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投入强化管理提高行政政法经费保障水平——行政政法经费保障调研按照公共财政的内在要求,保证行政政法经费是财政预算优先考虑的主要内容。根据大兴区的实际情况,我们将从加大投入和强化管理两方面来提高行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法调研】区行政政法经费保障调研(完整),供大家参考。
加大投入 强化管理
提高行政政法经费保障水平
——行政政法经费保障调研
按照公共财政的内在要求,保证行政政法经费是财政预算优先考虑的主要内容。根据大兴区的实际情况,我们将从加大投入和强化管理两方面来提高行政政法经费的保障水平。
一、加大投入
1.预算予以优先保证
以“从优待警”、“科技强警”、“科技强检”为重点,贯彻优先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的要求。一是保证行政政法机关政策性增资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二是足额安排公用经费,保证行政政法机关正常运转。一方面,日常公用经费高于一般单位,特别是政法机关超出一般单位一倍;另一方面,对交通费(车辆数×单车费用标准)的核定,打破了原有编制车辆的概念,采取了按编制内实有人数确定编制车辆的做法,五套班子和公检法司部门车辆编制(5人/辆)低于一般单位(10人/辆);三是足额安排公安加班工资、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险、清商补助等各种政策性补贴;四是尽财力可能安排“科技强警”、“科技强检”资金,2008年安排570万元,提高政法部门的装备水平。
2.多方筹资力促发展
经过多年的发展,大兴区经济有了长足的进步。与此同时,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力量也不断增强。但面对较大的资金需求,区财政显得力不从心。为解决这一矛盾,努力提高行政政法经费的保障程度,我们在预算优先保证的基础上,多方筹集资金满足行政政法机关的需要,主要是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2008年,计划贷款7600万元来建设法院两楼(办公楼和审判楼)和公安指挥中心,大力改善政法机关办公条件。
二、强化管理
1.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
主要是根据市财政局、市高院印发的《北京市人民法院诉讼费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大兴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行《大兴区人民法院诉讼费管理暂行办法》,以加强诉讼费管理,确保人民法院正常的经费需要。
2.深化部门预算改革。
一是不断细化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主要是针对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过“粗”,办公用房取暖费标准不一等情况,通过细化公用经费预算,规范办公用房面积及平衡不同供暖方式确定各部门办公用房取暖费来促进公用经费预算的标准化、规范化。
二是不断强化专项资金管理。第一,加强项目前期论证。以往年度由于预算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性不强,项目论证不充分,专项资金追加和调整频繁,预算编制和执行极不严肃。在编制部门预算专项资金计划时,我们要求各单位以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重点工作为根据;从财务、社会效益等方面加强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按项目轻重缓急顺序上报。第二、加强专项资金执行中的监督。适应部门预算改革的需要,转变业务科室以往“分钱”职能,将日常监督寓于服务之中,以纠正部门随意改变支出用途和挪用专款等错误行为,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第三,逐步推行项目绩效考评办法,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追踪问效和反馈机制,为编制下年度预算提供有力参考。
3.整体推进支出预算改革
在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的基础上,突出支出预算改革的整体性,一是大力推进政府采购与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制度改革。今年我们将单位所有购置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所有在编车辆实行定点保险,政府采购项目资金不再拨入使用单位,由国库直接拨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行政政法部门今年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项目资金达670万元,比去年实际执行增长2倍,预计节约资金60万元。二是借鉴市局和兄弟区县工资统发经验,开展工资统发试点工作。整体推进支出预算改革,有利于从制度上遏制腐败现象,节约财政资金,减少中间环节,避免沉淀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财政资金监督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坚持多种形式监督检查制度。在资金分配上,既要注重效率,更要注重公平。要将财政分配活动置于人大、审计、社会各界乃至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以促进民主理财,提高财政分配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同时,要定期商同有关部门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单位进行检查,加强事前调查、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的监督管理,促进资金使用单位建立一个良好的理财机制。对拨付数额较大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要突破常规检查,佐以不定期不定项抽查,以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坚持开展项目论证工作,引入科学的决策机制,进行科学的评估、评审,并制定相应的评价体系。对通过的专项项目,要定期进行检查与分析,监督预算的执行,实行追踪问效,确保项目按时完成,以便达到专款专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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