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应急预案防疫预案3篇
防疫应急预案防疫预案篇1
一、应急组织和相应职责
1、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 ** 成 员** *** *** *** *** ** *** *** **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 配备抢险车豫HA**** 豫HJJ3** 豫HA29** 各工区队长为该段内的救援小组负责人,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应急值班电话****-******* 急救医院120 报警110 二、职责及分工 组长职责 1.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的分工和调配。
2.调查发病原因、落实发病人数。
3.根据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向有关领导和综合管理部报告疫情。
4.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疫情。
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进行工作
成员职责
1.负责与各级领导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联系。
2.保持通讯系统的畅通,做好通讯记录。
3.负责污染物的卫生消毒。
4.落实病人的隔离措施。
二、应急救援具体方法
1发现疫情立即封锁现场,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当地卫生防疫站。
2召集救护组进入应急状态。
3调查发病原因,查明发病人数。
4控制传染源,立即对病人采取隔离措施,并派专人管理,及时通知就近医院救治。
5切断传播途径,卫生管理员对病人接触过的物品,要用消毒液进行消毒。操作时要戴一次性口罩和手套,避免接触传染。
6保护易感人群,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生活区必须采取封闭措施,禁止人员随便流动防止疾病蔓延。
防疫应急预案防疫预案篇2
为及时、高效、快速、稳妥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提高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本着“从最坏处着眼、向最好处努力”的原则,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的扩散和传播,保障辖区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镇辖区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疑似病例或我县启动应急预案后,也可由**镇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原则。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能用而不备,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有效的指挥体系、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工作落实快节奏、高效率、全到位。
(二)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原则。在**镇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基层站(所、庭、队)根据工作职责各负其责、各尽其能,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各项工作。
(三)果断决策、快速处置原则。应急预案启动时,要立即响应,快速行动,迅速处置,第一时间按照既定程序步骤落实,做到零迟疑、零耽搁、零延误、零停留。
三、组织机构
组长:**
第一副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各成员要听从命令、服从调配,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接到指令后在10分钟之内赶赴指定地点,在应急响应解除前,各成员不得外出,确有特殊情况,须得组长批准后方可出行。
四、职责分工
1.财政所负责防疫资金的拨付使用,强化资金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2.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开展救助,并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各项安保工作。
3.派出所负责做好疫点、疫区的封锁、戒严工作。
4.民政所负责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疫情导致贫困的临时救助工作。
5.村委会负责做好科普知识宣传,组织动员党员群众搞好卫生清洁和消毒防疫工作。
五、应急程序
(一)第一时间上报。突发情况发生后,要立即向上级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请求工作指导和支持。根据情况等级和变化情况,适时向上级部门续报进展情况。
(二)迅速果断隔离。对疑似病例要立即安置到事先指定地点,实施定点隔离,确保与其他人员不接触、不交流,待专业人员到达后使用专业设备、专门车辆带离,确保疫情不传播、不扩散。
(三)实施紧急封锁。对于重点区域(重点村、片区),立即组织人员拉起警戒线、设立警示标识、划定安全距离,做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防输出。
(四)严格杀菌消毒。对疫区和受威胁区域实施强制消毒,杀灭病源。
(五)解除隔离封锁。待疫情得到控制或得到上级指示后,且没有新的情况出现,方可解除封锁。
(六)及时总结报告。紧急疫情工作完成后,要对防控措施、责任落实、资金使用、经验做法、取得效果、存在问题等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上级指挥部。
六、保障措施
一是坚持目标结果导向。要以正确的观念和科学的理念对待疫情,坚持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信其大、不可信其小,全面履行各自责任、做好各自工作。
二是亲力亲为抓好落实。要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层层压实责任,各责任人员要亲自到一线指导,亲自到一线落实,认真履行政治责任、领导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早落细、落地见效,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是严明职责推动工作。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加强领导、强化协调、精心安排、组织发动,认真落实防控措施,按照机制流程做好救治和防控处置工作,坚决做到联防联控、令行禁止、执行有力。
防疫应急预案防疫预案篇3
为确保我镇在发生高致病性疫情时,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保护养殖业持续健康地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高致病性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疫情,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高致病性疫情实行分级管理。
(二)快速反应,高效运转。镇人民政府和畜牧兽医站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和完善突发高致病性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发生高致病性疫情时,镇人民政府要迅速做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扑灭”,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三)预防为主,群防群控。贯彻“预防为主、防检结合、全面控制和重点扑灭”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高致病性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洪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根据需要组建应急预备队,实行专业防控和群防群控相结舍,并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发生疫情的情况及时分析、预警,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做到群防群控。
(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得力措施,落实防疫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依法加强疫情管理,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切实控制和消灭疫情。不断总结防控工作的成功经验,加强动物疫病快速诊断、防控技术等研究、推广和应用,制定科学、规范的防控措施,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科学防控水平。
二、应急指挥系统
成立东厦镇防控高致性指挥部。主要职能是:组织协调查高致病性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提出有关疫情应急处理的政策和措施;组建并完善疫情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空发疫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兽医专业人员和基层有关人员进行有关疫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地实施疫情应急预案。
三、疫情分级疫情分级严格按照分级标准执行。
四、疫情监测和预警
(一)疫情监测。
1、镇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检疫网络和预防控制体系。畜牧兽医站应加强对高致病性和监测,加大对边界地区、养殖密集区、候迁迁途径区域、水禽饲养区等重点地区家禽的监测比例和频率,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2、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感染人群时,卫生主管部门就当对疫区内易受感染的人群进行监测,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准备措施。卫生主管部门和畜牧兽医站应当及时相互通报情况。
五、疫情报告
(一)报告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或可疑疫情,有权检举控造不履行或都不按照规定履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行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不得瞒报、谎报、缓报,不是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缓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违者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报告时限。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家禽、类病死率高等疾病或其他重大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县指挥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县指挥应立即派出高致病性防控技术专家组2名以上专家到现场进行调查、诊断,怀疑是高致性禽流感的,应在1小时内将情况逐级报到市畜牧办、市指挥部,同时采取隔离、消毒等应急防控措施。市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将情况报到省畜牧办和省指挥部。
(三)疫情报告的主要内容。
1、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2、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六、疫情确认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必须按程序认定:
(一)镇动物防疫指挥部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2名以上高致病性防控专家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临床症状明显的,提出初步诊断意见;
(二)对怀疑为高致病性疫情的,立即采集病料送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验室进行检测,诊断结果为阳性的,可确认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三)对疑似病例必须派专人将病料送国家,进行最终确诊;
七、应急响应和终止
(一)应急响应的原则。发生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要遵疫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及进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根据不同动物疫病的性质和特点,分析疫情的发展趋势,对势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疫情,应及时升级预警和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疫情,应相应降低响应级别,及时撤销预警。突发高致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定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未发生疫情的地方,接到疫情通报后,要组织做好人员、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高致病性禽流疫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服从上一级指挥部和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支援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应急响应。发生级疫情时,配合全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启动全国应急预案;发生级疫情时,配合省指挥部启动全省应急预案;发生级疫情时,镇指挥部启动本应急预案;发生级疫情时,疫情发生地镇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三)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应急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高致病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高致应急预案,负责落实地方防控经费及疫情应急控所需经费,负责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高致病性疫情时,负责发布封锁令,实施应急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1)具体协商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2)负责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
(3)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亩,储备足够的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4)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5)对疫情作出全面分析,并制定疫情控制和扑灭的技术方案。
(6)制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处理方案,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立和管理工作。
(7)对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所需要费用及补贴所需资金作出评估,并提出资金使用计划。
(8)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禽类的扑杀、禽类尸体和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疫点、疫区内污染物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饲养场所及周围环境消毒等工作。
(9)组织对受威胁区内易感禽类进行紧急免疫接种。
(10)对受威胁区内易感禽类的饲养、经营及禽类产品的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测、检疫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