不高;区属医疗单位因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之间的身份差别,相互之间无法调整,从而限制了人才的流动,缺乏具有活力的人事制度,与我区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相称,不能适合我区尤其是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4、构建医疗中心面临诸多体制障碍。由于各大医院行政隶属关系各不相同、发展目标又存在明显同业竞争、医院间人才流动困难,造成大医院间很难形成协调运营局面。统筹大医院、区级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之间平衡发展、协作多赢的机制和配套措施不完善、不落实,如社区首诊、双向转诊、专科发展、人才培养引进等都存在无法深入推进的瓶颈问题。而医保、公医等付费报销机制对目前引导病人“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的作用不明显;中心城区的基层医疗机构因业务场地受限、床位数不足,也影响了社区卫生机构承担康复、社区护理、临终关怀功能的发展。
二、发展环境
(一)新医改方案出台,为基层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基层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也提出了“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工作目标。区委、区政府逐年加大投入,整合各方资源支持卫生事业的发展,基本医疗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惠及低保人群,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纳入政府工作日程,社区卫生事业的发展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
(二)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为基层卫生事业的发展带来广阔前景
新“医改”方案的推行及“医保”政策的不断完善,使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整体支付能力逐步提高。与此同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追求高质量生活成为全社会焦点,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多层次、全方位的需求,要求卫生事业必须加快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医疗质量水平和整体服务能力。
(三)基础性工作得到加强,为我区卫生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十一五”期间是财政投入卫生事业力度最大的时期,我区社区卫生服务及公共卫生基础建设、中医药特色专科及健康教育工作在“十一五”期间蓬勃发展,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培养中医名家以及社区首席责任医师、优秀科技人才、优秀社区护士的氛围浓厚。“十一五”期间医疗卫生事业呈现良好发展的态势,我区历史悠久的中医药文化得到传承,为“十二五”期间进一步促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构建医疗中心的愿景,为我区卫生事业的发展创造了历史性机遇
区委、区政府提出了构建医疗中心的愿景,致力于在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建立协调有效的内在合作机制,构建适应中心城市核心区发展要求的区域医疗中心,更好地为发展我区现代服务业提供优质医疗保健服务,这将有力促进辖区内大型公立医院、专科医院、专业保健机构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资源的充分利用,有效提高基层医疗单位的服务能力。
三、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打造“一源地一核心一中心的目标,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全力振兴中医药事业,努力破解“看病难、看病贵”等体制机制问题,构建“健康越秀”,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使广大群众公平共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满足健康需求作为卫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优化资源配置,优化服务结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让群众享有与小康生活水平相适应、质量比较优良、费用比较低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并不断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的卫生服务需求,进一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增强卫生事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
2、坚持政府主导。注重强化政府责任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和监管等方面的职责,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促进有序竞争。
3、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越秀区医疗资源高度集聚的优势,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资源,以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与发展中医药事业为根本,引导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现代服务业流动,凸显高端医疗卫生服务特色,构建区域医疗中心,为我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驾护航。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5年,建立与越秀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中医药事业再上新台阶,人才队伍与行风建设不断提升,促进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本医疗服务公益化、优质医疗服务社会化,居民享有与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相适应的基本医疗保健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主要卫生指标。
(1)主要健康指标。
居民人均期寿命达到79.2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6/10万、4‰以内。
(2)主要公共卫生指标。
提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准备和实验室检验能力的建设,应急物品储备齐全率达100%,实验室检验项目开展率≥85%,检验设备达标率≥90%。降低传染病发生率,传染病漏报率﹤2%,免疫规划相应传染病发病率比“十一五”期间有所下降,法定甲、乙类传染病总发病率控制在420/10万以下。减缓艾滋病发病的上升趋势,艾滋病发病率每年增幅低于10%。抓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免疫规划各疫苗接种率≥95%,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病例状态”,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降至1%以下,力争实现2012消除麻疹(麻疹发病率降至1/100万以下)。减少慢性病疾病负担,全区死因监测覆盖率达100%,居民慢性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和重性精神病)规范管理率≥60%。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85%,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80%。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公共卫生指标监测合格率达95%以上。全面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强化医疗市场监管,监督覆盖率达100%。
(3)医疗卫生资源发展指标。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1.70人(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或助理医师数0.20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1.65人;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3.0张(中医中西医结合床位数0.41)。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建设达到广州市有关标准,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医师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全科医师与护士的比例达到1:1。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中医科、中药房。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网络覆盖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量占区属医疗机构门急诊量比例50%以上。
(4)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指标。
加大卫生人才引进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创建良好环境,争取“十二五”期间引进骨干人才5~10名。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育,使全区卫生系统卫技人员中本科人数达45%,高级职称人数达10%(其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卫技人员中本科人数达35%、高级职称人数达3%)。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培训,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率均达到100%,平均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拥有2名全科骨干医师。开展专科方向骨干人才培训,安排25名局属专科医院骨干人员到对口三级医院进修学习。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岗位技能培训率达100%,卫生防病专业人员占该中心总人数的65%~75%、检验人员占15%~25%、其它相关专业人员10%~15%;具备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人员数量的比例在规定编制内的40%~50%。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公务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和局属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学法每年不少于40学时,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率达100%;参加全市干部学法统一考试的参考率、及格率均达100%;局属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人数达95%以上;参加全市干部学法统一考试的参考率均达98%以上,及格率达100%;局属单位外来务工人员、社会面行政执法相对人普法覆盖率分别达90%以上、80%以上。
(5)基本药物制度指标。
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国家和省基本药物,实现用药目录、药品定价、招标采购、配送“四统一”。100%实现药物零差率销售。
(6)信息化建设指标。
推进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局属各医院建设网络终端,实现临床诊疗业务及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建设区级卫生数据中心及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并与市卫生局对接,完善共享互通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确保基层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时电脑使用率达到100%,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60%以上。
(7)卫生投入指标。
按照市相关文件的要求,落实新增“医改”资金,以及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各项政府卫生投入指标。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制定、实施《越秀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规划(2011~2015年)》,确保每条街道有1间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在完成全区2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达标建设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增设3个标准化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构造“15分钟服务圈”,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点建设,为居民提供更便利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按照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的标准,打造2个管理规范的示范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带动我区社区卫生服务内涵建设。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10项以上。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完善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进一步挖掘社区免费医疗门诊的潜力,解决困难人群看病难问题。建设区一级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完成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把社区卫生服务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卫生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共建共管社区卫生的有效机制,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平台开展公共卫生、医疗救助、家庭医疗保健等服务,参照“健康城市”的建设理念,构建“健康社区”,为“健康越秀”奠定基础。
(二)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研究制定《越秀区公共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全面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规范各级疾病控制机构,特别是慢病防治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建设,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重点人群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心脑血管病、精神病和牙病的社区综合防治措施,完善由预防保健专业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位一体”、防治结合的工作模式。完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健康管理、预防接种、传染病报告和管理、慢性病预防控制、重性精神病管理等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和国家免疫规划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出生缺陷筛查工作。完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健全健康教育体系和健康教育服务机制,加大全民健康教育力度,全面普及健康知识和中医药文化,开展全民健康促进行动,提高居民健康教育普及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巩固创卫成果,使我区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健康教育服务。
(三)加强卫生监督与卫生应急工作
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改善监督执法条件。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全面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以医疗服务监督为重点,开展传染病防治和监督工作,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依法加大学校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总结亚运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经验,按照新的“三定方案”调整并修订原有的卫生应急预案,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卫生应急队伍人员和装备建设,健全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提升重大疾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在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学校和托幼机构以及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广泛开展卫生应急宣教工作,增强卫生应急事件应对的敏感性。
(四)提升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能力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整合性病、结核病、精神病等疾病防治工作,纳入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统一建设,完善运行机制,改善设施条件,优化专业队伍,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应急能力与处置水平。逐步建立公共卫生体系各部门之间、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与医疗服务体系之间的紧密合作与协调整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疾病监测网络,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登革热、鼠疫、霍乱、狂犬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健全慢性病的监测报告系统,进一步推动全区慢性病信息化管理工作,建立慢性病信息管理平台。针对疾病谱的变化和重点疾病防治需要,增加慢性病防治的病种,不断完善由预防保健专业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位一体”、防治结合的工作模式,持续改进服务模式,精细化管理防治工作的服务内容和服务程序,减少慢性病早死、致残和疾病负担。
(五)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区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在落实财政补助的同时,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政府举办的其他医疗机构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达到一定使用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强化用药指导和监管。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储备和使用管理。通过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统一实行上网集中采购,并按规定配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规范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处方药物。
(六)推进中医药事业持续发展
在全国有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和广东省中医预防保健示范试点区的基础上,以开展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为抓手,继续加大社区中医药工作力度,积极推广和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及适宜技术。全面实施中医“三名”工程,争取正骨医院通过“广州市中医名院”验收;区儿童医院、诗书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脑血管病专科通过“广州市中医名科”验收,再启动3~5个“广州市中医名科”建设项目;完善“越秀区名中医”后续管理,积极推进名中医“师带徒”等行之有效的培养方法。鼓励全区中医药工作的继承和创新,提高中医药队伍的服务水平;积极探索挖掘、引导、扶持民间中医人才发挥专长、合法行医,壮大中医药服务队伍。加强区中医医院建设,制订中医医院整体发展规划,加大以中医特色专科、“治未病”健康工程建设和中医人才引进为主的中医内涵建设,指导区中医医院创建“广州市中医名院”。
(七)加强医疗质量的管理
加强医疗机构、卫技人员、医疗技术、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加强医院感染防控。完善群体性医患纠纷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和程序,理顺处置医患纠纷的流程、落实责任、规范处理,切实把纠纷解决在早期、化解在基层。继续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和“医院管理年”活动,促进医疗机构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将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通过预约挂号、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门急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等,积极探索、创新、推进各项改善医疗服务的措施。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推进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工作。落实基础护理,推行专科护理,细化分级护理的服务内涵、服务项目,并纳入院务公开,向患者和社会公布。推进临床合理用药,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八)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与区内大医院的合作水平
研究制定《越秀区贯彻落实广州区域卫生规划实施方案(2011~2015年)》,根据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要求,结合越秀区作为广州核心城区的定位,以“全覆盖、保基本、促高端”为理念,加强与区内大医院的合作,构建从基本医疗到急危重症医疗、从预防疾病到康复保健、从公益性医疗到营利性高端医疗保健服务等功能齐全的服务网络,充分满足不同层次医疗服务需求。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特需医疗、健康管理、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等医疗服务领域,融入高端医疗保健元素,培育健康产业品牌,充实医疗中心服务体系。发挥三级医院在科研、培训方面的优势,引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科技创新。通过建设名院、名科,引进学科带头人,做优做强区属医疗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现与区内大型医院的良性互动,落实双向转诊、专家会诊等机制,确保我区居民能享受到便捷、安全、有效、价廉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和社区保健康复服务。
(九)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搭建人才培训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区卫生发展中心的教育培训功能,强化我区全科医学教育社区实践基地的内涵建设,建设社区护理培训基地,依托区内高校和教学医院资源,探索以多种形式提高医疗卫生队伍的服务水平和质量,为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构建一个标准化、复合性、实用性的人才培训、储备、输送平台。制定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考试、考核、聘用、晋升、晋职等配套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成长机制和人才评价体系。发展全科医学教育,建设以全科医师为骨干的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制定并实施以全科医师与社区护士为重点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各类人员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制度,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类人员全科医学岗位(转岗)培训率达标。积极开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进一步落实社区公共卫生专项培训,不断提高社区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强化对中青年管理人员与技术力量的培养,建立和完善中青年人才培养机制,增强中青年人才的核心竞争力。加大学科带头人的引进力度。认真落实《越秀区卫生系统引进人才试行办法》和《越秀区卫生系统优秀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试行办法》,多渠道吸引骨干人才,逐步加大科研投入,落实政策待遇,优化发展环境,引进高层次医学人才,加快培育学科带头人,培养和造就一支结构合理、德才兼备的专业卫生人才队伍,提高诊疗技术和医学科研能力。
(十)促进卫生行业作风建设
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开展医德标兵评选工作,推行卫生廉政文化建设,创新教育的方式方法,宣传弘扬正面典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积极开展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倡导廉洁行医的行业风尚,增强医务工作者廉洁从政、廉洁行医、依法执业的意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建立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在制定新政策、出台新措施时考虑卫生行风建设的要求,做到预防在先。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把行业作风建设与行业管理、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推进卫生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对发展卫生事业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予以高度关注与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稳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能进能出的人员聘用制,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完善分配制度改革,逐步落实绩效工资政策。
(二)加大财政投入,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
进一步明确卫生事业是社会公益事业,落实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健全财政补偿机制,按照公共财政原则,调整卫生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发展等工作。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定为公益性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按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由市、区两级政府负责。在完成医疗卫生综合配套改革的基础上,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加强卫生应急管理体制建设,争取建立卫生应急专门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争取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纳入参公管理。对中医医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
(三)加强卫生监管,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提高服务的效率和效益。建立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估体系,完善公共卫生服务评估程序,将公共卫生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加强对公共卫生服务的监管。开展行业作风巡视督导工作,加大行风明察暗访工作力度,严厉查处损害行风建设和群众利益的问题。探索引入第三方参与机制,科学测评群众满意度。成立财务督导检查专项工作小组,建立健全财务工作监管长效机制。
(四)加强协作沟通,建立健全联动机制
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探索开展社区艾滋病防治模式。推进社区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模式和防治结合的服务模式。加强公安、司法、卫生、城管等职能部门和街道沟通和协调,形成高效的部门联动机制。探索由司法、卫生、民政、社保、财政等部门共同研究出台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实施细则,建立由医学、保险和法律专家组成的独立第三方调解机构,为医患纠纷提供一个公正、公平、快速、有效的专业处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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