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调研】县新时期财政扶持就业政策调研报告(全文完整)

时间:2023-04-21 15:55: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新时期财政扶持就业政策调研报告近年来,随着国家就业政策及系列优惠措施的不断出台,我县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日益加快,给我县就业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和发展空间。县财政对土地流转后农民就业创业问题、大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调研】县新时期财政扶持就业政策调研报告(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财政调研】县新时期财政扶持就业政策调研报告(全文完整)



新时期财政扶持就业政策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国家就业政策及系列优惠措施的不断出台,我县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日益加快,给我县就业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和发展空间。县财政对土地流转后农民就业创业问题、大学生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的就业创业问题以及家庭服务业进行了重点扶持,我们对上述群体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财政对土地流转后农民就业创业的扶持

(一)土地流转后农民就业创业现状

由于我县城市建设步伐日益加快,城区向周围发展不断延伸,城区被征用土地不断增加,土地流转后农民丧失了赖以生存的耕地,他们大部分没有固定工作,以从事运输、建筑、销售、贩运、个体经营或现代服务业等为生。针对土地流转后农民的生活现状,人社部门先后举办职业技能培训24次,参训人次达6000余人次,以增强他们的就业创业本领。同时我县共有土地流转后农民2.14万人,其中劳动人口1.37万人,未成年人0.47万人,老年人0.3万人。我县对已经确认的失地农民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的3000多名保障对象均已按月发放了养老生活保障金,目前待遇标准为人平150/月,支付待遇金额698.5万元。

(二)土地流转后农民就业存在的问题

1、就业空间不足,结构性失业严重。受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不平衡等因素的影响,我县能够开拓就业的新兴产业较少,而目前农民的文化水平较低、技术能力掌握不强,难以适应企业的技术要求,造成高素质劳动力需求与农村低素质劳动力供给脱节的矛盾。农民就业空间只能局限于建筑、纺织、采掘、餐饮等传统产业,从事着简单、繁重、辛苦、低薪的劳动。土地带来的效益不能满足农民的经济需求,传统农业就业模式的弊端日益凸显,农民在土地流转条件下处于农村和城市就业的边缘,结构性失业严重。

2、就业能力较低,隐性失业较多。由于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工作经验欠缺,吸收新事物缓慢,无法真正融入城市就业岗位中,只好从事简单的行业谋生。农民获得的就业信息不足,不能及时把握最新、最准确的就业信息,只能靠亲戚朋友介绍或在家等待就业机会。

3、就业形势不理想,间歇失业现象频繁。农民就业处于盲目、自发、无序的状态,农民自身就业能力有限,再加上部分农民工只存在短期合约,农民的权益屡屡受到侵害,间歇性失业情况时有发生。

(三)相关对策

1、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加快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有专长、有技能的各类专门人才是解决土地流转后农民就业问题的重点工作。一是健全完善培训政策。对农民实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对相关培训机构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二是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整合培训资源,结合地方经济发展特点,开展茶叶加工、竹木加工等特色培训,满足市场用工需求。加快建设一批培训示范基地,巩固和创建一批劳务培训和输出品牌。三是积极实施“订单式”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农民培训后的就业率。

2、引导农民转变就业观念。引导和教育农民转变就业观念,提高自谋职业、竞争就业的自觉性和创造性,积极主动地参与市场化就业。宣传就业对于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条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鼓励农民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宜工则工,宜商则商,淡化对土地的依赖情节,逐步把就业方向转向其他行业。支持土地流转后农民发挥其农业生产技能,承包经营农业园区、基地等,继续从事种养殖业,提供全额贴息贷款资金扶持,千方百计改变农民就业观念。

3、健全宏观调控完善农民就业环境。一是形成工作氛围。把促进土地流转后农民就业创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对农民就业作出硬性规划,形成党政组织高度重视、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和环境氛围。二是构建服务网络。构造有效、畅通的信息服务网络,应积极免费为农民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动事务代理等服务,及时准确地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三是落实失业保险制度。对于被征地后人均耕地不足3分田的失地农民,纳入城镇失业保险管理范围,使其享受城镇失业人员待遇。四是实行就业援助补贴。由上级财政部门安排资金对于农村零就业家庭参照城镇零就业家庭进行援助补贴。五是落实养老保险待遇。由上级财政部门安排资金对于生活困难的土地流转后农民为期办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解决其后顾之忧。六是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除利用好现有对劳动力培训政策如阳光工程、扶贫雨露计划、就业培训等政策外,政府相关部门应制定积极的财税政策,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农业规模经营主体。

二、财政对大学生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就业创业的扶持

(一)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现状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工作,定期协调、研究、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大学生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的就业创业政策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相关实施意见。一是落实大学生基层项目政策。我县主要通过实施公务员、选调生、“三支一扶”、特岗教师、“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下简称“村官”)基层服务项目引导大学生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实现就业,自2013年以来,共有202名高校毕业实现了就业,其中:公务员100人、选调生5人、“三支一扶”3人、特岗教师77人、“村官”17人。我县成立了义工联合会,定期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城市社区和社会服务工作实践,参加人次共有740人次。二是落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项目单位招用大学生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指导了县内事业单位,商业银行,电力、电信、石油、公路等企业开展了招用大学生工作,有244名高校毕业生被事业单位录用,72名被企业录用,均在一线为基础群众服务。三是落实大学生自主创业补贴政策。为推动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相继制定出台了市场准入、税收、资金扶持、项目建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构筑了一个促进大学生投身于新农村建设创业就业的政策扶持体系。共有28名高校毕业生免费参加了人社局组织实施的SIYB创业培训,并申请到了总计126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23万元。共有15名高校毕业生申请到了23.3万元自主创业补贴。四是多渠道引进大学生回乡就业创业。派员参加了由市人社局组织的赴高校现场招聘会,与10名大学生签订了求职意向协议书。制定了大学生就业见习、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项目规划。在县内举办了三次人才招聘会,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应聘提供了服务平台。免费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人才交流中心对310名高校毕业生进行了免费档案托管服务。

(二)大学生就业存在的问题

1、用人单位对大学生的使用观念上存在片面性。据调查了解,大多数企业和用人单位在吸纳大学生上存在着刻意注重第一学历、工作经验、高学位、专业对口等“通病”。使得大学生就业的门槛过高。

2、部分大学生在就业创业观念上功利化。因我县属于边远山区,就业空间和前景相对较小,本籍的大学毕业生96%以上选择到大城市、外地求职,而非本籍的大学生对我县情况了解不多,来县内就业的更少。部分大学生求职行为取向趋于功利化,将目标锁定在高层、发达地区,不愿意到基层就业或返乡就业创业。

(三)相关对策

1、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提高人才引进待遇,“在事业上留住人,在待遇上留住人,在感情上留住人”,为我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注入新鲜血液。

2、加大见习补贴力度。建立完善大学生见习基地,与周边省市院校建立合作意向,吸引大学生到县内创业。

3、加大大学生创业扶持力度。适当降低大学生创业扶持行业界定、毕业时间的门槛,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四)相关建议

1、规范招聘行为、消除就业歧视工作情况。由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对县内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职业中介机构进行了统一调查清理,纠正了一些对求职者不合理的第一学历、性别、年龄、工作经验等限制性条件设置。对县内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权益落实情况进行了排查清理。目前,县内未发生非法传销等各类招聘欺诈行为,未发生克扣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等违法现象。

2、落实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情况。对高校毕业生开辟了就业创业落户绿色通道,为之提供了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为高校毕业生多元化就业解除后顾之忧。

3、消除高校毕业流动就业的制度性障碍情况。对高校毕业生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间流转时工龄计算及转正定级进行了明确界定,对凡在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了档案托管的高校毕业生其参加工作时间为与企业签订合同之日。

三、财政对家庭服务业的扶持

(一)家庭服务业的现状

全县登记注册的家庭服务业企业和网点共有42户,就业人数达到1200余人,从业人员绝大多数为**籍人员,人均月工资1100元,均已缴纳社会保险,并接受了由县就业服务局组织实施的综合培训,业务培训由用人企业实施。家庭服务业在家庭绿化保洁、家政服务、物业管理等方面为城镇居民提供了便捷、有效的优质服务。我县积极加强家庭服务网络中心和家庭服务咨询平台建设,形成家政服务、信息咨询、优质服务、统一管理的一体化便利服务网络,并针对不同人群特点建立了化解风险的权益保护体系,建立了家庭服务纠纷“仲裁工作站”,保障了业内三方的合法权益。县内家庭服务业管理形成了由人社、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人社局负责家庭服务业的远景规划、行业管理、准入制度、扶持政策等政策的制定和出台以及技能培训、社会保险等综合管理和服务;财政部门负责行业扶持、补贴资金的计划与调度;工商、税务部门负责相关税费减免政策的制定与落实。培训机构、教材编制、师资及考核发证等工作由县就业服务局具体实施。我县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劳务派遣公司、社区(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等资源优势,广泛搜集家庭服务业岗位需求,有效解决了居民找服务、企业找市场的难题,积极为用工企业及家庭服务劳动者提供双向对接平台,并发展培育了“新一家”等家庭服务品牌企业。近三年来,共有260人参加了家庭服务业创业就业技能培训,40名家庭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申请了小额担保贷款180万元。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工资36000元。

(二)家庭服务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目前情况看,我县的家庭服务业还处于规模偏小、档次偏低、服务水平参差不齐、从业人员素质偏低阶段,主要问题有:家庭服务企业组织化、规模化程度还不高,行业建设滞后、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亟待加强;从事家庭服务业的人员主要以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为主,从事的工种大多是在简单的体力劳动上,提供的服务项目和内容过于单一;家庭服务人员待遇偏低,很难吸引素质较高、有一定服务技能的求职者。以上这些问题从根本上制约了我县家庭服务业的发展。

(三)相关对策

1、加强政府引导扶持。由于县内家庭服务业起步较晚,发展滞后,要做好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强化政府引导是前提,防止家庭服务业陷入散乱无序状态。一是加大宣传投入。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法规政策和从业人员的社会贡献,积极引导从业人员转变思想观念,增强荣誉感和责任感,加强广大群众对家庭服务业的认识和了解,形成关心、支持家庭服务业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大资金帮扶力度。对已登记注册的家庭服务业,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资金扶持。三是实行社会保险补贴。对与家庭服务业机构签订了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已缴纳社会保险的从业人员,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四是实行岗位补贴。对家庭服务业机构招用了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并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按从业人员人数给予适当的岗位补贴。五是将家庭服务业作为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并纳入我县社会事业、民生工程资金扶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服务企业实行税收优惠的支持政策。积极发展家庭服务企业,鼓励多种方式的便民服务。

2、抓好行业规范管理。针对家庭服务业管理不规范,从业人员素质偏低,行业队伍不够稳定的现状,对刚兴起的家庭服务业进行源头治理,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一是规范劳动关系。加大劳动监察力度,规范用工管理,严肃查处违法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二是抓实技能培训。要按照“先培训后上岗”、“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的工作目标,加大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和覆盖面,增强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操作技能。三是开设比武擂台。积极开展家庭服务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开展“家庭服务业明星企业”、“家庭服务业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予以重点宣传推介。

3、加强行业宏观管理。一是制定政策。需上级部门制定出台适合本地发展的家庭服务业政策措施,制定专门针对家庭服务业的社会保障政策,支持有能力的家庭服务业承接政府部分社会服务功能,制定鼓励家庭服务业快速发展的激励政策。二是整合培训。针对家庭服务业就业形式灵活、从业人员成分复杂的特点,建立家庭服务业的专门培训制度,编制专业培训教材,充实师资力量,促进家庭服务业人员素质普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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