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就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公主岭市、双辽市、伊通县、梨树县负责人的讲话今天把大家召集来,就是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再明确工作责任、步骤和验收的标准。不讲意义和重要性,这段时间各地都在紧锣密鼓开始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讲话】市长就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公主岭市、双辽市、伊通县、梨树县负责人讲话,供大家参考。
市长就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公主岭市、双辽市、
伊通县、梨树县负责人的讲话
今天把大家召集来,就是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再明确工作责任、步骤和验收的标准。不讲意义和重要性,这段时间各地都在紧锣密鼓开始安排,省里三番五次地部署,书记、省长都提出明确的要求,国务院也召开了视频会议提出明确要求,现在看一定要借助这样的势头、这样的氛围,宁左勿右、宁重勿轻,把安全生产彻底抓好。
从前段教训看,这些重大事故都发生在县(市),江源县、和隆县,这次是德惠市,可以说,县(市)作为行政监管责任主体,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这次与大家约谈,就是要明确县(市)的责任,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明确企业自身的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是第一责任。要结合上次煤矿安全整治的工作经验,明确企业产权人(出资人)和法人(经营者、管理者)和员工及员工家属之间的责任关系。有时候企业出资人未必是法人,例如煤矿,出资者往往不是矿长。现在大多数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应急演练、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不及时,安全设施投入不到位,这是最大的弊端。这次要彻底解决企业责任不清的问题。第一个关系,企业法人(企业的经营者)要与员工与安全员相互之间的责任关系,签订责任书。企业法人要对员工负责,安全员报上来的情况要及时处理,这是他们之间的责任关系。今后再出现人员伤亡,企业法人要负责任。第二个关系,经理和出资人之间的责任关系。企业为了获得更多利润,不愿意在其他方面投入,矿长发现安全问题,比如水管坏了,漏水,电路老化了,需重换等等,而出资人不愿意拿钱,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安监局正在研究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要把他们之间的责任关系确定下来。经理发现问题,向出资人报告,出资人没有解决出现了事故应由出资人承担。第三个关系,就是产权所有人和员工家属之间的责任关系。一旦出现事故,企业给员工家属多少赔偿,要有个约束。县(市)一定要处理好这三个关系,现在市安监局正在做统一的文本,各地要把所有要害企业都要纳入进去,实行这种制度,签订责任书,而且要做司法公证,全部公开。这个问题已经和司法局研究过了,这些费用由市财政承担。公证书就放在县(市)区安监局里存档。一定把企业内部的关系处理好,这是当前需要突出解决的。
二、建立预警制度。现在情况往往是企业有安全隐患,不能畅通的报上来,县(市)政府安全部门不掌握,市里更不知情,不能及时有效的督促企业整改,企业麻痹大意或是不舍得花钱解决,最后小事情形成大事故。就像矿井,班组长、安全员都知道这个地方漏水了,隔三天就会大漏水,但是跟段长汇报,段长说没事等两天再说吧,到矿长那,矿长又说到时候再堵,在往上谁都不知道。前两次煤矿事故就是这样,一级给一级开会部署,最后科长到企业去检查,矿长说没问题,放心吧,早整改完了,但井下的事我们谁都不知道,问题就在这。因为,大家都不是专业的,所以要聘请专家到井下去检查,上次我们就是这样做的,以后还要坚持这么做。这次我们要预警、预报上想办法,建立预警信息系统。现在联通正在积极的研究。每个重点企业的安全员都配发安全预警信息终端,及时向上反映安全生产情况。比如煤矿,水是A,渗漏是1,中型是2,严重是3,特大是4,班组长、安全员发现问题,属于哪个类型就按哪个键,系统另一端设在各企业法人办公室、县(市)安监局、市里安监局,那边一按键,企业法人知道,县里、市里也同时收到信息。按两次安监部门就要下去检查,这个信息系统是解决提前预防的问题。上次研究煤矿安全生产时的研究了这个问题,这次要全面推开。围绕行业、重点部位拿出去一万部手机把信息系统做起来,免得监管人员成为瞎子,聋子。县区把安监和应急办的信息放在一起,哪个地方按钮了,哪个地方出问题了,能够第一时间处置。约谈实际就是强化这项工作重要,研究怎么落实,你们一定要把责任分清楚,该是谁的责任谁就得承担,企业的责任一定要企业承担。
三、明确工作程序。一是组织方式上,这次我们以条条、块块划分的工作,条条就是行业部门,块块就是县(市)区和街道、乡镇,大家要理清,不能打乱仗。第一轮就是以街道、乡镇为单元全部彻查一遍,网格化做业。比如街道有三平方公里区域,这三平方公里所有企事业单位全都要查清楚,不留死角。乡镇街道的力量不够,由县(市)和市直各部门补充,必须做到一户不落,全都过遍筛子。我建议节前,以县(市)区长的名义,给域内企业发一封信,提前告之。各县(市)区一定要想办法把任务、责任分解到每个人、每户企业。第一轮排查结束,遇到的问题不可能全部都解决,乡镇街道解决不了,上报给县(市)区解决,县(市)区解决不了上报给市里解决,市里解决不了我们再争取省里的支持。比如说,一个街道、一个乡有300户企业,按照标准(行业标准现在各部门都在陆续的制定、完善)排查, 320家有250家整改合格,还有70家无法整改到位,那就由县(市)区行业部门去帮助整改,商业的商务负责,工地的住建负责,化工的工信负责,幼儿园的教育负责,养老院的民政负责,以此类推。再处理不了,交给市里的行业部门去处理,市里的行业部门督促解决不了,可以由司法部门介入。问题解决不了,该停则停,该关则关。二是在责任落实上,县(市)区要实施领导包保,党政班子每人包一个乡镇,市里也会派人到乡镇街道协助工作。县(市)区长要和乡镇街道负责人签订责任书,相互之间的责任说清楚。
下面,我再把政府印发的安全生产公告向大家通报一下,回去后,各地要按照公告的内容抓好工作落实。
第一部分主要是检查的范围、内容,保证不留死角。
第二部分主要是企业责任。
第一条“企事业单位承担设备实施保障、资金投入”,一定要想办法让企业舍得投入整改。但是,很可能有的企业有能力投入,有的企业没能力投入。上午,与市财政、金融办研究了一下,我建议,金融办与几家商业银行沟通,企业可以向银行申请安全生产隐患整治投入的贷款。如果需要给担保的,由市担保公司给担保,对于特殊困难的企业,政府可以给予一定的贴息支持。市财政、金融办正在起草意见,县(市)区可以参考。
第二条、第三条就是企业内部相互之间的责任关系。市安监局已经制定了这几个责任关系的样本,企业必须签,不签不予验收,市安监要把签订的责任书归档,保存备案。而且这次要加入司法公正,司法的公正费用由市里统一支出,县(市)区要把握好。
第四条,建议县(市)区请行业专家把关,对规模以上的、危险性特别大的,聘请专家来帮助排查、整改。
第五条,企业演练的责任由县(市)区督查,市里不统一组织检查。
第六条,就是对重大隐患整治的要求。现在,矛盾问题比较多的,一是易燃、易爆、液体、气体、高温、高压的设备等等。管道、阀、罐一定要全面检修,是三年检修、五年大修,还是八年、十年必须更换,市工信局要明确规范标准,这次不达标的企业一律停业整改。二是消防通道,前几天谷省长到一正药业检查发现了很多问题,我们好多药厂、屠宰场工作人员工作的环境大多数都是封闭的,大家要注意,化工厂凡是参观线路和工人工作隔绝的地方都有巨大的隐患。消防通道一定要保持畅通。还有就是消防材料、涂料问题, 2010年之前好多生产厂房用的不是阻燃的材料,要大面积重新更换。电路的问题更要引起高度警惕,现在电业局只监管到用户单位的外围,用户内部无人监管。这次一定要到终端,要督促企业自查,线路老化的、蜘蛛网似的,必须重新清理,从电表开始到保险闸都要逐一检查,特别是商场里面的电路。要配齐消防器材,相应的设施必须齐备。住宅小区里面的安全要发挥消防队的作用,死死盯住。消防人力不足可以请武警官兵配合,由消防组织武警战士进行培训,然后一起下去检查。
第八条,消防部门要加大对有十个人以上聚集场所和24小时营业场所的监管,这些地方后半夜或者是凌晨的时段最容易发生事故。
第三部分主要是行业部门及政府监管责任。
第一条,就是谁主管谁负责,签订三级责任书,市里与县(市)区政府签,县(市)区与乡镇、街道签,街道与企业签,责任书也要公正,县安监局留一套,市安监局备份一套,街道、乡镇全覆盖。
第二条和第三条,就是要求乡镇街道先组织排查,解决不了的问题由县(市)区行业部门解决,再解决不了由市行业部门帮助解决,还不行就由市安监局组织力量解决,三个层次。
第四条,就是要求行业部门提供标准。乡镇街道按照标准检查,验收也要按照标准。比如,按行业检查,工业的是易燃易爆、危化品生产,教育的是幼儿园、小学和食堂,商务的市场等等。工商局要提供企业注册地的名单,乡镇街按照名单去查,就有章可循了。各行业部门各负其责,按行业进行指导、督查,水利主要是水的安全问题,粮食主要是储粮的问题,卫生主要是医院、住院处,民政主要是民办养老院,人防,交通,交警,住建等重点部门都按各自分管的行业去监管。
第五条,第六条,就是要求市安监局抓紧落实市县两级领导包保的问题。由市安监和市、县组织部研究落实。乡镇、街道根据各自情况,需要多少人、需要哪些行业部门协助,赶快报单子,市安监局统筹安排调度。乡镇街没有那么多人手,就在市直部门抽调,全市共102个乡镇街,如果一个乡镇街按150人计算,就需有15000—16000人,乡镇街组织百八十人,再调配三五十人,这样人手就应该够用了。
第七条,建立预警系统,这个问题刚才已经讲过了,一定要舍得投入,把前期工作都做到位。争取六月底把方案做好。企业整改的费用就由企业出,政府视情况给予支持。
第八条,就是各部门行业资质审查的问题,由两办督察室督查。县(市)区需要审查的资质不多,大多数都在市里审核,争取在七月底之前审核完。
第九条和第十条,关于聘请专家和包保责任落实的问题。要求县(市)区安监局建立档案,把职责和工作情况,存档,将来出现问题,按档案记录情况追究责任。关于责任追究问题再跟大家通报一下,我已经跟政法部门研究了两次,主要考虑是很可能有一些不按标准整改或是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但是对于较大规模的企业,还应该适当的处理,有这种情况就由政法委牵头,检察院和法院提前介入做裁决,按规定是该关的关,该停的停。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预防渎职,法院受理。这个思路办法已经研究过了,再细化一下,重点是把责任做一个相互裁定,对不服从处理决定的企业,我们可以起诉,由行业部门向法院提出裁决,最后由法院判定。比如,安监部门已经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企业提出没有钱,整改不了,这种情况就由安监局把行业条例向企业宣讲清楚,要求公正的事情也说清楚,最后请法院给裁决,一旦出现问题就完全是企业的责任。市安委会再与政法委沟通一下,再完善内容和程序,检察院负责什么,法院负责什么,司法局负责什么,公安局负责什么,政法委负责什么,都研究清楚。遇到拒不执行的企业就用这种办法去处理,把所有的证据和材料整理完全,作为将来的依据。第五条已经说明怎么做好告知、公正、诉讼、调解、裁决、执行等环节,谁的责任、什么路径,包括用什么办法都明确了,这些县(市)区都要操作明白。
第四部分主要是强化责任追究。
这里需要强调一件事,政府公职人员要加强规范职业操守,提高业务能力。要借助这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处理一些在工作中有令不行,令行不止,自私自利的公务人员。第六页第三条,开始的提法是“此次安全生产工作不作为、乱作为、不廉洁的公职人员”,后来修改成“对以往和此次”,目的是要严肃纪律,真正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和风气。
今天与四个县(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谈,目的是分清各自责任,明确工作时间,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标准,全力以赴,扎扎实实地抓好这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并以此次为起点,形成长效机制,坚持不懈的抓下去,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