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区有关部门、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民生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苏发〔20xx〕14号)精神和省委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意见】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合格
幼儿园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区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民生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苏发〔20xx〕14号)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着力抓好10件实事的通知》(苏办发〔20xx〕18号)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的意见》(苏教合〔20xx〕3号)要求,全面实施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滤布 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的重要意义
实施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关注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决策,是促进社会和谐、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省委、省政府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着力抓好的10件实事之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强化主体意识、责任意识、机遇意识,按照“政府为主、科学规划、严格标准”的原则,积极稳步地推进农村公办合格幼儿园建设,以创建“省合格幼儿园”和“省优质幼儿园”为突破口,积极改善农村幼儿园的办学条件,促进农村幼儿教育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农村幼儿教育。
二、明确建设目标
20xx年,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以配送基本的、必备的、质量较高的保教设备设施和对幼儿园园舍场地改造给予一定奖励补助的方式,支持苏北、苏中经济薄弱地区1000所左右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完成合格幼儿园建设任务,以后年度逐步推进和改善农村公办幼儿园办学条件,全面提高我省农村幼儿教育的整体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今年全区16个乡镇的20所中心幼儿园都要纳入合格园建设规划,并在7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迎接市级和省级验收;明年进一步推进幼儿园建设,确保各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部创建成为省级优质幼儿园。
三、推动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扎实有序实施
各乡镇要将省合格园建设与省优质园创建结合起来,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建设规划和方案。要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参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严格实行招投标制、项目监理制、法人责任制和工程建设合同制,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7月底前工程完工后,先由区教育部门会同财政、建设部门逐一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再由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建设局等部门对工程建设进行逐园检查验收。市级验收合格后,由区政府向省教育厅、财政厅提出检查验收申请,省级抽查合格后,省里将保教设备配送到县区,安装到园。如省级抽查不合格,省里将不予配送保教设备。
四、强化对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
实施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各乡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区政府已经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压滤机滤布 区教育、财政、建设、国土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要对工程建设予以大力支持,减化有关手续,减免有关规费。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的实施,把它作为发展农村教育的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要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和推进工程,千方百计筹措资金,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五、加大对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的扶持力度
各乡镇要按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民生工作的要求,加大对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的投入,在筹措工程建设资金时,不得向教师和群众集资,不能给幼儿园增加新的债务。省财政除为公办合格幼儿园配送不低于10万元保教设备外,还将根据园舍和场地改造建设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补助。市财政将对提前和按时通过省验收的县区给予10-20万元的奖励。区政府将对按时完成合格园建设任务并通过省级验收的幼儿园和创建成省优质幼儿园的单位分别给予一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