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调研】城管困局凸显城市化进程结构性矛盾

时间:2023-04-22 15:20: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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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调研】城管困局凸显城市化进程结构性矛盾



城管困局凸显城市化进程的结构性矛盾


网络上关于城管暴力执法的新闻数不胜数,笔者百度一下“城管,暴力”,找到的相关新闻约6280000篇,用时0.01秒。其中包括著名的湖北天门的魏文华之死,湖南长沙田秋科之死等等。在这些冲突中,伤亡的既有小摊小贩,也有围观的无辜平民,又有城管,可是毫无例外地,新闻后的网友跟帖舆论倾向都是一边倒,无论是理性的分析批评,还是谩骂、攻击,都是针对城管。

实际上,城管与管理对象发生的种种冲突,是社会矛盾的集中体现,城管只是恰好成了这些矛盾的载体,恰好成了某些不满情绪的宣泄点。

城管被赋予的职能,是问题的根源。城管执行的工作职能很多,但“严禁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是矛盾最为集中的一条。

按照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当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10003000美元这个阶段时,各种社会矛盾会集中凸显,其中由于贫富差距急剧扩大而形成的贫困人群,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早期的资本主义列强通过拓展海外殖民地来消化这些人口,从而缓解社会矛盾;后来的发展中国家没有了这一手段,则造成很大的社会问题。极端的例子是拉美国家的游击队上山,印度等国的贫民窟,索马里海盗等等,都给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和危害。我国目前刚刚跨入这个阶段,同样会有一个面对这个贫困群体的问题。我国的处置方式虽然更文明和理性,综合效果也好得多,但难免还是会有一些问题。

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大量失去土地的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城市里的企业因受市场冲击,大都“关、停、并、转”,大批工人下岗失业,没了工作;失地农民、下岗职工,再加上一些残疾人,共同构成了我们现实社会的贫困人群,也叫“弱势群体”。在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够健全到位的情况下,这个群体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生存。

如何在城市中立足,如何生存下去?往上,他们没有资金,也没有关系,更没有什么能力通过“正常的途径”和“合法的手续”来进入主流的社会经济体系;往下,应该说绝大部分人不愿铤而走险去犯罪。剩下的途径,许多人就选择了在街头巷尾利用城市公共环境、公共设施,“擅自占用城市道理摆摊设点”,并规避相关管理费和税费,进行零散的、低成本的商业经营活动,以养家糊口。

毋用置疑,生存权是最大的人权,弱势群体的确值得同情。难怪凡城管和摊贩发生矛盾,所有的同情都单方面给了摊贩。凭心而论,在生存权与城市环境秩序发生矛盾时,任何一个理性的社会,任何一级政府都不能也不会忽视这个弱势群体的生存权。

从道理上讲,至少在现阶段,游摊小贩现象是不可能消失的!现实情况也印证了这一点:看国内一些大都市,北京有城管倒在了无证摊贩的刀下;上海正在适当放开对摊贩的禁令,可见这些城市都没有真正消灭无证摊贩。富余出来的大量无业人员,除非政府能够给予妥善安置,否则就会有许多人从下方去寻找活路,或是铤而走险去违法犯罪。

然而,“严禁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的规定又是必要的。如果没有这个规定,毕竟管理费和税费、场地租赁费等什么费都免了,生意自然好做的多,大家就会群起效仿,我们的城市就必然乱套。

一边是从情理上讲不能禁,禁不了;另一边是从法理上讲不能不禁,于是矛盾就在所难免。这是城管和摊贩不断发生冲突的根源所在。

就摊贩来讲,他们处在社会的最地层,通常没有什么文化,法制观念淡薄,觉得社会对自己不公,心中充满怨愤。他们往往会认为,我们一不偷,二不抢,靠自己的双手赚一点辛苦钱都不行,岂不是要把人往绝路上逼吗?反正不让我摆这个摊,我的生活有就没了着落,横竖都是走投无路,你不让我活,你也别想好过,此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当他们目睹自家的财物被城管收缴,甚或在搬取争执中发生损坏,怎么能够不情绪激动、血脉喷张,乃至舍身相拼?又怎能够指望他们都心平气和地对待这一切呢?

再看城管。法律法规赋予了城管对摊贩的执法方式包括劝阻制止、罚款和暂扣物品。城管人员最清楚事情的复杂性,所以实际工作中能够劝阻制止就谢天谢地了,通常不会罚款,暂扣物品也只有在摊贩恶性泛滥、局面失控或者集中整治等特殊时机才会动用。但问题是这几招往往不能顺利施展,如果你劝阻他不听,你罚他不缴,你扣物品他不给,咋办?说实话,在法律的渠道里面真的也就没有什么办法了。这是和其他的强力执法部门有很大落差的。公安管理,违法犯罪该抓的就抓起来;工商、交警管理,可以吊销驾照、营业执照。而城管,没有什么能够镇的住的手段。所谓城管对摊贩的执法,基本手段,也是主要手段其实就是说服教育、劝阻制止。而我们不难知道,这个手段在实际操作中必然是软弱无力的,是难以达到目的的。

城管被批评得最多的所谓粗暴执法、野蛮执法。城管也是有血有肉的人,当他们在对真正的弱势群体执法时,他们也是勉强而为,现实中自己掏腰包买下摊贩的全部物品以达到执法目的的事例也不鲜见;而当他们因为工作而备受辱骂乃至殴打时,也很难指望他们能够始终心平气和。

市民对摊贩大抵采取不负责任的实用主义态度:于己有利就支持,有害就反对。总体上以支持者居多,毕竟其货品价格低廉且方便就近,再加上一般都有一种同情弱者的心理。少数反对者主要是摊贩影响到了自己。在摊贩和城管的冲突中,人们往往是站在摊贩的一边对城管群起而攻之,陷城管于十分被动的境地,客观上等于鼓动摊贩以过激的方式对抗城管。另外,现在人们普遍有一种看稀奇、凑热闹的心态,说得极端一点,有点惟恐天下不乱。一遇街头有事,都争先恐后地上前围观,瞬间造成交通中断、秩序大乱,客观上造成冲突的双方都可能会因为顾及面子而不肯轻易罢休。

按照“摩菲定理”:凡事只要有可能出错,那就一定会出错。城管与摊贩之间也是这样,因为存在太多引起冲突的可能性,所以就必然有冲突的频频发生。

设置城管的目的乃是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管理公共事业设施。城管处罚权的范围包括市容环卫、市政管理、公用事业、城市节水、园林绿化、城市规划、人行道违停等。依据常理,城管对违章建筑、无证小贩等的管理行为是为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服务的,针对的只是一小撮违纪的个别群体,是惠民利公的事情,维护的是更广大的人们的利益,可是网络上的广大市民不但不买账,甚至还对城管恶意攻击,将城管妖魔化。城管被妖魔化,一方面,固然有城管的违法执法、暴力执法影响了自身形象,将自己推向了群众的对立面,从而降低了执法的公信力。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被妖魔化的城管是民愤的替罪羊。

当一个社会的不公积压到一定程度又得不到正常的途径宣泄时,被压制的怨气便会通过各种各样的渠道表现出来。当下社会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拉大,政府的公信力又不断下降,甚至有人戏称:“生不起,养不起,住不起,病不起,死不起。”戏言背后的悲哀、辛酸和无奈是每一个国民共同的切身感受。面对不公却又无可奈何,矛盾的激化似乎也在情理之中。例如:暴力拆迁者和钉子户的斗争,医患关系的紧张,基层工作人员和农民的冲突,网民在网络上充斥着暴力、血腥、谩骂、攻击、中伤等情绪的评论语言。一旦这些行为上升到规模化组织化的行动时,对整个社会秩序的冲击将是不可估量的。毛泽东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可在官方所谓的“不明真相的群众”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和煽动时,为什么雪亮的眼睛被蒙蔽了呢?这不值得我们好好的反思吗?当信访办被戏称为“谁信访就办谁”时,当精神病院被滥用时,当中央三令五申打击腐败,但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却日趋严重的时候,当公安局成为黑社会的保护伞的时候,我们还可以信任谁?谁来保护我们的合法利益?谁给人民的不满提供发泄的渠道?

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城管和人民的冲突只是社会矛盾激化其中的一个缩影。如果社会阶级之间的流动的可能性降低,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就在酝酿。当下中国,由于经济一直保持高速发展,掩盖了大量存在的矛盾,一旦经济发展停滞导致怨声四起民不聊生时,各地的群体性事件将会不断发生。而目前的城管面临的困局正是凸显了中国城市化进程的结构性矛盾。

虽然城管的职能远远不止于驱赶小贩,治理占道经营也不是城管最棘手的工作,但只要提起城管,绝大多数市民的脑子里就会浮现出城管在街头追赶小商贩的画面。几乎所有的城管队员都表示,城管难干,不管吧,居民会投诉;管吧,除了面对小商贩的反抗,还要承受社会舆论的指责,这就好比老鼠钻风箱,两头受气。

如果只简单分析城管与街头小贩之间的对立,那得出的结论无疑是“双输”:一面是被妖魔化的城管形象,一面是小商贩日益逼仄的生存空间。

事实上,作为城市化进程中的产物,城管与小贩矛盾的产生和化解都不在城管部门本身,在城市管理者还没有做好管理城市的准备、或者不具备城市管理能力的时候,处于各种矛盾下游的城管部门为此背了“黑锅”。

目前对于破解城管困局的各种讨论中,有三种观点比较流行。

第一种认为应该取消城管。有专家撰文认为,应该废除城管,对街头小商贩、地摊采取开放政策,把它当作就业和商业发展的一部分,可以在商务部门下建立城市服务管理机构,实行低门槛登记制的服务管理制度

笔者对这一观点持反对态度,目前城管的问题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必然,没有城管,中国的城市化必然会陷入拉美、印度的城市化发展模式,也会对现有的市场经济秩序、公共城市空间的功能以及食品安全等公共安全带来威胁。

另一种观点认为,鉴于目前城管执法的权力真空,通过成立城管警察等方式加大城管的执法力度。在纽约、伦敦等世界先进城市,城市管理执法权统一由警察行使,警察不仅管刑事犯罪,也管乱摆卖、乱丢垃圾等行为,这似乎是一种国际惯例。

但也有专家对这一观点持批判意见,认为在目前的状况下,城管执法已经出现了权力滥用的苗头。组建城管警察,有可能进一步压缩小商贩们的生存空间,加剧社会矛盾。

第三种观点认为,城市化不是要消灭小商贩,城市应该是不同收入和阶层的人们共同生活的地方,不可能只有白领和花园别墅,也要在城管与小商贩、城市秩序和底层民生之间,寻求一种兼顾原则。

在长期的对抗之后,一些地方政府也开始积极寻求既能有效维护市容市貌,又能兼顾民生的中间路线。如“在不影响市容交通的前提下,方便群众生活,允许各类摊点在规定地段规定时间经营”等的人性化管理条款也频频出现在新修订的各种地方性规章里。

笔者认为:“给出路”才能真正破解现阶段城管困局。近年来,一些地方为破解“城管困局”采取了不少措施,如购置“现代化装备”、推崇“眼神执法”、设立“城管委曲奖”等,然而效果都不太明显。究其原因,是没有抓住问题的根本。城管所“堵”的,往往是小商小贩的谋生之道,不给他们“出路”,城管执法水平再高、能力再强,自是枉然。

城管和小商小贩之间的矛盾其实并非不可调和,作为城市管理者在清“道路”的同时,更要给他们以“出路”,划定区域供小商小贩有序经营,寻求一种相对平衡。城市管理者应转变执法观念,应充分尊重小商小贩的生存权,在维护城市环境的同时,积极帮助、引导小商小贩合理经营,真心实意为他们排忧解难,摒弃“驱逐+罚款”的简单粗暴执法模式,向“管理+服务”转变,如此才能赢得商贩们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城市和谐,真正破解“城管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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