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建设暨城市节水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同志们:这次全省建设暨城市节水工作会议,我们参观了潍坊市城市节水现场,通报了全省城市节水情况,有关城市交流了工作经验。才利民副省长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报告】厅长在全省建设暨城市节水工作会议上工作报告(完整),供大家参考。
在全省建设暨城市节水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这次全省建设暨城市节水工作会议,我们参观了潍坊市城市节水现场,通报了全省城市节水情况,有关城市交流了工作经验。才利民副省长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2006年的建设工作情况和今年的建设工作任务,讲几点意见。
一、2006年建设工作成效显著,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去年以来,全省建设系统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致力于建设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着力在“好”上下功夫,实现了“十一五”良好开局。
(一)高起点修编城市群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规划的指导调控作用明显增强。积极推进城镇化战略,开展了城镇化监测评价工作,编制了《山东城市化发展报告》。省政府研究通过了《山东半岛城市群总体规划》和《山东省海岸带规划》,《济南都市圈规划》通过了专家评审。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工作的意见》,全省108个市县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基本完成,由省、市政府审批的100个市县已完成审批审查80%。积极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部分市县被确定为全国联系点。
(二)积极推进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住宅与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全省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873万平方米,竣工412万平方米,超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660万平方米建设任务。省政府出台了《山东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房建设方式逐步完善,货币补贴试点稳步推进。17个设区城市、26个县(市)已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累计为13905户最低收入家庭提供了廉租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调控进一步加强,省政府发出了《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房地产交易监管与税收征管一体化全面推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前11个月,全省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024亿元、商品房销售额73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8.1%、17.7%,商品房价格涨幅趋于稳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基本调整到位,挪用住房公积金全部收回,项目贷款收回96%。截至11月底,全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724亿元、余额473亿元。物业管理水平提高,11个项目入选国家物业管理示范项目。住宅产业化工作快速推进,42个项目开展了住宅性能认定,18个项目被列入国家康居示范工程。
(三)城市建设和环境整治成效显著,城市面貌进一步改善。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前11个月完成城市建设投资464亿元,同比增长20.3%,各地建成了一批重大项目。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前11个月全省整治旧住宅小区261个、改造城中村362个、硬化背街小巷3164条,6个城市被评为全国水环境治理优秀范例城市,6个项目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汪光焘部长对烟台等地整治旧住宅区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省里开展了“推进旧城改造、维护群众利益”调研。城市污水处理工作成效明显,省政府出台了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所有市县均实行了新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新建成20座污水处理厂,全省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55%;第二期城市环保世行项目和海河流域污染防治亚行项目均已进入建设实施阶段。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全省现有4个全国道路交通一等管理水平城市和5条“全国文明线路”。城市绿化继续推进,青州、长岛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临沂被评为省级园林城市。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热管理和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供热改革全面启动。城镇燃气发展迅速,天然气供应量有较大增长。城市管理水平有新提高,“文明执法塑形象”活动广泛开展,全省拆除违法建设342万平方米,规范广告牌匾26万块。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成效明显,4个单位和7名个人被评为全国先进。
(四)着力推进“四节”,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成效明显。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开展了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执法检查,35个设市城市和17个县城规划区全面“禁实”,新型墙材生产和应用比例分别达到69%、75%,建成节能建筑2100万平方米。大力推进供水管网和“一户一表”改造,推行阶梯式水价,全年城市节水4亿立方米,5个城市被命名为国家节水型城市。对2004年以来新建城市道路、广场等项目进行了调查清理,合理提高了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容积率。积极推进旧村改造、空心村整治和迁村并点,节约了大量土地。科技创新步伐加快,编制技术导则6项,推广新技术40项,3个项目获华夏科技奖,5个项目获省科技奖。
(五)加快村镇规划编制和村庄整治步伐,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村镇建设暨村庄整治工作会议,省财政安排村镇规划编制和村庄整治专项资金1500万元,全年编制340个乡镇总体规划和7000多个村庄建设规划,60%的乡镇和40%的村庄完成了新一轮规划修编,省、市、县重点扶持的6000个村庄的整治见到明显成效。开展“百镇千村”建设示范活动和鲁苏边界地区环境整治,加强了对旅游村镇建设的指导,向所有市县和乡镇免费发放了“齐鲁新农居”农宅设计图集,组织大学生为167个村庄免费编制了村庄规划。全省前11个月完成村镇建设投资510亿元,增长25.5%,村镇自来水人口普及率70%,道路硬化率37%。
(六)强化工程建设管理,建筑业改革发展实现新突破。深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查处违法违规建筑企业749家。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功能不断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基本实现公开交易,全省应招标工程招标率99.8%,招标工程进场交易率100%,应监理工程监理面100%。工程量清单计价全面推行,制定发布了《建筑工程劳务用工规范》和工程定额人工费最低工资单价。执业资格制度顺利实施,新增注册人员2550人,执业水平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稳步提升,获“鲁班奖”5项、国家优质工程7项、全国装饰奖工程12项;23个项目在全国优秀勘察设计评选中获奖,2个项目获一等奖。做大做强建筑业成效显著,完成全社会建筑业总产值3400亿元、增加值1200亿元,实现利税200亿元,分别增长21%、22%、23%,在全国建筑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牌总数列全国第二位。对外工程承包新签合同额9.6亿美元,完成营业额6亿美元,分别增长175%、15%。前11个月建设行业实际利用外资5.4亿美元,增长33.2%。
(七)狠抓清欠、拆迁和安全生产,构建和谐行业取得新成绩。三年清欠任务基本完成,累计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37.4亿元,清理2003年底前竣工工程拖欠工程款143.81亿元,清偿率99.13%,并建立完善了新上项目资金审查、劳务工资保证金、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拖欠行为处罚制约等长效机制。省人大修订了《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6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继续处理拆迁信访突出问题,信访案件发生率有所下降,处结率超过90%。安全生产平稳运行,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7%、24%。省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城市供水水质监测和公告制度。积极争取气源、落实煤源和补助资金,城市供气、供热运行平稳。开展出租车行业清理整顿,维护了行业稳定。
(八)加强党风廉政和行业作风建设,建设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和管理服务效率不断提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着力推动商业贿赂专项整治,7个单位被评为全国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工作先进集体。制定实施了全系统“五五”普法与“四五”依法行政规划,开展了6个专项执法检查。连续六年召开行风工作会议,11个城市开通了12319热线,全系统80%的行政主管部门在行风评议中名次明显前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果丰硕,日照建委党委等4个党组织被省委命名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省规划院、德州城管执法局等12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14个县市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被评为省级文明机关,创出3个国家级青年文明号、18个省级青年文明号,6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6人获富民兴鲁劳动奖章。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结果,是全系统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结果,也是广大干部职工团结奋进、埋头苦干的结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旧城区特别是城中村基础设施和环境面貌差,整治改造难度大;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和城乡结合部旧村改造项目监管力量相对薄弱,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安全隐患较多;对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投入依然不足,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尚需进一步改善;因需求拉动和成本推动,保持房价稳定难度较大;大中城市交通拥堵、出行难、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这些问题,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准确把握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今年是我省建设事业科学健康发展的关键一年,党的十七大和省九次党代会将相继召开,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构建和谐社会也将有新的举措。建设工作既面临着良好发展机遇,也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挑战。全省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施宏观调控等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工作思路,实施“一大战略(城镇化战略)”,坚持“三个用心(用心把握,用心工作,用心落实)”,把握“三高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效能管理)”,突出“七个重点(安康居住工程、旧城区整治改造、建设领域资源节约、村镇规划建设和村庄整治、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建筑业改革发展、构建和谐行业)”,推进“三个转变(建设工作重心由以城市为主向城乡统筹转变,城镇发展模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城市建设重点由新区开发向旧城改造转变)”,实现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工作中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六个关系:
(一)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与“快”的关系,突出做“好”的文章。在建设领域各行业、各方面,都要提高水平,努力在“好”上下功夫,走集约、节约、优质、高效的路子,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提高发展质量、提高科技含量、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各类建设项目都要精心策划、科学论证、精心实施,努力建造精品工程。同时,继续坚持以发展为中心不动摇,使各项建设投资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促进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后劲的协调统一。
(二)正确把握和处理“保”与“压”的关系,努力做到有保有压。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旧城区整治改造、经济适用房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关系国计民生的供气供热供水和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关系环境治理与保护的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要努力保、积极支持、大力发展。对新建高档商品房和违反规定的宽马路、大广场及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要严格控制、严格把关、严格监督。
(三)正确把握和处理“城”与“乡”的关系,推进城乡协调发展。按照胡锦涛总书记“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坚持以城带乡、城乡统筹,在继续抓好城市建设的同时,更加重视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把抓小城镇、中心村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搞好村庄整治,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空间载体和硬件支撑。
(四)正确把握和处理“内涵提升”与“外延拓展”的关系,更加注重城市内涵的提升。旧城改造与新区开发有机结合,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是促进城市协调发展、提高城镇化质量的重要途径。当前,旧城区是城市发展的薄弱环节,要把城市建设的重点放在旧居住区、城中村及背街小巷的整治改造上,切实改善城市原居民、城中村原村民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让大多数群众共享城市发展的成果。同时,要根据城市发展的客观需要,按照规划一步到位、建设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搞好城市新区规划建设,但要防止盲目扩张规模、浪费土地。
(五)正确把握和处理“改革”与“发展”的关系,以改革促发展。当前,旧的体制机制仍是制约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必须坚持用改革的思路解决前进中的问题,用创新的精神培植发展的优势,在发展思路、发展模式、工作机制、管理体制、管理方法等方面不断进行改革创新,不断深化城市规划、城建投融资、市政公用事业、城市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建筑业等领域的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增强建设事业发展活力和后劲。
(六)正确把握和处理“当前”和“长远”的关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解决好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现实问题,但决不能目光短浅、急功近利,搞短期行为。对重要的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资源,现在看不准的、暂时没有能力进行高水平开发建设的,必须保护好,决不能搞低水平建设。规划设计和建造施工要着眼长远,讲求质量、水平和品位,延长建筑的生命力,努力使每项建设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三、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突出抓好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工作
(一)积极稳妥地实施城镇化战略,促进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要认真贯彻省委“一个龙头、三个突破、东西联动、城乡统筹、促强扶弱、协调发展”的区域发展战略,按照“一群一圈一带”的城镇体系框架,从城乡规划入手,大力推进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建设,积极合理发展中小城市,加快培育中心镇,壮大半岛城市群,发展济南都市圈,培育鲁南城市带,构建城乡良性互动的新格局。要按照张高丽书记要求,实施好《山东半岛城市群总体规划》和《山东省海岸带规划》,切实提高半岛城市群建设水平,完善区域合作机制,统筹产业发展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利用好海岸带资源。已完成总体规划修编的城市,要重新编制或调整完善城市道路、公交、绿化、供排水、供热供气、城市防灾等专项规划,并抓好实施。加快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步伐,优先编制近期建设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尽快实现控规全面覆盖城市规划建成区。深入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建立派驻规划督察员制度和规划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规划实施监督调控机制,切实发挥规划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协调功能,推动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各地要加强建设经济形势分析,建立完善统计工作机制和季度经济形势分析制度,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大力实施安康居住工程,科学调控房地产市场。要继续深入贯彻国办发37号文件,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投资和供应结构调整,确保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占新建住宅的70%。要按照省政府通知要求,3月底前完成住房状况调查,摸清城市居民住房现状和需求情况,修订完善住房建设规划。省里将在此基础上编制全省住房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各类住房建设规模和比例,切实改善住房供应结构。今年确定开工建设66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各地要尽快落实项目、用地和资金,确保完成年度建设计划,确保全省竣工400万平方米,确保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居民的住房困难。认真贯彻《山东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推行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清单和成本审核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房建设、销售和交易行为。要学习借鉴日照、莱芜经验,开展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试点。要探索完善经济适用房建设方式,采取在商品住房小区中按比例配套建设的办法,实现相对分散建设,解决区位环境差、用地优惠难落实、后期管理跟不上等问题。要以县(市)为重点,加快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力争年内全部建立并实施。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完善省级监管制度,加快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建设,确保资金安全。积极发展物业管理,培育一批品牌物业企业,提高我省物业管理总体水平。全力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房地产业集约化水平。加强房地产开发经营全过程监管,全面推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集中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保持合理的投资规模,进一步提高房地产业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
(三)以旧城区整治改造为重点,全面提升城市综合功能和承载力。要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统一,以改善城市居民特别是弱势群体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为重点,编制旧城改造专项规划,加快旧城区整治改造进程。要区别不同类型的旧城片区,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整治改造方式,实现改造成本最小化、改造效果最优化、群众利益最大化。对主体建筑基本完好、使用功能和居住环境较差的旧居住区,推广烟台、青岛经验,不搞推倒重来、大拆大建,着重拆除违章搭建,配套改造和布设地下管线,整修道路、绿地、楼顶和建筑立面,完善室内外配套设施,实行物业管理。对设施极不完善、生活环境恶劣的棚户区、危旧房、旧厂区,采取“捆绑式”开发的办法,肥瘦搭配,移丰补歉,进行综合开发、整体改造。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优秀建筑,实行保护性整治,“修旧如旧,有机更新”,使之凸现城市历史文化特色,促进休闲、旅游等服务业发展。对城中村,要加快推进“村改居”和村集体资产管理方式改革,变集体土地为国有土地,以土地换取农民社保、住房和就业,结合迁村并点,一村一策,先易后难,改造成为现代化城市社区。年内力争城中村改造完成50%,旧住宅小区整治完成60%,棚户区改造基本完成,背街小巷整治全面完成。要继续抓好省际边界、高速公路及铁路沿线环境整治、高速公路及机场等重点区域户外广告整治。要从勘察设计入手,牢固树立精品意识,策划组织实施一批重点城建项目,打造城市亮点,提升城市形象。要配套完善现有城市交通、供排水、公厕等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承载功能。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未开工、进度慢的污水处理厂要在国家和省规定的时间内建成。设区城市上半年要将污水处理费提高到1元/吨,县(市)要做好0.8元/立方米收费标准的落实工作。要提高污水处理收费特别是自备水用户的收缴率,确保达到70%以上。建立污水处理远程监控网络,确保满负荷运转率不低于75%。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水平。尽快建立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保证垃圾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进一步提高绿化水平,大力发展节水型、节地型、科技型绿化,全年新增城市绿地3000公顷。贯彻落实《风景名胜区条例》,全面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
(四)突出抓好建筑节能和城市节水,着力创建资源节约型建设行业。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181号令,大力推进建筑节能与“禁实”,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在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督、节能建筑认定、竣工验收备案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设市城市和县城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要全面执行建筑节能新标准,达不到标准的不得验收备案,不得交付使用。以政府办公建筑为突破口,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积极探索供热分户计量收费制度。要落实去年节能检查整改意见,及时检查调度工作情况,建立建筑节能监督考核机制。积极推进墙材革新,力争县级市上半年、县城年底前全面完成“禁实”任务。要从城市规划区、风景名胜区、交通干线两侧入手,分期分批关闭实心粘土砖(瓦)窑场。各地要加快制定新型墙材发展计划,重点发展非粘土节能利废新型墙材,满足“禁实”后工程建设需要。在建设领域各项评比和示范工程中,要实行建筑节能与“禁实”一票否决。要大力推进城市节水,按照总量控制、定量供应、分类计价、超量加价的原则,建立全新的用水管理新机制。根据水源储备情况,合理确定城市用水水量总量计划。对非居民生活用水要实施计划用水和定额用水管理,实行超计划累进加价,设市城市要确保上半年落实到位。加快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抄表到户”改造工程进度,新建和完成一户一表的居住小区、组团,立即推行阶梯式水价;尚未完成改造的居住小区,也要实行计划管理。要大力推进城市再生水设施建设,凡已列入国家和省建设规划的再生水建设项目,年内要全部开工。抓好居住小区中水设施建设,确保新建规模以上小区全部配套建设中水设施。加快节水器具推广,确保新建项目节水型器具使用率达到100%。要加大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力度,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列入规划的管网改造项目,进一步降低管网漏失率。要积极推进建筑节材,做好工程建设标准和各类工程消耗量定额的编制工作,强化标准规范的引导与约束作用。进一步修订设计标准,严把施工图设计审查关,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建材用量。积极推广应用各类高性能、低材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提高建筑品质和使用年限。积极推进城乡建设节地,把控制合理的资源与环境容量作为各类规划编制的重点,通过规划引导城乡建设节地。严格控制各类建设项目占地标准,适当提高住宅和其他民用项目的容积率。积极组织开展旧村改造、迁村并点和空心村治理,推行节地、实用的农房设计方案,引导农民集中连片统一建房,限制零散农宅建设。
(五)集中力量抓好村镇规划和村庄整治,稳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韩寓群省长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加强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加快村镇绿化美化,搞好百镇千村示范工程,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各地要继续贯彻全省村镇建设暨村庄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城阳、胶南等地的经验,着力抓好村镇规划编制,年内要完成全部小城镇总体规划和70%的中心村建设规划修编,争取到2008年底实现全国重点镇和省级中心镇控规全覆盖,全面完成中心村建设规划。深入开展以“三清四改四通五化”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整治,省级试点村庄要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年内见到明显成效。高度重视中心镇建设发展,继续开展“百镇千村”建设示范活动,以全国重点镇和省级中心镇为重点,全面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吸引农民就地就近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和小城镇转移,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以鲁苏边界为重点,以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为切入点,切实抓好省际边界地区整治,全力推进省际边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六)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认真贯彻全国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在抓好国家和省级试点城市基础上,其他设区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要尽快启动数字化城市管理,所有设市城市和有条件的县要开通12319服务热线。今年是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最后一年,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快建立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城市管理责任和监督体系,坚持条块结合、统筹协调、合理分工,特别要强化区、街两级的事权。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倡导文明执法、人性化管理,注意处理好市容和繁荣的关系。积极推行“路段包干、责任到人、分散巡查、集中执法”和“城管执法进社区”,实现主次干道和公共场所全方位、多层次监控,实现专业执法与社区管理相结合。各地要制定城市管理绩效评价指标及考核方法,建立由市、区、街三级城市管理部门和专业机构、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构成的城市管理监督检查系统,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监督机制,使城市管理由突击型向经常型、由“人治”型向“法治”型、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七)改进和强化工程建设管理,促进建筑业由大向强转变。深入开展建筑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强化招标投标的监督执法,从严查处建筑市场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的造价管理和工程结算的动态监管,进一步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要繁荣建筑创作,着力提高我省建筑设计水平。抓好抗震防灾规划和设防区划的编制与实施,加大抗震防灾管理力度,提高城乡综合防灾能力。进一步做好建筑门窗幕墙节能认证,加强建机备案产品质量管理和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大建造师考前培训、考试组织及宣传工作力度,确保项目经理向建造师平稳过渡。加强执业注册人员执法检查,进一步完善执业诚信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全面落实《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和《山东省建筑业发展纲要》,积极推进建筑业各项改革,着力打造高效、绿色、平安、创新型建筑业。要积极打造建筑强县,切实搞好建筑劳务基地建设。加快实施大企业战略,引导鼓励企业积极拓展新市场、新领域,加大科技投入,增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建筑业由大向强转变,推进增长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推进传统建筑业向现代建筑业转变。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严格实施《关于进一步增强建筑施工现场综合管理的意见》,全面提高建筑业现场管理水平。要高度重视装饰装修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切实加强政府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八)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构建和谐行业。进一步完善清欠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监管,对新发生的拖欠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要认真落实最低工日单价标准,加强对工程承发包中人工费的跟踪管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坚决要从严查处。认真贯彻山东省劳务分包工程发承包计价办法,规范工程计价行为,防止恶意压价。要大力推行工程担保、工程保险等机制,加快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从根本上防范拖欠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继续推进创建标准化文明工地活动,进一步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完善工会维权机制,切实维护职工权益。认真实施新颁布的《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城镇房屋拆迁管理,编制城市房屋拆迁规划和年度安置房建设计划,合理控制拆迁规模,保障被拆迁户得到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高度重视做好建设信访工作,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要建立建设领域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城市建设领域有关应急预案,加强重点领域公共安全工作,有效应对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抓好城市供水供热供气,确保正常供水和供水水质,确保供气、供热安全稳定,特别要加大天然气供应的监管力度,加强天然气工程建设、用户发展和门站建设审查审批备案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燃气、建筑施工安全等专项治理,促进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强化出租车行业管理,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把矛盾消化在基层,确保出租车行业稳定。
四、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为建设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更加重视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培养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本部门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和省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要巩固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切实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努力造就高素质、多层次的建设人才队伍。继续组织开展创建学习型行业、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个人活动。省建设厅今年准备会同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对换届后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培训,各地也要抓好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以人为本,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主要领导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决策水平。要认真贯彻《公务员法》,继续做好建设系统事业单位改革、建设人才技术职称评定、建设执业注册和教育培训工作。继续抓好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积极培养项目管理、建筑商务、投资经济等复合型人才。做好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提高一线生产操作人员素质。实施“阳光培训工程”,年内再培训10万名建筑农民工。要以规划、设计、建筑科技等领域为重点,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培养高层次人才,引进国外智力。
(二)更加重视体制机制创新,加大建设领域改革开放力度。继续落实省政府74号文件,进一步理顺价格和收费标准,引入市场机制,稳步推进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继续推行道路、绿化养护与环卫保洁综合承包,推进市政、园林、环卫等事业单位的改革。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逐步取消福利供暖制度,实现供热商品化、货币化,解决好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采暖问题。加快勘察设计单位改制步伐,省里将重点抓好省直42家勘察设计单位的社会统筹和劳动保险等优惠政策的落实,出台《山东省省属勘察设计单位改企建制有关政策的意见》。深入开展城市资产经营,抓好城市基础设施招商引资,突出抓好污水处理厂运营市场化,继续推动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一体化。积极拓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进一步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提高建设事业利用外资水平。加强国际交流交往,努力拓展与南美、北欧和东欧国家的友好往来,进一步加强建设行业外向型人才培养。深入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加强国际承包工程市场研究,省里重点扶持1-2家龙头外经企业,全方位开拓国际市场。
(三)更加重视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塑造诚信为民的良好形象。积极配合做好立法工作,保证列入计划的法规、规章顺利出台。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执法过错追究制,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社会公信力。要按照“阳光政府”和“责任政府”要求,严格执行行政审批标准、程序和时限,巩固政府提速工作成果,切实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提升建设系统各类服务大厅的功能和水平,建成优质高效的便民“窗口”。继续以先进性教育为动力,抓党风、带政风、树行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认真执行中央《实施纲要》、省委《具体意见》和厅党组《具体办法》,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完善源头治理各项制度,加强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查处和行业纠风工作,继续抓好反商业贿赂。继续围绕“三审、两交易、一服务”,健全教育、监督、管理并重的预防体系。继续深化行业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关于构建和谐行业的实施意见》,继续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岗位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构建和谐行业。建立健全诚信评价和信息系统,在建设领域各行业开展诚信达标活动。全面提高“12319”热线综合服务水平,打造成为便民利民的“连心线”。要组织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和技术革新活动,完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维护好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增强职工凝聚力。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建设工作任务繁重,意义重大。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一致,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努力促进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省九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