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利部传达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干部大会上的讲话(2011年12月2日)同志们:11月29日至30日,中央在京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分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治名家】水利部部长陈雷在水利部传达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干部大会上讲话(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在水利部传达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
会议精神干部大会上的讲话
(2011年12月2日)
同志们:
11月29日至30日,中央在京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分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开发形势和任务,全面部署《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贯彻落实工作,动员全党全社会力量,坚决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中央政治局常委全部出席第一次全体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发表了重要讲话,回良玉副总理作了总结讲话。今天,部党组召开干部大会,主要是学习传达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回良玉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战略部署,全力做好新阶段水利扶贫开发工作。
刚才,矫勇、董力、周英同志分别传达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回良玉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治国安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全面回顾了我国扶贫开发的光辉历程,充分肯定了改革开放以来扶贫开发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系统总结了近年来我国扶贫方略和基本经验,深刻阐明了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要求,科学指明了新阶段扶贫开发的奋斗目标、工作思路、重大举措,强调扶贫开发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任务,是一项崇高而伟大的事业,全党全社会要深刻认识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扎扎实实做好扶贫开发各项工作,确保到2020年全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总揽全局,思想深刻、内涵丰富,分析透彻、论述精辟,重点突出、要求明确,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思想性、战略性、开创性,标志着我们党对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制度本质要求的认识实现了新的飞跃,对扶贫开发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战略定位达到了新的高度,是推进中国特色扶贫开发事业的重要纲领性指导文献。
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10年来国家扶贫战略、政策体系及其实践成效,重点论述了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新要求,安排部署了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任务,确定了路线图、突破口、主战场,强调要坚持开发式扶贫和农村社会保障两手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进一步强化扶贫开发保障机制,要求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奋发图强,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幸福美好的生活。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立意高远、观点鲜明,任务明确、措施具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回良玉副总理的总结讲话,强调要充分认识我国扶贫开发的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科学判断上来,把思路统一到中央的战略决策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安排上来,落实领导责任,增加资金投入,提高工作水平,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全社会扶贫开发的强大合力,推动扶贫开发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创新发展。
下面,我就学习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新阶段水利扶贫开发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全面准确把握中央关于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内容丰富、成果丰硕,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关键是要深入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回良玉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把握中央关于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落到实处。
第一,准确把握扶贫开发工作的基本经验。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正式启动全国范围有计划、有组织的大规模开发式扶贫,先后制定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边疆巩固、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动全球减贫事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改革开放30多年特别是《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实施10年来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系统总结了“七个坚持”的扶贫方略,即:坚持依靠发展解决贫困问题,把加快发展作为促进减贫的根本举措;坚持以人为本,把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作为扶贫开发的中心任务;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把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作为实现减贫的重要保证;坚持开发式扶贫,把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作为实现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坚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把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扶贫作为推进扶贫开发的有效模式;坚持尊重贫困地区群众主体地位,把激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和主动性、创造性作为扶贫开发的内在动力;坚持学习和借鉴国外经验,把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补充。这“七个坚持”,是对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精辟概括,也是做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宝贵经验。
第二,准确把握扶贫开发工作的历史方位。当前,我国扶贫开发已经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但要看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不高,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贫困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发展相对滞后,扶贫开发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指出,扎实做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对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目标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精辟概括了“四个必然要求”的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历史方位和战略定位。我们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充分认识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新阶段水利扶贫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性和主动性,着力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第三,准确把握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会议提出做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思想,概括起来就是“一个标准、一批主战场、一个首要任务、两个坚持、四个更加”。即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这个标准比2009年提高了92%,对应的扶贫对象规模扩大到1.28亿人,约占农村户籍人口的13.4%;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作为主战场;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坚持政府主导,坚持统筹发展;更加注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注重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会议还明确了扶贫开发工作中要着重把握好的“四项原则”,即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坚持全社会参与、合力推进,坚持尊重扶贫对象主体地位、激发贫困地区内在活力。中央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为我们做好水利扶贫开发工作指明了方向。
第四,准确把握扶贫开发工作的奋斗目标。会议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深入推进扶贫开发的总体目标,概括起来就是“两不愁、三保障、一高于、一接近”,即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具体目标是要在五个方面有大的突破,即“生产条件有大改变、生活条件有大改善、社会事业有大发展、社会保障水平有大提高、生态环境有大改观。”会议明确的扶贫开发奋斗目标中,涉及水利工作的有:贫困地区基本农田、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保障人均基本口粮田;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和自来水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全面解决无电行政村和无电人口用电问题。
第五,准确把握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任务。中央颁发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对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这次会议又明确提出了“四个着力”的重点工作任务,即着力推进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着力巩固和发展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大扶贫格局,着力完善扶贫开发政策保障体系,着力加强扶贫开发国际交流合作。会议还提出,要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土地整治和中低产田改造,进一步加大水利、公路、电力、沼气、人畜饮用水、危房改造、文化基础设施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森林、草原保护和建设,加大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防治力度。
第六,准确把握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举措。这次会议将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作为扶贫攻坚的主战场,并在武陵山片区率先开展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明确了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对贫困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加大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开发事业力度、尽快实现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全覆盖、继续完善国家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大力发展贴近农户的小额贷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贫困地区异地扶贫搬迁建房需求等一系列含金量很高的扶贫开发政策,并就国家大型项目、重点工程、新兴产业优先向贫困地区转移以及引导和组织各类人才服务贫困地区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合力抓好新阶段水利扶贫开发重点任务
部党组始终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水利工作的突出位置。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我部就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对口支援三峡库区,是10个最先加入扶贫开发的中央国家机关单位之一。八七扶贫攻坚期间定点扶贫原四川省涪陵、万州两个地区的13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帮助他们实现了整体脱贫。进入21世纪,我部继续对重庆城口、巫溪、云阳、丰都、武隆、开县和湖北房县等七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定点扶贫。经过不懈努力,逐步形成了定点扶贫、试点扶贫和行业扶贫“三位一体”的水利扶贫格局,圆满完成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确定的各项水利建设任务。一是注重资金帮扶。累计安排贫困地区中央水利投资870多亿元,贫困地区涉及民生的水利项目中央补助比例从66%提高到80%,贫困地区水利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二是注重项目帮扶。在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节水改造、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等水利专项规划中,对贫困地区予以重点倾斜,解决了7900多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完成了4000多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3880多万亩,新增供水能力29亿立方米,农村水电新增装机1120万千瓦,惠及人口990多万人。三是注重人才帮扶。选派近180名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到贫困地区挂职,组织300多名基层水利业务骨干到部机关和直属单位交流,为加快贫困地区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四是注重科教帮扶。面向贫困地区举办26期农村供水、水利建设、水利管理等方面的培训班,累计培训近2000人次。落实水利科技推广项目,协调有关高校开办远程教育扶贫示范站,积极向贫困地区送科技、送知识,受到普遍欢迎。五是注重对口帮扶。水利部机关和直属的37个司局、单位与贫困地区签署帮扶协议,建立对口扶贫帮扶机制,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捐款捐物660多万元,资助贫困学生1000多名,在水利系统营造了中央地方齐抓共管、干部职工人人参与的扶贫工作氛围。六是注重定点帮扶。健全工作机构,编制总体规划,加大工作力度,如期完成7个国家定点扶贫县建设任务。此外,还选择贵州省铜仁、毕节两个贫困地区开展水利扶贫试点,这两个地级行政区分别位于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中的武陵山区和乌蒙山区,均属于新阶段扶贫开发的主战场。水利扶贫开发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在这次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我部作了书面交流,部扶贫办作为全国扶贫开发先进集体受到表彰。
这次会议对新阶段水利扶贫开发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把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任务与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按照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作为重点区域,突出加强贫困地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全力推进贫困地区水利发展新跨越,为实现扶贫开发总体目标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第一,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全面解决农民群众饮水用电问题。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到2015年,全面解决贫困地区803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到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和自来水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建设155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扩大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规模,加快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到2015年,全面解决贫困地区无电行政村用电问题,大幅度减少西部偏远地区和民族地区无电人口数量,到2020年,全面解决有水无电地区人口用电问题。
第二,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加快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坚持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突出加强贫困地区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到2015年,全面完成贫困地区现有11354座病险水库和250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实施1536条中小河流重点河段治理,建成594个县的山洪灾害预警预报和群测群防体系。进一步完善贫困地区水文基础设施,加强防汛指挥系统、中小型水库防汛通信预警系统建设,着力提高防汛应急能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贫困地区较为完善的防洪减灾体系。
第三,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为核心,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支持山丘区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到2015年,贫困地区基本农田和农田水利设施有较大改善,保障人均基本口粮田;到2020年,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明显提高,户均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2亩。
第四,以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为重点,着力强化贫困地区水生态保护。加快贫困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步伐,长江黄河上中游、东北黑土区、西南石漠化地区等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和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要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到2020年,在贫困地区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0万平方公里,力争建成3000万亩高标准梯田。全面强化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继续加强贫困地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的生态自然修复和预防保护,推进生态脆弱流域和地区综合治理,促进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有大的改观。
第五,以骨干水利项目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贫困地区水利保障能力。根据国家确定的有关规划,加快推进贫困地区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抓紧建成一批骨干水利工程,为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要加快西藏旁多、贵州黔中等在建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开工建设珠江大藤峡、新疆卡拉贝利等一批控制性枢纽工程。加快实施西南等地区重点水源工程建设,以及陕西引汉济渭、甘肃引哈济党等引调水工程,不断提高贫困地区供水保障能力。
第六,以强化水利管理为手段,夯实贫困地区水利发展基础。要着力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抓紧划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强化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要加强贫困地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水利建设市场,完善水利工程质量监控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和稽查力度,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生产安全。要强化水利综合执法,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
三、加大各项工作力度,全面落实中央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新一轮扶贫攻坚已经拉开了序幕。我们要按照中央提出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政策举措,进一步明确水利扶贫开发工作目标,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扶贫责任,加大支持力度,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第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司局、各单位要把水利扶贫开发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内容,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人才上加大倾斜力度,确保目标、责任、结果“三落实”。部水利扶贫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水利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沟通协调,推动水利扶贫开发工作深入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积极为开展水利扶贫开发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第二,科学编制扶贫规划。要按照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的部署,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要求,针对不同片区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贫困特点,把水利建设重点同当地发展目标和中心任务结合起来,把夯实水利基础同解决扶贫重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抓紧编制全国水利扶贫开发规划及其实施方案,对行业扶贫、定点扶贫和试点扶贫进行全面安排,科学确定今后10年水利扶贫开发工作目标、建设任务、投资规模、保障措施,为做好水利扶贫开发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完善“三位一体”格局。要全面落实片区扶贫开发工作联系机制,扎实做好我部负责联系的滇桂黔石漠化片区的扶贫开发工作。全力做好水利定点扶贫工作,深入开展水利扶贫试点,继续加强水利行业扶贫,不断完善“三位一体”水利扶贫工作格局,力争做到水利扶贫在贫困地区全覆盖。针对贫困地区水利的薄弱环节,着力提升水利保障能力,工作深入到村,效益辐射到户,点面结合,整体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第四,增加水利扶贫投入。要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对贫困地区水利投入增长幅度明显高于所在省平均水平。落实好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中央和省级统筹部分要向贫困地区农田水利建设倾斜。建立健全贫困地区水利项目年度计划会商机制,保证年度水利投资对贫困地区给予重点安排。落实中央财政对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给予补助的政策。
第五,扎实开展人才帮扶。要加大贫困地区水利人才培养力度,组织开展面向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基层水利部门业务骨干的专业技术培训,继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和业务骨干到贫困地区挂职锻炼,接收贫困地区干部到水利部机关及直属单位交流学习,通过多种有效措施帮助贫困地区建设一支适应当地发展需求、符合水利发展要求的人才队伍,不断提高贫困地区水利干部的政治素质、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六,着力深化水利改革。深化贫困地区水资源管理体制、水利投融资体制、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水价形成机制等各项改革,以乡镇或小流域为单元完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大力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切实落实公益性水利工程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为贫困地区水利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同志们,帮助贫困地区尽快脱贫致富是各级水利部门的政治责任和应尽义务。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的部署,尽职履责,扎实工作,全面完成新纲要提出的各项水利新任务,为加快我国扶贫开发进程、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