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2012年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在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五年【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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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2年11月28日在常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常宁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两会】2012年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在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五年【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两会】2012年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在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五年【精选推荐】

常宁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1128日在常宁市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常宁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五年来,我院在各级领导悉心关怀和鼎力支持下,忠实践行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审判的积极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作出不懈的努力,取得了应有的成效。

(一)履行审判职能,促进社会和谐

五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6705件,审结6465件;受理执行案件2609件,执结2218件。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565件,判处罪犯2371人,其中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478人。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惩杀人、爆炸、强奸、故意伤害、黑恶势力等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案件150件,判处罪犯191人。被告人尹逃仁出于报复目的结伙持械殴打他人致重伤,并使用暴力手段多次劫取他人财物5.3万元,社会影响恶劣,该案系市人大挂牌督办案件,我院依法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尹逃仁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严惩“两抢一盗”和毒品犯罪,审结“两抢一盗”犯罪案件533件,判处罪犯811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45件,判处罪犯247人。被告人郭金贵在201110月至20124月间先后多次贩卖冰毒、麻古共计118.77克,我院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坚持宽严相济和惩罚与教育挽救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控制、准确适用缓刑。五年来,依法判处缓刑538人,占判处人犯总数的22.7%。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过失犯罪以及一些因民间纠纷、生活琐事所引发的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刑事案件,以宽缓教育为主,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社会反响较好。

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757件。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等案件2532件,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和谐;审结劳动争议和社会保障案件392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审结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584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依法制裁各种侵权行为;审结买卖、借贷合同纠纷案件1094件,维护市场信用和金融安全。在民商事审判中,以化解群众矛盾与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注重诉讼调解,做到案结事了,调解撤诉率达69.1%。原告贺小韦、胡梅、贺春生诉被告张柏春、彭书君、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中心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20111123日,被告张柏春驾车交通肇事将原告贺春生撞成轻伤,并将原告贺小韦、胡梅之子、贺春生之孙贺正宇撞伤致死,我院依法受理此案后,办案法官先后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在最短的时间内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方当庭向原告方兑付全部赔偿款33万元,圆满结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坚持商事审判积极服务金融企业改革,开展依法收贷专项活动,审结案件350件,收回贷款1200余万元。同时对涉及民营企业、招商引资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避免因诉讼而影响企业生产、工程建设。2010年我院高效审结原告沙港建筑公司诉被告国基教育开发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保障国基公司招商引资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实现了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双赢目标。

积极开展行政审判,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21件,依法审查、执结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590件。加强对涉及城市建设、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社会治安、农民权益、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行政案件的审理,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对应当撤销的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判决撤销,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共撤销、变更、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22件;对合法公正的行政行为,依法予以支持,维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12件。积极配合市委、政府工作重心,高度重视计生非诉行政执行工作,用活用够法律措施,成效明显,共受理案件461件,执结447件,执结标的额335万元,有力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严格抓好审判监督,彰显司法公正严肃。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五年共审结各类再审案件22件,其中改判13,维持9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了司法公正。

着力推进执行工作,维护法律公信权威。五年来,我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增加人力财力投入,灵活运用法律手段,积极探索执行新机制,努力破解“执行难”,取得了较好成效,共执结各类案件1628件,执行到位标的额8135万元。工作中,紧紧依靠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家和市委政法委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和执行救助基金,启用执行联动机制执结难案12件,为1927名当事人支付执行救助基金15万元。同时依法加大执行强制措施适用力度,增强法律震慑力,共组织强制执行活动116次,司法拘留被执行人386人次,查封、拍卖房屋等财产230余起。先后开展了反规避执行和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共执结积案603件,有效维护了法律尊严和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创新法院管理,提升司法绩效

五年来,我院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为目标,积极推进机制创新,全面加强法院管理。

完善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岗位责任制、审判管理、财务、车辆管理、接待管理、各种会议、廉政纪律等20余项规章制度,对法院审判、司法行政和人事政工工作进行全方位规范,并狠抓落实,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了全院工作有序运转。

推进审判改革。一是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以公开促公正,对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建立法律文书上网制度,提高审判活动透明度。二是依法扩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商事、刑事案件和适用普通程序简便审理刑事公诉案件范围,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率达65.3%;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便审结率达71.5%,加快了办案进度,提高了办案效率。三是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了40名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五年来,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700余件。

加强质效监管。完善司法质量考核机制,实行案件质量、庭审活动、裁判文书三评查制度,建立审判人员个人司法绩效档案,作为奖惩和晋升晋职的重要依据。五年来,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共评查审判、执行案件8683件,对427件存在质量的案件限期整改,有效保证了办案质量。

创新便民措施。加强便民诉讼网络建设,推行网上立案、法庭立案、电话立案等便民立案的新举措。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健全立案窗口服务职能,为当事人诉讼提供咨询和引导,随案向当事人发放诉讼指南、诉讼和举证须知,告知诉讼风险,依法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方便群众诉讼,开展巡回办案,五年共巡回办结案件720件。全面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120余万元。

(三)加强队伍建设,建树法官形象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先后深入开展了“创先争优”、“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增强队伍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培养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干警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五年来,有30名干警被吸收为中共党员。

二是加强业务建设。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共组织干警参加省高院、市中院举办的各种学习班340人次,其中27人参加晋升高级法官培训、11人参加全省预备法官培训、302人次参加其他各种专门业务培训。鼓励书记员积极参加司法考试,先后有11人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提升了队伍业务素质。

三是加强作风和廉政建设。注重培养干警亲民、爱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先后开展了“千名干警帮千户”、政法干警“1+1”联村、“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和城区夜间巡逻活动,全院干警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为民排忧解难,共走访群众7715户,帮扶困难群众197户,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380件,改进了工作作风,密切了警民关系。同时强化队伍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法官行为规范》等廉政纪律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推行明查暗访、案件回访和个案跟踪督办制度,对干警业内业外活动进行全方位监督,不定期督查通报。对办案中有信访举报或有不良反映的干警进行诫免谈话,敦促及时纠正。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五年来,给予4名违纪干警行政警告处分。

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全院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五年来,共有31个集体和87人次受到党委、人大、政府和上级法院表彰奖励,法官队伍整体形象逐年提升,2012年湖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民意调查,我院法官队伍整体形象在全省128个基层法院中排名第17位。

(四)开展“两庭”建设,改善审判条件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最高法院关于加强政法基层基础建设的决策精神,积极主动采取措施,着力加强“两庭”建设,争取国债资金280万元,先后完成了柏坊、官岭、荫田三个人民法庭建设,改变基层法庭面貌,改善了审判办公条件。同时对院机关审判法庭原有房产进行整体处置,落实了建设用地和规划设计,预计2013年初开工建设。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认真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向人大报告重要工作开展情况,并把办理人大交办案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邀请人大代表临案听审案件作为法院接受监督的重要途径,共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交办案件50件、代表建议23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邀请人大代表临案听审35次。通过走访人大代表、召开公正司法监督员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意识,有力推动了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我院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这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爱护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一些干警大局观念、服务意识不强,存在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的思想,处理案件不能很好地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干警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活力不够,少数干警工作作风不实,缺乏进取心、责任心,法律业务水平和办案效率不高,个别案件久拖不决,甚至极个别干警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严重损害了法院形象;三是“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少数执行积案还没有执结到位,当事人意见较大;四是“两庭”建设工作任务繁重,压力很大,松柏、洋泉、罗桥三个法庭和院机关审判法庭待建,目前院机关和洋泉法庭在外租房办公,建设资金缺口巨大。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给予更多的理解、关心、支持和监督。

二、今后五年的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2013年及今后一段时间,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全面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努力建成现代文明法院,为推进小康常宁、和谐常宁、法治常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要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工作。

(一)强化法官队伍建设,增强队伍工作活力。加强班子建设,增进班子团结,发挥班子模范带头作用,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法官队伍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切实转变审判作风,重点解决目前队伍中存在的司法理念不正、大局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办案效率不高等问题。加强业务建设,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各项廉政纪律制度,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枉法裁判、接受当事人请客送礼等违法违纪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廉洁。加强组织建设,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在现有人员编制内,通过招考、选调等途径,选拔高素质人才,为干警队伍补充新鲜血液。注重对青年干警的培养,增强队伍整体活力,确保法院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注重办案社会效果。要努力找准审判工作服务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找准法院工作与全市中心工作的结合点,真正做到部署工作、处理问题、审理案件紧紧围绕服务大局。刑事审判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地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民商事审判要高度重视民生领域出现的突出问题,妥善审理涉及经济发展和项目推进的各类案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行政审判要进一步加大对计生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力度,积极完善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工作机制,支持配合全市中心工作。切实加大执行力度,深入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对所有积案进行逐案清理,逐案排查执行,做到不留新积案,逐步执结老积案,实现无积案目标。审判和执行中,力争每起案件的处理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建成现代文明法院。政法基础设施是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托,地方政法基础设施建设是地方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继续加强领导,抢抓机遇,将“两庭”建设作为法院的头等大事来抓。积极争取中央政法专项建设资金和市委、人大、政府、上级法院的财政和政策支持,想方设法落实建设资金,力争两年左右建成院机关审判法庭,五年内建成松柏、洋泉和罗桥法庭,全面完成“两庭”建设任务。加强办公装备建设,实现审判业务、公文处理、信息发布、档案管理等工作的电子化,数字化。完善法院内部管理,建立高效、公正、科学的管理机制,努力建成现代文明法院。

(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推动法院科学发展。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工作中要强化宪法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严格执行《监督法》,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决议、决定,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开展和重大案件审判情况,自觉接受人大评议、检查、视察、临案听审等监督活动,公正高效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人大交办案件,加强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确保法院工作在人大监督下科学发展。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我们将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满怀豪情,励精图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高标准、高水平地开展各项工作,为建设小康常宁、和谐常宁、法治常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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