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系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抓住国际、国内有利时机,加快培育和发展新材料、精细化工、新医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装备、汽车及机电装备、电子信息等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意见】工商系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意见,供大家参考。
工商系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抓住国际、国内有利时机,加快培育和发展新材料、精细化工、新医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装备、汽车及机电装备、电子信息等六大新兴产业,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及《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等文件,制定本意见,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鼓励、支持、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一系列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意见,用足、用活、用好政策,创造性地开展登记服务工作,简化程序,提高效能,营造优质、快捷的市场准入环境。特别是对政府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要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指导,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创造条件。
2、鼓励投资人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商标专用权等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高层次人才以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工业产权出资,滤布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结合,开展项目合作,支持高校、研究院所与企业组建新兴产业实体,促进智力成果转化为资本和生产力。
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做大做强
1、积极培育、支持龙头骨干企业、专业配套企业发展。支持龙头骨干企业通过联合、并购、重组等方式联合中小企业,提高行业集聚度。支持优势企业规模化发展,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促进经济整体发展。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实施国际化战略,支持其在区外、海外设立原料供应基地、营销网络。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在做强核心业务的同时,加快第三产业及专业性较强业务剥离,发展专业化配套企业,提高企业间配套协作水平,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
2、以“小老板创业工程”、“红盾帮扶工程”为依托,继续推行登记服务“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个性化服务”等行之有效的服务方式,扶持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中小企业发展,推动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形成分工协作关系,提高生产水平,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3、积极支持新兴产业企业借助现代信息技术、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等方式拓展市场,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支持企业通过加盟经营、连锁经营等形式拓展市场。
4、继续强化股权出资、债权出资、股权出质、投资管理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的登记服务,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滤布 拓展企业融资渠道。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充分利用主板和创业板市场,优先推动我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继续支持企业借壳上市或开拓境外资本市场,推动企业赴境外上市融资。
5、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登记新特点的研究,在登记过程中遇到新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汇报请示,不能简单予以否定。
6、完善行业调研分析制度。围绕政府和企业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对新兴产业企业登记数据进行深度挖掘,落实市场登记信息和形势分析月通报制度,加强调研,及时发布新兴产业市场主体发展分析报告,为我区制定相关决策提供参考,为投资者投资创业提供依据。
三、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品牌战略引导
1、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鼓励企业注册商标,创立自主品牌。深化品牌指导,建立完善驰(著)名商标、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培育机制。支持、帮助符合条件的新兴产业企业申报驰(著)名商标。
2、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加快品牌国际化建设。引导企业开展品牌多国度、多门类国际注册,积极协助企业解决品牌国际化进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企业借鉴品牌并购的成功经验,创新品牌运作方式,提升国际竞争力。
3、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商号、商标、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重点查处侵犯新兴产业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商业秘密和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促进新兴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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