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经济承包经营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林权体制改革、生态林业建设机遇,以建设效益林业为核心,以兴林富民为宗旨,以承包经营的方式发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林业局经济承包经营工作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林业局经济承包经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林权体制改革、生态林业建设机遇,以建设效益林业为核心,以兴林富民为宗旨,以承包经营的方式发展林下经济,实现职工收入和森林资源“双增长”。
二、工作目标
(一)促进资源增长,提高综合效益。通过林地承包,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可改善森林生态环境、促进资源增长、提高森林的综合效益。
(二)明确责任主体,推进自主经营。根据《宪法》第九条和《森林法》第三条规定,林下资源属于自然资源受法律保护。林权和林地属于国家,林业局受国家委托对林下资源有经营权和受益权,职工既是管护主体又是受益主体,职工有权在规划的林地内从事林下资源发展,同时,林下野生浆果、菌类资源以及职工发展的林下经济,都有权受到法律保护。
(三)推进典型示范,引领职工致富。培植、树立典型的林下经济发展示范户,让林下经济的效益优势充分显现。通过典型示范,可调动职工发展林下经济的积极性,增强发展林下经济的主动性,使职工积极参与到发展林下经济中来,实现职工增收致富,并逐渐向产业化方向发展。
三、主要经营类型
根据我局气候和林地分布实际,可以分为以下四个经营类型。
(一)野生资源采集类型。以野生浆果保护和采集为突破,推进野生林下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林业职工对林下野生浆果及菌类等资源有管护权,同时也有受益权,受益主体应是从事管护的,并在管护施业区内的全体林业职工。
1、集体承包经营类型。林场对林下资源富集区(目前,先从野生蓝莓开始实施)及集中连片的区域,采用围栏圈围、配备专职管护员负责日常巡护管理的方式,建立野生保护基地,由林业局委托林场统一组织管护及经营,林场组织本场职工采集,统一销售,基地收益的40%用于基地建设及管理费用,60%用于分配给全场职工及用于支付采集费用。
2013年末,要完成全局5000公顷野生蓝莓保护基地建设。2014年末,各林场要建立一块野生红豆保护基地,根据红豆资源富集程度,每块红豆保护基地面积50~200公顷左右,建立一块野生药材基地,面积根据实际情况,由林场报请林业局批准后确定。2015年末,各林场根据实际建成3~5个品种野生资源保护、利用基地。
2、分户承包经营类型。对于基地以外的野生资源富集区,分布零散、通过生产经营能产生收益的山林或水塘等区域,可以采取个人承包或联户承包的方式,责任主体和受益主体是承包人。承包人负责承包区的资源管护日常管理,工作之余在承包区内生产的林下产品属于承包人,收益属于承包人。
2013年末,各林场要选择1~2条支岔线,距离近、交通便利、适合管护经营的野生浆果分散富集区,按支岔线或沟系开展个人承包经营试点。2014年推广面要达到50%以上,2015年全面推广。
(二)综合利用类型。以管护站为依托,推进林下经济综合开发利用。
以管护站为点搞好林下经营,然后逐步推开。管护员与林场签订管护站责任状。管护员在完成森林管护工作后,利用闲暇时间,在管护站承包责任区内,根据宜水则水、宜养则养、宜种则种的原则,自愿选择合适的发展模式或几种模式组合,发展林下经济。
2013年末,各林场在原来的基础上,至少要增加1~2个管护站林下经济发展示范点,起好示范引领作用,使管护站人均年收入要达到3000元以上。2014年末,各林场要再增加2~3个管护站示范点。2015年末,各林场所有管护站都要达到管护站示范点规模,达到管护站人均年增收6000元以上,并尝试对沟系内所有可利用水域及林下可利用林地进行综合开发。
(三)沟系经营类型。以森林经营组织为依托,推进分类沟系经营。
充分利用现有森林经营组织,统筹经营和生产。依托林业局现有森林经营组织包括扑火专业队、营林专业队和生产专业队,按沟系状况,进行分类经营,既将营林生产、森林防火、野生浆果采集等按季节不同,分沟系进行承包经营,冬季可以抚育中幼林,夏季可以开展木耳等菌类林下养殖等,春、秋两季防火,采集期搞采集,一支队伍多种功能,不同季节各有收益。
2013年末,各林场要建立一个典型的专业队模式示范点。2014年末,各林场要再建成2~3个专业队示范点。2015年各林场要全部铺开专业队分沟系经营类型。
(四)产业化发展类型。以家庭林场为载体,推进林下经济产业化经营。
对林下经济发展好、有发展潜力的区域,要积极开展建立家庭林场承包。家庭林场是职工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进行林下经济的开发和利用,在林权不变,林地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全面推进林下经济产业化经营。家庭林场的主人既有权对承包森林沟系进行综合开发,同时又对森林防火、管护、资源管理负全责。
2013年末~2014年初,林业局将在沟系突出的地方搞试点,组建一个家庭林场,待经验成型后,可选择适宜沟系,在2016年前,力争发展3~4个家庭林场,全面推进林下经济产业化经营。
四、可供选择的发展模式
根据我局林下资源条件,有以下九种发展模式可供借鉴,按照不同经营类型,可选择以下适宜发展的林下经济模式。同时,根据林下资源及立地条件不同,也可采取二种或几种模式合并,多种模式并存的方式来发展林下经济。
1.林果模式:利用野生浆果资源,发展野生浆果采集。
2.林菜模式:利用山野菜资源,发展山野菜采集和加工。
3.林药模式:利用郁闭林地,在林下适宜区域种植较为耐荫的药用植物。
4.林菌模式:以伐区剩余物为原料,依据林菌喜荫的特性,在林下发展食用菌。
5.林蜂模式:利用林区植物种类多,花源丰富的资源优势,发展林下养蜂。
6.林渔模式:利用林下天然水塘和河流资源,发展水产养殖业。
7.林禽模式:利用林下青草、杂草、昆虫等作为家禽的食物、在已郁闭的林地发展鸡、鸭、鹅等家禽饲养。
8.林畜模式:利用牧草资源,在宜林荒山荒地发展牛、羊等家畜养殖。
9.林游模式(森林旅游):充分发挥林区山清水秀、空气清新、生态良好的优势,利用森林景观、自然环境,发展森林旅游。
五、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林业局成立林下经济承包经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发展林下经济工作的规划、管理、指导和协调。二是明确分工,通力协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管理和服务,同时各成员单位还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三是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和激励机制,实现林下经济发展常态化,以机制促发展,把发展林下经济工作成效作为考核林场领导干部政绩的内容之一。
2.全面普查,制定规划。林场要对所属施业区全面普查,2013年底前拿出林下经济发展规划,林业局林下经济承包经营工作办公室对林场规划进行审核,规划每三年微调一次、每五年全面规划一次。
3.加强科技服务,提供技术支持。资源、绿办、畜牧、科技等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为承包者提供全方位的林下经济科技服务。大力开展科技培训,加强实用技术指导及立项等工作。
4.广泛开发渠道,提供资金扶持。林业局协调金融机构制定相关政策,充分利用各大商业银行和资金政策,积极为职工提供小额贷款和贴息贷款,切实解决职工起动资金和生产过程中资金周转难的问题。财政、发改、科技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各林场在林下经济发展方面申报项目和立项等工作,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
5.建立销售市场,解决销售难题。为了保证职工产品试销对路、提高销价,林业局和林场要广泛调研和开发市场,加快市场供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产销衔接,通过电子商务、物流中心等多渠道,加快产销对接,降低流通成本,帮助职工解决销售瓶颈难题。
6.成立合作组织,推进集约化经营。在充分尊重承包者经营自主权的基础上,以成立合作社等多种形式,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发展机制,将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紧密连结起来,推进林下经济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
7.建立流转平台,推进资产向资金转换。林业局要成立以资源科为主,森调、营林、木材生产、银行等单位参加的流转办公室,建立林下经济流转交易中心,对林下经营的管护权、经营权、受益权完成向资产和资金的转换。通过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经营三年以上形成经营规模的林下经济产业、对职工有需求的林下经济实体进行评估,逐步探索经营权和林下经济资产向资金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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