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建筑节能管理意见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扎实做好我区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促进全区建筑行业发展方式转变,深入推进低碳生态城市建设,实现建设事业又好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意见】区住建局建筑节能管理意见(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区住建局建筑节能管理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我区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促进全区建筑行业发展方式转变,深入推进低碳生态城市建设,实现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统一思想和提高认识
建筑节能是社会节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次投资,长期受益,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惠民事业,是实现建设领域转方式、调结构和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区正处在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民生能耗将随着城市化的进程继续增长。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痛下决心,狠下功夫,把转方式、调结构作为经济工作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和主攻方向,要坚决打赢这场硬仗”的决策部署,建设领域要把建筑节能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环节。建筑节能是实现民生用能节约的有效途径,可以有效拉动太阳能、地源热泵、新型墙材、保温材料、节能门窗等新兴产业发展,带动建材、化工、机械、电子等行业的发展,促进建筑业、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加强建筑节能管理,实现建筑面积增量,能源利用增效,行业用能平衡,取得社会、经济、环境多重效益。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国家、省市节能减排政策,完善政策法规和技术体系,强化节能目标考核,以绿色低碳建筑为载体,以改善建筑保温性能和提升居住舒适度为目标,以挖掘节能潜力和可再生能源替代为重点,以培育社会节能意识为导向,滤布以科技创新为动力,综合运用法规、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不断深化墙体材料革新,全面提高建筑用能和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我区建设事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及要求
1、墙体材料革新。新型墙材生产比例达到90%以上,应用比例达到95%;淘汰含粘土墙材产品,培育新型墙材生产基地。大力发展不燃性A级外墙外保温材料,逐步淘汰阻燃性B级板材,确保建筑墙体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2、新建建筑节能。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节能50%的强制性标准,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100%,施工阶段节能达标率98%以上,全部实施热计量收费。大力推进节能与建筑一体化工程,实现节能项目与建筑同寿命。积极推进低能耗建筑示范试点工程,广泛应用低能耗门窗和玻璃。
3、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保质保量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按照“中央和省奖一块、地方财政配套一块、市场运作集一块、产权单位拿一块、受益居民出一块”的办法,在上级补助的基础上,既有居住建筑改造区财政补助20元/平方米,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计量与节能改造补助30元/平方米,此项资金从我区收取的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的沉淀积累部分中列支。“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
区物价部门要会同供热单位在年供热采暖期前制定热计量收费标准,对达到节能标准的新建建筑及完成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供热单位要按热计量收费,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降低20%以上。
4、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十二五”期间,全区城镇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新建建筑达到50%以上;大力推广建筑太阳能光热应用、建筑地源热泵系统应用;启动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试点工程;建设低碳生态镇、低碳社区。
5、机关办公与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能耗审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耗定额等制度。工业滤布 按照上级节能主管部门要求,委托有关单位,完成年度上级下达的机关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十二五”末完成所有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计量与改造。
6、农村建筑节能。建制镇规划区新建建筑、成片开发的新农村住宅小区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60%以上。建制镇规划区太阳能热水应用率达到40%以上。建设农村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有效推进“禁实”工作向农村延伸。
7、墙改基金征收管理。严格墙改基金的收缴与返还,严禁墙改基金的减、缓、免现象,基金收缴率(或合同收缴率)达到90%以上,返还率达到100%,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充分发挥墙改基金的杠杆调节作用。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完善政策法规,健全标准体系。按照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所赋予法律职能,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探索市场化的建筑节能推进机制和模式。深化在新建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利用、重点用能设备管理等方面工作环节的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为市场管理提供法律支撑。
2、完善激励机制,加强市场监管。
一是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对建筑节能和既有建筑改造工作予以支持,建立政府资金引导、企业运作、社会参与的投融资机制。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应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充分利用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扶持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对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
二是突出抓好建筑节能监管环节,依法实施审查、检查、监督与处置,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属地化、网络化的建筑节能监管网络,加大建筑节能执法监管力度,确保建筑节能法规、标准、规划的全面实施。继续抓好新型墙材的市场准入,对伪劣产品、淘汰落后技术、伪造阴阳图纸、虚假宣传,以及施工和验收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依法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市场健康发展。
3、完善教育培训,加强宣传交流。
一是加强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与知识培训,提高开发、设计、施工、监理、检测、质检等相关人员的技能与素质,普及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施工规程和操作技能。
二是以宣传贯彻《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为契机,通过多种形式,持续开展建筑节能宣传,全面提高市民节能意识和法制意识。充分调动开发商、物业管理和业主各方面的节能积极性,形成各有关单位自觉执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是全面开展建筑节能项目合作,通过考察访问、学术交流、展览参观、合作研究、举办研讨会、建设示范工程等多种途径,广泛拓展合作领域,努力提高建筑节能技术管理水平。
三、不断强化管理和协调配合
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群众性和市场化极强的工作,尤其是既有建筑改造工作,牵涉房屋产权分散、业态复杂、融资困难等众多因素,各级各部门必须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管,形成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顺畅有力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机构,配备得力人员,适应我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形势的要求,推动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的健康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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