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制度】大新县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监察局跟班学习制度(完整)

时间:2023-04-23 09:15:07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大新县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监察局跟班学习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多形式的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我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能力,不断推进我县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委制度】大新县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监察局跟班学习制度(完整),供大家参考。

【纪委制度】大新县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监察局跟班学习制度(完整)



大新县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

监察局跟班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多形式的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我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能力,不断推进我县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跟班学习对象为县直及上级驻县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纪检监察员,各乡()纪委正、副书记、监察室主任、纪检专干、监察助理。跟班学习人员须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跟班学习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进行。由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跟班学习计划,分期分批安排到县纪委监察局相关室跟班学习。

三、每期跟班学习时限为3个月或6个月,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

四、跟班学习人员由所在室主任负责带班指导,做好跟班学习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督促其完成工作任务。

五、跟班学习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严守工作纪律。跟班学习期间,与派出单位工作脱钩,确保全身心投入学习和工作之中。

六、跟班学习人员学习期间撰写一篇以上学习心得体会或调研文章,学习结束时写好学习总结,交县纪委办公室存档。

七、学习结束后,县纪委监察局对跟班学习人员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作出评价鉴定,书面反馈给派出单位,载入本人档案。

八、跟班学习人员学习期间工资福利由所在单位负责。县纪委监察局为跟班学习干部提供必要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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