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二五”时期滨海新区残疾人福利设施布局规划根据《天津市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总体方案》、《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残联等十七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残联规划】关于“十二五”时期滨海新区残疾人福利设施布局规划,供大家参考。
关于“十二五”时期滨海新区
残疾人福利设施布局规划
根据《天津市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总体方案》、《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残联等十七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津残联〔2010〕153号)的精神和《天津市全面开展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津残联[2011]108号)的具体要求,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滨海新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快滨海新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现对滨海新区残疾人服务设施发展规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区级残疾人服务设施
筹建滨海新区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康复中心、托养中心和残疾人文体训练中心。
上述四个中心拟在汉沽建设,可放在一起,但每个中心要单独成体,占地面积最好在3.5万平方米以上。
1、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
(1)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2)服务对象: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听力言语等类别残疾人。
(3)服务功能:计算机、家电维修、服装、工艺、按摩培训、实习、中途工场、模拟工作环境等。
2、残疾人康复中心
(1)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
(2)服务对象:肢体、智力、精神、听力言语、视力残疾和脑瘫儿童、脑卒中患者、孤独症患者等。
(3)服务功能:工疗、娱疗、心理咨询、运动疗法、功能评定、物理疗法、按摩理疗、测听、辅助器具的研发、制作及适配、盲人定向行走、智力、盲人和乘轮椅者的生活能力适应训练、感官训练和益智训练等。
3、残疾人托养中心
(1)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2)服务对象:重度肢体、稳定期精神、智力残疾人。
(3)服务功能:日间照料、寄宿托养、康复教育等。
4、残疾人文体训练中心
(1)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
(2)服务对象: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稳定期精神残疾人。
(3)服务功能:开展轮椅篮球、排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地滚球、门球、保龄球、沙狐球、游泳、击剑、田径的训练和比赛,舞蹈、声乐、美术、书法、摄影、手工艺品制作培训及比赛,可实现观影等多种文娱活动。
5、附属设施
(1)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
(2)服务对象:康复、职业培训、文体训练等需要住宿的残疾人、家属和工作人员。
(3)服务功能:餐饮(少数民族餐饮)、住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公共浴室、工作人员用房、洗衣房、停车等。
6、其他要求
(1)设施建设要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要求,并走在全国前列。
(2)制冷和采暖设备要节能、低碳,采取地缘热泵、太阳能等方式实现。
(3)要有园林景观,可供残疾人休闲、观赏、益智之用。
二、管委会级残疾人服务设施
1、塘沽残疾人服务中心
2、大港残疾人服务中心
三、街(镇)级残疾人服务设施
各街(镇)都建立“一办、三站、一岗、一园”。
1、残联办公室(维权岗)
(1)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空间必须独立。
(2)服务对象:街(镇)残联办公人员、所辖残疾人。
(3)服务功能:主要用于街(镇)残联开展信访维权、组织建设等多项残疾人工作。
2、残疾人康复站
(1)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2)服务对象:街(镇)肢体、智力、精神、听力言语、视力残疾人和脑瘫儿童等。
(3)服务功能:主要用于开展残疾人康复训练、手术后恢复性训练、推广应用技术、培训街(镇)康复技术人才和残疾人工作者,宣传、普及康复知识和残疾预防知识。
3、服务站
(1)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2)服务对象:街(镇)残疾人。
(3)服务功能:主要用于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文艺活动、教育培训、体育健身、家政、扶贫保障等服务。
4、志愿者助残联络站
(1)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2)服务对象:街(镇)助残志愿者、所辖残疾人。
(3)服务功能:主要用于助残志愿者开展助残活动、日常办公等。
5、阳光家园
(1)建筑面积:按照中国残联规定日间照料机构面积(包括共享面积)为5—10平方米/人的标准,建筑面积不少于110平方米。
(2)建设规模:设置床位20张。
(3)服务对象:街(镇)智力残疾人、病情稳定的精神残疾人、重度肢体残疾人。
(4)服务功能:主要用于残疾人的生活照料、康复训练、职业技能培训、娱疗、工(农)疗、交流沟通情感(话疗)、心理辅导、餐饮等。
(5)基本配置:设置残疾人日间照料室(必须空间独立)和康复训练室、职业培训室、文体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作品才能展示室、休息室、配餐室等(可资源共享),室内外建有规范的无障碍设施。
6、相关要求:所有残疾人服务场所建有规范的无障碍设施。
四、社区(村)级残疾人服务设施
社区(村)要建立残疾人活动室,有残协办公场所,依托社区医疗机构设立残疾人康复室,并配有规范的无障碍设施。社区(村)集中托养服务机构(阳光家园),由社区(村)组织机构运营管理。
1、残疾人协会办公室
(1)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空间相对独立、固定。
(2)服务对象:社区(村)各类别残疾人。
(3)服务功能:主要用于社区(村)残疾人协会开展活动和日常办公等。
2、残疾人活动室
(1)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2)服务对象:社区(村)残疾人。
(3)服务功能:主要用于社区(村)残协组织开展残疾人教育培训、就业技能培训、文化体育活动、慈善募集等。
3、残疾人康复室
(1)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2)服务对象:社区(村)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
(3)服务功能:主要用于开展基层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提供残疾人康复服务、宣传、普及康复知识、残疾预防知识、培训社区(村)康复技术人才和残疾人工作者等。
4、阳光家园
(1)建筑面积:按照中国残联规定日间照料机构面积(包括共享面积)为5—10平方米/人的标准,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
(2)建设规模:设置床位15张。
(3)服务对象:社区(村)智力、稳定期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
(4)服务功能:主要用于开展社区(村)智力残疾人、病情稳定的精神残疾人、重度肢体残疾人的生活照料、康复训练、娱疗、工(农)疗、交流沟通情感(话疗)、心理辅导、餐饮等。
5、相关要求:
所有残疾人服务场所建有规范的无障碍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